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关于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4]第ZG11397号
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清越科技”)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
集资金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董事会的责任
清越科技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
(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
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
计、执行和维护与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募集资金
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
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
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
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
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
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
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清越科技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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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情况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
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
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清越科技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
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
(证监会公告〔2022〕
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
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清越科技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五、报告使用限制
本报告仅供清越科技为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的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
何其他目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 2024 年 4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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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
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
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650号)核
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90,000,000股新股,每股面值1元,
每股发行价格9.16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824,400,000.00元,扣除不含
增值税发行费用人民币89,445,260.1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集资金专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2年12月23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
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G12556号)。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7,211.82万元,
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29,503.06万元。
具体使用情况见下表:
项目 金额(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82,440.00
减:应支付的全部发行费用 8,944.53
本次募集资金净额 73,495.47
减:本期使用募集资金 37,211.82
其中:置换以自有资金投入募投项目 6,6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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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项目 金额(万元)
直接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 5,601.80
使用超募资金对子公司增资金额 10,000.00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15,000.00
加: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扣除手续费净额 719.40
减: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未到期的结构性存款) 7,500.00
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29,503.06
注:本报告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两位小数,由此导致的加总数据出现误差均由四
舍五入造成。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规定,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及使用情况进行了规定。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中信银行、昆
山农村商业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以下简称“开户银行”)开立了
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和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
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上述监管协议履行正常。
(三)募集资金理财专户开立情况
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震川支行(账号:2010020228877)和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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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截至 2023.12.31
银行名称 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账户余额(万 备注
元)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城东支行 10532401040066430 114.91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 8112001012600699868 已销户
江苏昆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中支行 2010020141716 7,279.31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 89070078801100002943 3,293.34
江苏昆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震川支行 2010020228877 8,814.64 理财专户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高新技术开发区支
行
总计 29,503.06
此外,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详见本报告“三、(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
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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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本次拟置换
序号 项目名称
金额(万元) 金额(万元)
前沿超低功耗显示及驱动技术工程
研究中心建设项目
合计 6,610.02 6,610.02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完成上述募集资金置换。
(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0,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
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产
品。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现金管理到期后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上述事
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30 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
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0,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
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
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上述事
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30 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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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用于购买现金管理产品的期末余
额为 7,500.00 万元,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在指定专户中。投资相
关产品情况如下:
序 产品名 金额(万 是否
银行名称 起息日 到期日
号 称 元) 赎回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 结构性
限公司昆山支行 存款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 结构性
山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 存款
合计 7,500.00
(五)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总计人民币 10,000 万元以
增资方式为全资子公司义乌清越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29.85%。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事
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为义乌清越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出具了明确核查意见。2023 年 2 月 6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共使用超募资金 10,000.00 万元用
于对子公司义乌清越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增资,以增资方式补充流
动资金。
(六)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
及新项目的情况。
(七)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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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
况。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 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无。
(三) 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无。
(四)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
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一)误用募集资金归还贷款事项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存在已在《清越科技关于2023年半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及《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中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问题,具体情况如下:
意归还银行流动资金贷款2,300万元以及使用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
年3月新老出纳人员交接,新出纳人员工作疏漏,误将募集资金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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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2,300万元用于归还银行借款。公司在进行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及使用情况的梳理统计过程中发现该情况后,已于2023年8月9日及
时将该笔2,300万元从自有资金账户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对于上述情形,公司进一步进行了相应整改措施,具体包括:
现的背景、过程和原因,对于具体经办人员的失误进行了充分剖析,
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内部批评教育和惩罚。
事前预防、事中监控和事后检查:募集资金使用前,财务部负责人对
相关操作人员进行充分提示;对涉及使用募集资金的流程,在审批链
条中添加募集资金专项审批流程并设置了特别提醒,细化操作流程,
严格审批程序,加强关键节点过程管控;制作募集资金账户专用台账,
在每月结束后对于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整理,及时监督募集资金
的具体使用情况。
人员进行了培训教育,进一步学习《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
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内外
部规定,增强对于募集资金规范使用的意识。
(二)募集资金支出退回事项
公司在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两笔小额支出退回的
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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