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河药辅: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4-04-2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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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
                   理财的核查意见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安徽山
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河药辅”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山河药辅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进
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关于同意安徽山河
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
可〔2023〕268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32,000.00 万元可转换为
公司 A 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共计 3,200,000 张,
募集资金总额为 32,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393.44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31,606.56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到账。天职国际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3 年 6 月 16 日对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业字
[2023]38988 号)。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和全资子公司分别开
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人、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
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和
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说明书》,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以
下募投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其中使用募集资金
     新型药用辅料系列生产基地一期
     项目
         合    计              65,540.00       31,606.56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根据项目需要以自筹资金进行先期投入,
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程序对先期投入资金予以置
换。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
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及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日常
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
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以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
东利益。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
                             (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
                       (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委托理财。使用期限自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前述额度
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金融机构
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产品、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大额存单等),
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涉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
投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者注销产
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应当及时公告。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
且兼顾流动性的理财产品,包括银行及券商理财产品、信托产品投资、国债逆回
购、收益凭证、资产管理计划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相关产
品品种不涉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四)资金来源及实施方式
  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资金来
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行使相关投
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
确投资金额、期限、选择投资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
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收益分配方式
  本次现金管理及委托理财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募集资金严格按照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闲
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的本金和收益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六)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现金管理及委托理财的受托方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正常生产经营的基础上,考虑资金的闲置时间和数量等情况,针对投资产品的安
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产品。
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
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日常经营的情况下进行,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实施和正常业务经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通过进行适度的
现金管理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
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
  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
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山河药辅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事项。本事项尚需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
托理财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
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和
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部分闲
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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