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元科技: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4-2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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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388     证券简称:嘉元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5
转债代码:118000     转债简称:嘉元转债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4年4月24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
通知于2024年4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
出席监事3名,出席会议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和《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1)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管理制度等各项规定;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
的内容和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等事项;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
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
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
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本议案。
  (2)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的《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
                                   《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规章制度的相关要求,本着务实
的工作态度,从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股东权益出发,恪尽职守,认真履行各
项职责,通过召开监事会会议、查阅资料、列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方式依法独
立行使职权,忠实履行监督职责,对公司生产经营、依法运作、财务状况、重大
事项决策、内部控制、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等情况实施了有效监督,切实
维护了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有效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公司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真实地反映了监事会的工作情况。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本
议案。
  (2)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管理制度等各项规定,真实准确地反映了
公司2023年度财务状况和整体经营情况。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本议案。
  (2)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是基于公司战略发展
目标及2024年度经营计划,在充分考虑相关各项基本假设的前提下制定的,公司
所作的2024年度财务预算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本预算报告仅为公司经
营计划,能否实现取决于经济环境、市场需求、行业政策等诸多因素,具有不确
定性。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本议案。
   (2)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1)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
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
定、健康发展,同时也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与《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要求一致,不存在损害广大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本议案。
   (2)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的《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的议案》
   (1)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改变或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
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不利影响。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
金的情况。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本议案。
  (2)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的《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公告编号:2024-027)。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1)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2023年在促进经济、社会、环境及生态可持续
发展方面所作的工作,编制了《公司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符合公司实际情
况。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本议案。
  (2)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的《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1)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编制格式和内容符
合相关文件规定和格式要求,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目前内部
控制体系建设和执行的实际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各项制度规定规范运作,
内部控制体系总体上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内部
控制重大或重要缺陷。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本议案。
  (2)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的《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确认 2023 年度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1)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的各项考核指标、年度经营
业绩及公司经营计划的实施情况,公司核发给公司监事的2023年度薪酬金额为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由于所有监事均与该议案存在关联关系,公司全体监事
对本议案回避,无法形成决议,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表决结果: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3 票。
  (3)本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4 年度向银行申请年度综合授信额
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监事会认为:本次向银行申请年度综合授信是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对
公司长远发展需求,对公司无不利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
授信提供担保是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及子公司实际
经营情况和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子公司,子公司业务具有良好
的市场前景,担保事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本议
案。
  (2)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的《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年度综
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
  (十一)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1)监事会认为: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
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监事会全体成
员保证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
任。在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
反保密规定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本议案。
   (2)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的《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
   (1)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长远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本议案。
   (2)表决结果: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1 票。
   (3)本议案关联监事李战华先生回避表决。
   (4)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的《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广
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
编号:2024-032)。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
   (1)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公司实际情况,
能确保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本议
案。
   (2)表决结果: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1 票。
  (3)本议案关联监事李战华先生回避表决。
  (4)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的《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核查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
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1)对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初步核
查后,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
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下列情形:
  ①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
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
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
对象的姓名和职务类别,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
计划前5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2)表决结果: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1 票。
  (3)本议案关联监事李战华先生回避表决。
  (4)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的《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
象名单》
   。
  特此公告。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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