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96 证券简称:极米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2
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
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
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
会议应出席董事 8 名,实际出席董事 8 名。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
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听取《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sse.com.cn)
的公司《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听取。
(二)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体现了
董事会 2023 年度的工作情况。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的规定和要求,从切实维护公司和股
东利益出发,认真履行了董事会各项职责,贯彻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董事会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
同意: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本议案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内容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
司 2023 年度的经营状况;报告期内,公司总经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贯彻执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带领经营团队按照公
司确定的发展战略和目标,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
同意: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本议案审议通过。
董事会认为,2023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的有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
责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职能,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审查、监督作用。该议案已经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
审议。
同意: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本议案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
《2023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编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的要求,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整体运营情况。该议案已经第二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同意: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本议案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经营环境
等因素,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本议案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内部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
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地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
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该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同意: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本议案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
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体系的实际运行情况。该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 2024 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同意: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本议案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
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
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披露的
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该议案已经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
审议。
同意: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本议案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
《2023 年年度报告》《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董事会认为,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对报告期内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分
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3 年度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经董事会
核查,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
要求,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同意: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本议案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
《董事会关于 2023 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估报告》
董事会认为,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
定,公司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
经评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能够遵照独立、客观、公
正的职业准则履行职责,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该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同意: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本议案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 2023 年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的履职情况的报告》
董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等的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
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对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的审计工作情况履行了监督职责。该议案已经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
审议。
同意: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本议案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督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履职情况的
报告》。
董事会认为,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同意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 年修订)》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公司治理制
度。
同意: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本议案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部分内部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董事会认为,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同意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 年修订)》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及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
同意: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本议案审议通过。
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董事薪酬的制定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
以及公司所处行业、地区等的薪酬水平,符合第二届董事会薪酬方案。该议案已
经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4 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审议,全体委员回避
表决,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8 票。
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
况以及公司所处行业、地区等的薪酬水平,符合第二届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方案。该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4 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审议
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同意: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3 票(肖适、尹蕾、薛晓良、
回避)。本议案审议通过。
董事会认为:公司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公司全
体股东利益,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和切实履行社
会责任,公司特制定 2024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以进一步提升公司
经营效率,强化市场竞争,保障投资者权益,稳定股价,树立良好的资本市场形
象。
同意: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本议案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
的《2024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价格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1 年股票期权及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结合公司 2022 年利润分配情况,调整
励管理办法》《2021 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4 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审议通
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5 票(钟波、肖适、刘帅、尹
蕾、薛晓良回避)。本议案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
的《关于调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及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4-020)。
价格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3 年股票期权及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结合公司 2022 年利润分配情况,调整
励管理办法》《2023 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4 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审议通
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5 票(钟波、肖适、刘帅、尹
蕾、薛晓良回避)。本议案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
的《关于调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及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4-020)。
议案》
董事会认为,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公司编制了《未来三年(2024-2026 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规定。
同意: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本议案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
的《未来三年(2024-2026 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公司董事会提请召开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关需股东大会决议
的事项。具体召开时间以公司发布的会议通知为准。
同意: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本议案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