科思科技: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4-2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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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788   证券简称:科思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3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思科技”或“公司”)第三届
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
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岩主持,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的召集和召
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
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了监督,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中小股
东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已充分考虑目前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公司自身经
营模式及发展阶段、资金需求等多方面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的
情形。同意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董事、监事 2024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全体监事回避表决。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
证券交易所相关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
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审批手续合法合规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规使用
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
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15)。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
符合有关规则要求,真实、客观、全面地反映了公司的内部控制情况,公司内控
制度完善,不存在重大缺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
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 2023 年度的经
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2023 年年度报告》及《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关于预计 2024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基于公司正常
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关联交易执行公允定价方式,交易方式符
合市场规则,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
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
于预计 2024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
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关于<董事会关于 2022 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
除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 2022 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
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及其相关说明《董事会关于 2022 年度带强调事
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鉴证报告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表示同
意,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客观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监事会对董事会所作的专项说明表示
认可,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公司监事会将继
续加强对公司的监督管理,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监
事会对<董事会关于 2022 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
明>的意见》、《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 2022 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
部控制鉴证报告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
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均符合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要求。
同意续聘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
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
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
安全的情况下,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
用效率,进一步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内容和审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
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 9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
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及调整部分建设内容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募投项目变更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募投项目变更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
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及建设内容部分变更的公告 》(公告编号: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事项符合《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同
意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
于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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