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 2023 年关联方应收款项
强调事项及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强调段的
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和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度财
务报告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该所为公司出具
了关于 2023 年关联方应收款项强调事项及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
确定性强调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和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
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 2023 年关联方
应收款项强调事项及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强调段的无保
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和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
告的专项说明》
(以下简称“
《专项说明》”
)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 2023 年关联方应收款项强调事项及与持续经营相关的
重大不确定性强调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公司董事会对 2023 年关联方应收款项强调事项及与持续经营相
关的重大不确定性强调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客观
反映了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监事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2023
年关联方应收款项强调事项及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强调
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无异议,并同意《专项说明》
。
二、关于 2023 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
报告的专项说明
公司监事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
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无异议,并同意《专项说明》。
作为公司监事,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进展,并督促董事会和管理
层切实推进消除相关事项及其影响的具体措施,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及
全体投资者合法权益。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