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91 证券简称:华资实业 公告编号:2024-022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3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利润分配预案的内容
根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 2023 年度净
利润-5,453,416.42 元,2023 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303,587,198.93 元。
综合考虑公司发展阶段、经营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 公司拟定
本公积转增股本。
二、2023 年度盈利但未提出利润分配的原因
因目前公司正处于战略发展加速推进的关键期,预计未来在黄原胶项
目的建设和后续生产运营上还需要持续投入,从公司长远发展考虑需要为
公司战略发展及重点业务板块的投入储备相应的资金,确保公司战略目标
的实施。为保障公司拥有必要的、充足的资金以应对内外部环境变化可能
产生的经营风险,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发展实际需要,在符合利润分
配原则的前提下,公司 2023 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
本 公 积金转增股本。
三 、 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计划
公司 留存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满足日常经营 、黄原胶项目建设需要 ,
支持各项业务的开展以及 流动资金需求,为公司持续稳健经营及发展提供
保障,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管部门
的要求,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综合考虑与利润分
配相关的因素,致力于为股东创造长期的投资价值。
四、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 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 2023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
的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3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证券监管部门关于上市公司现
金分红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 康发展,监事会同意该议案。
五、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