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苏
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达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隆达股份 2024 年度拟为子公
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拟为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情况
(一)基本情况
为解决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所需担保事宜,公司拟为合并范围内的子公
司(包含新设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拟为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包含新设子公司)申请 2024 年度综合授信
业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包含本数)的担保额度,该额度可在合并范围内
的子公司之间调剂。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费率、担保方式等内容根据
届时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二)被担保方情况
被担保方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包含新设子公司),合并范围内的
公司包括江苏隆达超合金航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达航材”)、无锡诚达金
属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达金属”)以及江苏隆翔特材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隆翔特材”)及授权期限内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其中
隆翔特材系公司持股 60%的控股子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时,其余股东按持股比例
同比例提供担保。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最近一年财务报表资产负债率均为
企业名称 江苏隆达超合金航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200330873269G
住所 无锡市锡山区安镇街道翔云路 18 号
法定代表人 浦益龙
注册资本 100,000 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 2015 年 02 月 11 日
有色金属合金的开发、制造、加工;有色金属铸造;金属零配件
的制造、加工;金属材料的销售及加工;再生金属的采购、销售;
经营范围 金属材料物理、化学测试分析;金属材料领域内的技术咨询、技
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开发;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
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持股比例 100%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2,559,804,777.52 元、净资产
主要财务指标 1,112,328,647.64 元;2023 年实现营业收入 907,959,174.20 元、净
利润 59,949,576.48 元。(上述数据已经审计)
企业名称 无锡诚达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205MA21XYK600
住所 无锡市锡山区安镇街道翔云路 18 号
法定代表人 浦益龙
注册资本 2,000 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 2020 年 07 月 10 日
一般项目: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压延加工;高性能有色
经营范围 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持股比例 100%
截 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 总 资 产 18,648,426.13 元 、 净 资 产
主要财务指标 18,334,832.12 元;2023 年实现营业收入 6,622,550.33 元、净利润
企业名称 江苏隆翔特材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205MAC0H07R7T
住所 无锡市锡山经济技术开发区荟智企业中心凤威路 2 号 B312-181
法定代表人 浦益龙
注册资本 5,000 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 2022 年 10 月 21 日
一般项目: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
经营范围 废旧金属);再生资源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国内贸易代理;
销售代理;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持股比例 60%
截 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 总 资 产 10,002,365.29 元 、 净 资 产
主要财务指标 9,725,220.72 元;2023 年实现营业收入 0 元、净利润-274,779.28
元。(上述数据已经审计)
注:隆翔特材正在办理浦益龙先生减资退出事项的工商变更手续,变更完成后公司持有
隆翔特材 100%股权,隆翔特材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本次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本次担保为满足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有利于支持
其良性发展,为其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担保对象经营和财务状况稳定,资产
信用状况良好,同时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有充分的控制权,担保风险
可控,不会对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产生不利影响。
二、授信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与银行签订相关授信担保协议,上述授信担保额度仅为公司拟
申请的授信担保额度,具体授信担保金额需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以银行借贷
时签署的合同为准。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和授信期限内的各
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抵押、质押、担保等有关的申请
书、合同、协议等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前述授
权的有效期自上述议案经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
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
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情况及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4 年度申请银行授信暨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
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系公司及子
公司的业务发展及生产运营的需要,有利于公司长远的发展。被担保对象为合并
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其资产信用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
保事项是根据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
整体发展战略。被担保人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能有效控制和防
范担保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该授信担保
事项。
四、累计对外担保发生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未发生为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情
形,未发生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况。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拟为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系公司为
支持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业务发展、满足其经营需求的必要举措,有利于提
高公司整体的未来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
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同意该授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拟为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
马 军 唐慧敏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