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成都瑞迪智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
发行保荐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 95 号)
成都瑞迪智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发行保荐书
声 明
本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
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发行保荐书,并
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成都瑞迪智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发行保荐书
目 录
三、保荐机构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之间的利害关系及主要业务往
二、本次证券发行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12
七、保荐机构根据《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公司招股说明书财务报告
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信息披露指引》对发行人财务报告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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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 义
本发行保荐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和术语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本公司、瑞迪智驱、
指 成都瑞迪智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公司、发行人
成都瑞迪机械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成都瑞迪阿派克斯
瑞迪有限 指
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公司前身
成都瑞迪机械实业有限公司,曾用名“成都瑞迪机械实业
瑞迪实业 指
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
深圳市中广核汇联二号新能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中广核二号 指
伙)
迪英咨询 指 成都迪英财务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瑞致咨询 指 成都瑞致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面值为 1 元的人民币普通股不超过
本次发行、首次公开发行 指
保荐人、保荐机构、主承
指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销商、国金证券
发行人会计师、会计师事
指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务所、信永中和
发行人律师、律师事务所 指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首发办法》 指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
《保荐管理办法》 指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财政部 2006 年及之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
《企业会计准则》 指 则》和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
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
《审计报告》 指 信永中和出具的《审计报告》(XYZH/2024CDAA3B0066)
信 永 中 和 出 具 的 《 内 部 控 制 鉴 证 报 告 》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指
(XYZH/2024CDAA3B0067)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报告期 指 2021 年度、2022 年度、2023 年度
报告期各期末 指
日
报告期末 指 2023 年 12 月 31 日
成都瑞迪智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发行保荐书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项目人员情况
(一)保荐机构名称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保荐机构”或“国金证券”)
(二)本保荐机构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
姓名 保荐业务执业情况
注册保荐代表人,先后主持或参与成飞集成(002190)、联络互动(002280)、银
河磁体(300127)、迅游科技(300467)、新疆城建(600545)及北京畅聊天下科
技股价有限公司等公司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工作;高新发展(000628)、
陈黎
川润股份(002272)公开发行股票工作、华神集团(000790)的配股工作;高新
发展(000628)、西藏旅游(600749)
、长城股份(000569)等上市公司的重大资
产重组及并购业务等
ZHANG
注册保荐代表人,先后负责或参与日机密封(300470)、富森美(002818)、唐源
CHUN
电气(300789)、军通通信、雷迪波尔等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工作
YI
(三)本次证券发行项目协办人及其项目组成员
严强:具有 5 年投资银行从业经验,曾在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工作,先后了参与运达科技(300440)、富森美(002818)、圣迪乐村(832130)、
唐源电气(300789)、盛帮股份(301123)等企业的改制上市工作以及东方电气
(600875)、万盛股份(603010)、利君股份(002651)、新筑股份(002480)等
多家上市公司的年报审计工作。
赵宇飞、陈竞婷、李宁、胡云曦、吴宇、曾秋林
二、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成都瑞迪智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 2009 年 2 月 6 日
股份公司成立日期: 2021 年 3 月 22 日
公司住所: 成都市双流区西航港大道中四段 909 号
电话: 028-805182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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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028-80518294
联系人: 刘兰
电子信箱: db@reachmachinery.com
加工、销售普通电器机械及汽车零部件;生产、销售数控机床零部件、
起重机械及配套产品;销售金属材料、工量具、矿山机械、工程机械;
从事货物进出口和技术进出口的对外贸易经营业务;精密机械、机电
经营范围:
产品、新能源产品科技开发和技术服务;农业项目开发及科技开发;
项目投资(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三、保荐机构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之间的利害关系及主要
业务往来情况
(一)保荐机构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之间的利害关系
有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或本保荐机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理人员均不存在拥有发行人权益、在发行人任职等情形。
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相互提供担保或者融资等情形。
利害关系。
(二)保荐机构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之间的主要业务往来情况
保荐机构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之间不存在业务往来。
四、保荐机构内部审核程序和内核意见
(一)内部审核程序
瑞迪智驱项目组在制作完成申报材料后提出申请,本保荐机构对项目申报材
料进行了内核,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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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控制部陈蓉、张莹、李霖坤、宋亚萍、冯姗于 2022 年 3 月 28 日至 2022
年 4 月 6 日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管理流程、项目组工作情况等进行了考察,对
项目组提交的申报材料中涉及的重大法律、财务问题,各种文件的一致性、准确
性、完备性和其他重要问题进行重点核查,并就项目中存在的问题与发行人相关
负责人及项目组进行探讨;审阅了项目的尽职调查工作底稿,对相关专业意见和
推荐文件是否依据充分,项目组是否勤勉尽责出具了明确验收意见。考察完毕后,
由质量控制部将材料核查和现场考察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理,形成质控预审意见
同时反馈至业务部门项目组。
项目组在收到质控预审意见后,出具了质控预审意见回复,并根据质控预审
意见对申报文件进行了修改。
质量控制部结合核查情况、工作底稿验收情况和项目组预审意见回复情况出
具项目质量控制报告,对项目组修改后的申请材料审核通过后,将相关材料提交
公司内核风控部。内核风控部对项目组内核申请材料、质量控制部出具的预审意
见和质量控制报告等文件进行审核后,提交内核委员会审核。
对首发项目重要事项的尽职调查情况逐项进行问核,发现保荐代表人和其他
项目人员的工作不足的,应提出书面整改意见并要求项目人员落实。
瑞迪智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内核会议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召开。经过内核委员会成员充分讨论和投票表决,内核会议审核通过了瑞迪智
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
(二)内核意见
内核委员会经充分讨论,认为:本保荐机构已对瑞迪智驱进行了必要的尽职
调查,申报文件已达到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不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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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同时认为发行人具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的基本条件,发行人拟通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的项目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五、关于有偿聘请第三方机构和个人等相关行为的核查
根据《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
控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8]22 号)等规定,本保荐机构就在投资银行类业务
中有偿聘请各类第三方机构和个人(以下简称“第三方”)等相关行为进行核查。
(一)本保荐机构有偿聘请第三方等相关行为的核查
为加强首发上市项目的质量控制,通过多道防线识别财务舞弊,防控项目风
险,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承销保荐分公司(以下简称“保荐分公司”)
与上海华鼎瑞德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鼎瑞德”)签署《咨询服
务协议》,聘请华鼎瑞德对国金证券保荐的首发上市项目进行现场核查和申报材
料及相关文件的复核工作。
华鼎瑞德的工作内容为:根据会计、审计、证券信息披露等方面的相关法律
法规要求,对首发上市项目的招股说明书、申报期财务报告等相关文件进行复核,
并出具复核意见。
经双方友好协商,就华鼎瑞德的咨询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约定如下:
(1)基础咨询费用
保荐分公司按每个项目人民币捌万元整(人民币 80,000 元整,含 6%增值税)
的价格作为华鼎瑞德的基础咨询费用。保荐分公司于每半年度结束后,根据该半
年度内华鼎瑞德完成复核的项目数量与其进行结算,并于该半年度结束后一个月
内以自有资金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一次性支付。
华鼎瑞德因履行《咨询服务协议》而发生的差旅费用由保荐分公司实报实销。
(2)项目评价奖励
每个项目结束后,保荐分公司对华鼎瑞德的服务表现进行综合评价,并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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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评价结果对华鼎瑞德予以奖励,奖励幅度为基础咨询费用的 0-50%。该奖励
由保荐分公司于每半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以自有资金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一次性
支付。
《咨询服务协议》有效期为一年(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有效期届满后,双方均未对续约提出异议,根据《咨询服务协议》的约定,该协
议继续履行。
华鼎瑞德成立于 2008 年 1 月 8 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230669449926Y;
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住所为崇明区城桥镇东河沿 68 号 5 号
楼 132 室(上海城桥经济开发区);唯一股东及法定代表人为吕秋萍;注册资本
为人民币 50.00 万元整;经营期限为:2008 年 1 月 8 日至无固定期限;经营范围
为: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不含代理记帐),市场信息咨询与调
查(不得从事社会调查、社会调研、民意调查、民意测验),商务信息咨询(不
含投资类咨询),会务服务,市场营销策划。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
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查,并于 2022 年 4 月 11 日出具了“瑞德咨字【2022】008 号”《成都瑞迪智驱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IPO 申报材料审核情况报告》。
本保荐机构不存在专门针对本项目聘请第三方的行为。除聘请华鼎瑞德为本
项目的申报材料及相关文件提供复核服务外,本保荐机构不存在未披露的与本项
目相关的聘请第三方的行为。
(二)发行人(服务对象)有偿聘请第三方等相关行为的核查
本保荐机构对发行人有偿聘请第三方等相关行为进行了专项核查,主要核查
程序包括:
除保荐机构(承销商)、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首发上市
项目依法需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之外,是否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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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行为。若存在,则进一步了解聘请第三方的必要性和原因,查阅发行人与第三
方签订的合同及相关支付凭证。
第三方的具体情况。
经核查,发行人除本项目依法需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之外,还聘请了境外律
师事务所、咨询公司、翻译机构为本次公开发行上市提供服务,具体情况如下:
(1)聘请境外律师事务所的情况
发行人在荷兰设有子公司 J.M.S.,为核查发行人境外子公司经营活动的合法
合规性,发行人聘请了荷兰法律服务机构 Bruggink&Vander Velden Advocaten.
Belastingadviseurs B.V.,对境外子公司的合法合规性出具尽职调查报告。发行人
聘请的境外律师在境外子公司所在地具有法律服务资格,其就境外子公司的设立、
注册、诉讼等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明确意见。
(2)聘请咨询公司的情况
发行人聘请北京荣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募投项目可行性研究咨询服务
方,为发行人提供募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支持。
(3)聘请翻译机构的情况
发行人聘请了深圳市欧得宝翻译有限公司对本次公开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中
的外文文件提供翻译服务。深圳市欧得宝翻译有限公司是专业从事翻译服务的公
司,其具有相应的翻译服务资质,其主要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中
的外文文件提供翻译服务。
(三)核查结论
经本保荐机构核查,截至本发行保荐书出具之日,发行人除聘请该类项目依
法需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之外,还聘请了以下机构:
(1)聘请境外律师对发行人的境外经营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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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聘请咨询公司为发行人提供募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支持;
(3)聘请翻译机构对发行人的申报文件进行翻译。
发行人聘请第三方的行为合法合规,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
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
(证监会公告[2018]22 号)的相
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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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保荐机构承诺事项
本保荐机构通过尽职调查和对申请文件的审慎核查,做出如下承诺:
(一)本保荐机构已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对发行人及
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同意推荐发行人证券发行
上市,并据此出具本发行保荐书;
(二)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有关证券发行并上
市的相关规定;
(三)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及其董事在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中表达意
见的依据充分合理;
(五)有充分理由确信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与其他证券服务机构发表的
意见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六)保荐代表人及项目组其他成员已勤勉尽责,对发行人申请文件和信息
披露资料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
(七)发行保荐书与履行保荐职责有关的其他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八)对发行人提供的专业服务和出具的专业意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
国证监会的规定和行业规范;
(九)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依照《保荐管理办法》采取的监管措施。
本保荐机构相关人员承诺:
本人已认真阅读发行保荐书的全部内容,确认发行保荐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发行保荐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
担相应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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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对本次证券发行的推荐意见
一、本保荐机构对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保荐结论
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
《首发办法》、
《保荐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之
规定,国金证券经过审慎的尽职调查和对申请文件的核查,并与发行人、发行人
律师及发行人会计师经过充分沟通后,认为瑞迪智驱已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的主体资格及实质条件;申请文件已达到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国金证券愿意向中国证监会、深交所
保荐瑞迪智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并承担保荐机构的相应责
任。
二、本次证券发行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
定
本次发行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一
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和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决策程序。
三、本次证券发行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一)发行人已聘请本保荐机构担任本次发行上市的保荐人,符合《证券法》
第十条的规定。
(二)发行人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发行人具有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已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
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制度,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
履行职责;公司已建立健全股东投票计票制度,明确公司与股东之间的纠纷解决
机制,切实保障投资者依法行使收益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求偿权等股
东权利。
发行人具有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符合《证券法》第十二条第(一)
项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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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发行人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是一家致力
于自动化设备传动与制动系统关键零部件研发、生产与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公
司产品包括精密传动件、电磁制动器和谐波减速机,广泛用于数控机床、机器人、
电梯等领域。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收入分别为 56,680.54 万元、58,706.05 万元
和 58,518.38 万元,利润总额分别为 7,940.62 万元、 8,967.03 万元和 11,357.47
万元,净利润分别为 6,954.20 万元、8,150.13 万元和 10,085.09 万元,发行人具
有良好的盈利能力。发行人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资产负
债率(母公司)为 28.98%,流动比率 2.51 倍,速动比率 1.79 倍。
发行人具有持续经营能力,符合《证券法》第十二条第(二)项的规定。
(四)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发行人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
《内部控制审核报
告》及本保荐机构的核查,发行人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
报告,符合《证券法》第十二条第(三)项的规定。
(五)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
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
根据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的《声明》,主管部门出具的《证
明》及本保荐机构的核查,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贪
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情况,
符合《证券法》第十二条第(四)项的规定。
四、本次证券发行符合《首发办法》的有关规定
(一)本保荐机构查阅了发行人的工商档案、发行人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
会议决议、发行人现行的《公司章程》等文件,查看了发行人的组织架构图。发
行人系由瑞迪有限整体变更设立,为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瑞迪
有限成立于 2009 年 2 月 6 日,2021 年 3 月 22 日以截至 2020 年 11 月 30 日账面
净资产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经营时间至今已超过 3 年;发行人已
经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董事会
专门委员会等制度,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符合《首发办法》第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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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规定。
(二)本保荐机构查阅了发行人的相关财务管理制度,确认发行人会计基础
工作规范。项目组查阅了信永中和出具的《审计报告》、检查并分析了发行人重
要会计科目明细账、抽查了相关凭证等,认为发行人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
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发行人 2021 年 12 月 31 日、2022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1 年度、2022 年
度和 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并由注册会计师出具了
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符合《首发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
(三)本保荐机构查阅了发行人的内部控制制度,访谈了发行人的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并与发行人会计师进行了沟通,确认发行人按照《企业内部
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的要求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
有效的与财务报告有关的内部控制,并由发行人会计师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内
部控制鉴证报告》,符合《首发办法》第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
(四)本保荐机构核查了发行人与经营有关的业务体系及主要资产,对主要
经营场所进行了查看,核查了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调查表、劳动
合同、工资发放记录,核查了发行人的财务核算体系、财务管理制度、银行账户,
核查了发行人的内部经营管理机构,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访谈。
发行人拥有独立经营所需的生产设备、辅助设施,拥有独立经营所需的与生
产经营有关的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合法拥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
主要土地、厂房、机器设备及知识产权等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并实际占有,发行人
具有独立的原料采购和产品销售系统,不存在资产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
关联方控制和占用的情况。
发行人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未在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
且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公司的财务人员也未在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发行人已设立独立的财务部门,配备了专职的财务会计人员,并已建立了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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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的财务核算体系,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具有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公司设
立独立银行账户,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
账户的情况;公司的财务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发行人建立了完整的内部组织结构,具备健全的内部经营管理机构,所设机
构与关联方完全分开且独立运作,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形;公司完全拥有机构设
置自主权及独立的经营管理权。
发行人具有完整的组织结构和独立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具有与其经营
活动相适应的生产经营场所。发行人独立开展各项业务活动,经营范围和实际从
事的业务与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存在业务上的重大依赖
关系;发行人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并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
他企业。
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
公司是一家致力于自动化设备传动与制动系统关键零部件研发、生产与销售
的高新技术企业。截至本发行保荐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为瑞迪实业,实际控
制人为卢晓蓉和王晓。除公司及子公司以外,控股股东瑞迪实业系四川现代职业
学院的举办者,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为瑞迪实业和四川现代职业学院。
(1)报告期内,瑞迪实业的经营范围为:机械设备租赁;以自有资金从事
投资活动;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瑞迪实
业与公司在经营范围上严格区分,不存在重合。
(2)四川现代职业学院为教育部门批准设立的非营利民办高校,办学内容
为专科层次的全日制高等职业教育、科学研究,四川现代职业学院未从事与公司
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
综上,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从事与
公司相同或相似业务的情形,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已签署关于避免同业竞争及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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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资产完整,业务及人员、财务、机构独立,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对发行人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不存在严
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符合《首发办法》第十二条第(一)款
的规定。
(五)本保荐机构查阅了发行人的《公司章程》、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会
议决议、发行人的工商登记材料、发行人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访谈了控
股股东、高级管理人员。
确认发行人主营业务、控制权和管理团队稳定,最近两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均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发行人的股份权属清晰,不存在导致控制
权可能变更的重大权属纠纷,最近两年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重大变更;不存在导
致控制权可能变更的重大权属纠纷,符合《首发办法》第十二条第(二)款的规
定。
(六)本保荐机构检索了中国裁判文书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
家知识产权局网站等公开信息渠道,询问了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检查了公司的
资产权属文件、重大合同,查看了发行人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
确认发行人不存在未了结的或可以预见的可能对发行人自身资产状况、财务
状况、本次发行、发行人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
罚案件;不存在主要资产、核心技术、商标等的重大权属纠纷,重大偿债风险,
重大担保、诉讼、仲裁等或有事项;不存在经营环境已经或者将要发生重大变化
等对持续经营有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符合《首发办法》第十二条第(三)款的
规定。
(七)本保荐机构查阅了发行人章程、查阅了所属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
产业政策,访谈了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实地查看了发行人生产经营场所。
确认发行人的经营范围为:加工、销售普通电器机械及汽车零部件;生产、
销售数控机床零部件、起重机械及配套产品;销售金属材料、工量具、矿山机械、
工程机械;从事货物进出口和技术进出口的对外贸易经营业务;精密机械、机电
产品、新能源产品科技开发和技术服务;农业项目开发及科技开发;项目投资(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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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符
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首发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
(八)本保荐机构查阅了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的调查表,查看
了相关部门出具的发行人无重大违法违规证明和实际控制人无犯罪记录证明,并
进行了网络检索,确认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贪污、
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不存在
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
产安全、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符合《首发办法》第十三条的规
定。
(九)本保荐机构查阅了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调查表,
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访谈,并进行了网络检索,确认发行人的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因涉
嫌犯罪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
有明确结论意见等情形,符合《首发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
综上所述,本保荐机构核查后认为:本次发行符合《首发办法》规定的发行
条件。
五、发行人存在的主要风险
(一)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
多年来,公司始终坚持以新产品研发为发展导向,注重在产品开发、技术升
级的基础上对市场需求进行充分的论证,使得公司新产品投放市场取得了较好的
效果。但如果公司在产品研发过程中不能及时准确把握市场的发展趋势,导致研
发的新产品不能获得市场认可,公司已有的竞争优势将可能被削弱,从而对公司
产品的市场份额、经济效益及发展前景造成不利影响。
核心技术人员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对公司产品研发、技术创新、工艺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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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产品质量等方面均具有重要作用。随着智能制造行业市场竞争逐步加剧,高
素质人才的争夺会更加激烈。如果公司不能提供具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或职业发
展空间,将可能无法保持技术团队的稳定或吸引高素质人才的加入,面临核心技
术人员流失风险,从而对公司的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水平的发展、居民生活成本的上升,人工成本呈上升趋
势,报告期内,公司职工人均薪酬持续上升。随着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人
力资源需求持续增长,人工成本的上升将对公司盈利水平造成一定的压力,对公
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27.30%、28.38%和 32.88%,呈上升趋势。
毛利率是公司盈利水平的重要体现,如果未来行业竞争加剧、人工成本和主要原
材料价格持续上涨、产品议价能力下降,公司毛利率水平将可能下滑,进而影响
公司的盈利水平和经营业绩。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经营规模和营业收入的增长,应收账款逐年增加。报告
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净额分别为 10,834.96 万元、11,387.03 万元和 14,034.86
万元。若主要客户的信用状况发生不利变化,则可能导致应收账款不能按期收回
或无法收回,将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净额分别为 15,577.76 万元、15,042.62 万元和
要为原材料、自制半成品、在产品、库存商品和发出商品,存货余额随着业务规
模的扩大,总体呈增长趋势。未来,随着公司生产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存货金额
可能继续增长,如果公司不能准确预期市场需求情况,可能导致原材料积压、库
存商品滞销、产品市场价格下降等情况发生,公司的存货可能发生减值,从而对
公司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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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的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1,219.17 万元、9,295.19 万
元和 9,310.54 万元,同期净利润分别为 6,954.20 万元、8,150.13 万元和 10,085.09
万元。除 2022 年度外,其他期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均低于净利润。公司目
前正处于快速成长期,随着经营规模的持续快速增长,应收账款和存货亦大幅增
长,是导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持续低于净利润的主要原因。如果未来主要客
户发生回款风险,或存货发生滞销、减值风险,公司的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情况无
法得到改善,将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本次发行前,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直接及间接可支配公司 73.47%的
股权,本次发行完成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直接及间接可支配公司 55.09%
的股权。实际控制人能够对公司的重大经营决策产生实质性影响。若相关内部控
制制度不能得到有效执行,公司存在实际控制人利用其地位损害其他中小股东利
益的风险。
本次股票发行和募投项目实施后,对公司经营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公司经营规模将进一步扩大,采购、生产、销售、研发等资源配置和内控管理的
复杂程度将不断上升,需要公司在资源整合、人员管理、市场开拓、技术与产品
研发、财务管理等诸多方面进行及时有效的调整。如果公司管理层管理水平和决
策能力不能适应公司规模迅速扩张的需要,将削弱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存在规模
迅速扩张导致的管理风险,会对公司未来的业务发展形成一定的不利影响。
(二)与行业相关的风险
公司产品主要包括精密传动件、电磁制动器和谐波减速机,是自动化设备传
动与制动系统的关键零部件,主要应用于数控机床、机器人、电梯等领域。下游
应用领域的发展受宏观经济变化的影响较大。如果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出现重大
变动致使下游行业出现重大不利变化,下游市场需求疲软将会给公司的经营造成
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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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化设备传动与制动系统零部件市场的参与者众多,市场竞争激烈。公司
如果不能利用自身优势进一步扩大产能,不能在产品价格、成本控制、客户资源
开拓、品牌塑造、交货周期等方面取得竞争优势,将面临市场发展空间遭受挤压
进而导致业绩下滑。
报告期内,公司外销收入分别为 14,771.86 万元、20,906.36 万元和 14,571.64
万元,分别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 27.13%、37.06%和 25.73%,主要出口到美国、
欧洲和日本等国家和地区。如果相关国家地区的政治、经济、社会发生重大变化,
如 2022 年 2 月爆发的乌克兰危机导致欧美等国家对俄罗斯的制裁,使得相关地
区贸易政策与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2023 年,由于公司传动件客户面向全球
销售,客户结合国际政治经济局势以及下游市场需求、库存情况等,基于对市场
进行预判而相应调整了采购规模。导致公司外销收入下降。未来若国际局势仍继
续动荡变革;亦或相关国家与我国政治、经济、外交合作关系发生变化,公司产
品外销将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汇兑损益分别为 247.74 万元、-220.05 万元和-142.88 万元。
公司出口贸易主要以欧元、美元结算,结算货币与人民币之间的汇率可能随着国
内外政治、经济环境的变化而波动,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使公司面临汇率变动
风险。
工业自动化设备应用领域不断扩大,应用场景不断丰富,因此要求传动和制
动系统零部件生产企业具备较强的技术研发能力。如果公司主要产品的技术升级
出现长期停滞、不能准确把握行业的技术发展趋势或对新技术的研发进度慢于同
行业竞争对手,将可能会冲击公司产品的市场优势地位,导致产品的销售收入下
滑,进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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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主要产品所需的主要原材料包括钢材、铝材、漆包线、其他配件、低耗
包装等大宗物资以及定制坯件、摩擦材料等定制件。报告期内,公司生产耗用的
主要原材料占当期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72.34%、69.26%和 71.33%,主要
原材料市场价格的波动对公司的主营业务成本和盈利水平有较大影响。未来如果
公司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出现剧烈波动,且公司无法及时转移或消化因原材料价
格波动导致的成本压力,将对公司盈利水平和生产经营产生较大不利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享受西部大开发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和小型微利企业的所得
税优惠税率以及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报告期内,税收优惠对公司的影响
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的影响 767.55 424.35 332.38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影响 479.81 406.93 310.72
先进制造业进项税加计扣除 151.33 - -
- 245.81 -
购置设备、器具税收优惠政策
合计 1,398.69 1,077.09 643.10
利润总额 11,357.47 8,967.03 7,940.62
税收优惠占利润总额的比例 12.32% 12.01% 8.10%
未来如果国家调整相关政策,或公司无法继续享受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将
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三)其他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计划用于“电磁制动器扩能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管理和组织实施是项目成功与否的关键因素。如果募投项目
实施因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组织管理不力等原因不能按计划进行,将会对公
司经营计划的实现和持续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同时,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公司经营业务规模将大幅扩大,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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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更加有效的经营管理体系,引进和培养管理人才、技术人才和市场营销人才
将成为公司面临的重要问题。如果公司不能对经营管理体系进行适时的调整和优
化,则可能出现管理缺失或不到位的风险,并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净资产将会大幅增加,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一
定的建设期,不能在短期内产生经济效益,因此在上述期间内,股东回报仍将主
要通过现有业务实现,预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在一定期限内存在下
降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发行人的总股本规模将扩大,净资产规模及每股净资
产水平都将提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效益实现需要一定周期,效益实现存在一
定的滞后性,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益未达预期目标,公司未来每股收益在短期
内可能存在一定幅度的下滑,因此公司的即期回报可能被摊薄。
公司本次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结果将受到公开发行
时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证券市场整体情况、投资者对公司股票发行价格的认可
程度及股价未来趋势判断等多种内、外部因素的影响,可能存在因认购不足而导
致的发行失败风险。
六、发行人的发展前景
(一)国家政策大力支持
从国家产业政策来看,发行人所属行业属于国家产业政策鼓励发展的范围。
近年来,国家不断出台多项产业政策对本行业进行鼓励支持,主要政策如下:
序 颁布 颁布
法规政策 摘要
号 部门 时间
《工业和信
传统制造业是我国制造业的主体,是现代化产业体系
息化部等八
工业和 的基底。推动传统制造业转型升级,是主动适应和引
部门关于加
信息化 2023 年 领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战略选择,是提高产
部等八 9月 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的重要举措,是推进新型
业转型升级
部门 工业化、加快制造强国建设的必然要求,关系现代化
的指导意
产业体系建设全局。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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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颁布 颁布
法规政策 摘要
号 部门 时间
人形机器人集成人工智能、高端制造、新材料等先进
技术,有望成为继计算机、智能手机、新能源汽车后
《人形机器
指导意见》
已成为科技竞争的新高地、未来产业的新赛道、经济
发展的新引擎,发展潜力大、应用前景广。
智能制造是制造强国建设的主攻方向,其发展程度直
《“十四五” 工信部
展规划》 委
具有重要作用。
机器人被誉为“制造业皇冠顶端的明珠”,其研发、制
造、应用是衡量一个国家科技创新和高端制造业水平
的重要标志。当前,机器人产业蓬勃发展,正极大改
《“十四五” 工信部 变着人类生产和生活方式,为经济社会发展注入强劲
发展规划》 委 间,是我国机器人产业自立自强、换代跨越的战略机
遇期。必须抢抓机遇,直面挑战,加快解决技术积累
不足、产业基础薄弱、高端供给缺乏等问题,推动机
器人产业迈向中高端。
制造业优质企业聚焦实业、做精主业,创新能力强、
《六部门关
质量效益高、产业带动作用大,在制造强国建设中发
于加快培育 工信部
优质企业的 委
必然要求,是防范化解风险隐患、提升产业链供应链
指导意见》
自主可控能力的迫切需要。
将通过中央财政资金引导,促进上下联动,将培优中
《关于支持
小企业与做强产业相结合,加快培育一批专注于细分
“专精特 财政
业高质量发 信部
数量和质量,助力实体经济特别是制造业做实做强做
展的通知》
优,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和竞争力。
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
《关于进一 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制造业
步促进服务 工信部 企业主体地位,完善政策和营商环境,加强示范引领,
的指导意 部委 一代信息技术赋能新制造、催生新服务,加快培育发
见》 展服务型制造新业态新模式,促进制造业提质增效和
转型升级,为制造强国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深化工业互联网行业应用。鼓励各地结合优势产业,
《关于推动 加强工业互联网在装备、机械、汽车、能源、电子、
工业互联网 2020 年 冶金、石化、矿业等国民经济重点行业的融合创新,
加快发展的 3月 突出差异化发展,形成各有侧重、各具特色的发展模
通知》 式。引导各地总结实践经验,制定垂直细分领域的行
业应用指南。
《产业结构 在鼓励类产业机械部分增加“机器人用关键零部件:
调整指导目 2019 年 高精密减速器、高性能伺服电机和驱动器、全自主编
录(2019 10 月 程等高性能控制器、传感器、末端执行器等”“工业
年)》 机器人 RV 减速机谐波减速机轴承”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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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颁布 颁布
法规政策 摘要
号 部门 时间
增强企业创新能力。推动加工贸易企业由单纯的贴牌
《关于促进
生产(OEM)向委托设计(ODM)、自有品牌(OBM)
加工贸易创 2016 年
新发展的若 1月
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协同创新,提高生产自动化、
干意见》
智能化水平。
《中国制造 2025》是我国实施制造强国战略第一个十
年的行动纲领。加快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技术
融合发展,把智能制造作为两化深度融合的主攻方向;
着力发展智能装备和智能产品,推进生产过程智能化,
《中国制造 2015 年
和服务的智能化水平。路线图涉及十大重点领域,包
括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突破机器人本体、减速
器、伺服电机、控制器、传感器与驱动器等关键零部
件及系统集成设计制造等技术瓶颈”
上述一系列法规及行业政策极大的鼓励和支持企业开展技术创新、信息技术
与制造业融合、智能化水平提升等活动,营造了有利于行业与公司发展的外部环
境,对公司生产经营与未来发展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与推动作用。
(二)所属行业市场前景广阔
公司产品作为自动化设备传动与制动系统关键零部件,主要配套于各种类型
工业电机,最终应用于数控机床、机器人、电梯等多个自动化设备领域。公司产
品应用领域广泛,主要领域的市场需求分析如下:
电机是指依据电磁感应定律实现电能转换或传递的一种电磁装置。电机在电
路中的主要作用是产生驱动转矩,作为用电器或各种机械的动力源。根据电机的
应用场景与实现功能,可以分为工业电机和民用电机等。公司产品主要配套于各
种类型工业电机,应用于多个自动化设备领域。常见的工业电机包括伺服电机、
步进电机、微电机、卷扬机、曳引机等。
(1)工业电机
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国工业电机行业进入平稳增长阶段,随着我国政策的推
动,工业电机制造向着高效节能方向发展,产量也在不断上升,2022 年产量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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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收入(亿元) 线性 (销售收入(亿元))
数据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2)伺服电机
随着伺服系统技术水平的不断提升以及下游市场的不断渗透,全球伺服电机
行业的市场规模在稳步增大。全球伺服电机市场规模预计 2026 年将上升至 77 亿
美元,增长主要是来自中国和印度等新兴市场。中国伺服电机市场规模一直保持
增长趋势,受到下游工业机器人、电子制造设备等产业扩张的影响,伺服电机在
新兴产业应用规模也不断增长。数据显示,2022 年中国伺服电机市场规模达 181
亿元,同比增长 7.1%,
到 2024 年我国伺服电机市场规模预计将超 200 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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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规模(亿元) 线性 (市场规模(亿元))
数据来源:工控网、中商产业研究院
中国伺服电机下游应用在机床,尤其是数控机床领域应用最多,占比为
医疗机械及食品机械,占比分别为 16.5%、12.6%、12.1%、8.7%、8.2%、3.6%
及 2.3%。
中国伺服电机下游应用情况
机床
包装机械
机器人
食品机械
其他
数据来源:MIR Databank
数控机床装备制造业智能制造的工作母机,是衡量一个国家装备制造业发展
水平和产品质量的重要标志,也是伺服电机应用最多的行业。近年来,我国已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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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多年成为世界最大的机床装备生产国、消费国和进口国,产业规模持续扩大。
国数控机床产业规模将达 4,420.30 亿元。
市场规模(亿元) 线性 (市场规模(亿元))
数据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当前我国处于产业结构的调整升级阶段,先进制造业将逐步替代传统制造业,
随着数控机床下游产业的不断升级发展,对机床加工精度和精度稳定性等要求越
来越高,中高端产品的需求日益凸显,我国中高端数控机床国产化将加速发展,
推动上游关键零部件产业的快速发展。
从伺服电机的下游应用领域发展来看,工业机器人已成为推动我国伺服电机
行业市场发展的重要下游市场。
《“十四五”机器人产业发展规划》指出,我国已
经连续多年成为全球最大的工业机器人消费国,数据显示,2022 年中国工业机
器人市场规模达到 585.17 亿元,2019-2022 年的年均复合增长率达 16.5%。2024
年中国工业机器人市场规模将增至 726.42 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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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额(亿元) 线性 (销售额(亿元))
数据来源:IFR、中商产业研究院
电梯领域是电磁制动器产品的成熟应用领域,一部电梯需要使用 2-4 个电磁
制动器,目前我国高端电梯所用的电磁制动器以进口为主。经过 30 余年的发展,
我国已成为全球最大的电梯生产国和消费国。近年来全国电梯、自动扶梯及升降
机产量有所波动,2022 年产量为 145.5 万台,较上年略有下降,2023 年产量为
产量(万台) 线性 (产量(万台))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与此同时,我国电梯保有量持续增长,存量改造更新需求非常大。一般而言,
电梯投入使用 10 年以后就会出现驱动控制系统落后、电梯运行性能下降、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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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增加等现象,电梯报废年限通常为 15 年,大量电梯需要更新或者改造。根
据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局数据,截至 2020 年末,全国共有注册在用特种设备电梯
良好的发展空间。
近年来,国家大力支持国内风电发展,风电整机作为风电场建设的主要设备,
近年来发展迅速。根据国家能源局统计数据,2016-2023 年,我国风电新增装机
量增长如下图所示:
装机容量(万千瓦) 线性 (装机容量(万千瓦))
数据来源:国家能源局
公司产品属于为风电整机中变桨与偏航的核心零部件,受益于风电整机市场
规模的不断增加,风电变桨和偏航零部件的市场空间将进一步扩大。
公司产品作为自动化设备中的刚需品和消耗品,应用领域较为广泛,需求量
巨大。公司在资金、产能和规模受限的情况下,结合自身技术优势,专注于以下
应用领域,具体情况如下:
(1)电磁制动器
电磁制动器通常配套各类工业电机应用于多个行业,随着工业电机的下游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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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领域自动化程度不断提高,电磁制动器的发展前景十分明朗。但目前电磁制动
器尚无已上市公司,缺乏权威的公开数据,因此通过近年来工业电机的发展情况
对电磁制动器的市场容量进行推算。
以工业电机市场容量为测算基数,公司根据行业经验及订单情况,对工业电
机中加装电磁制动器部分进行划分,并以单套电磁制动器价值占单台工业电机价
值比例约 20%左右进行测算,电磁制动器的市场容量 2021-2023 年分别为 161.88
亿元、176.05 亿元和 198.89 亿元,保持持续增长。随着自动化设备应用需求的
不断增长,电磁制动器通过配套工业电机在数控机床、机器人、电梯、风电等多
个行业的应用面持续扩大,公司电磁制动器目前在工业电机领域中的市场占有率
较低,其未来发展将拥有巨大的市场空间。
(2)精密传动件
近二十多年来,出于降低成本的考虑,曾是传动件主要生产地区的欧洲、美
国和日本等纷纷将生产线迁移至制造成本低廉的发展中国家或寻求贴牌生产。目
前全球最主要的生产基地是中国大陆,传动件产品如胀套、联轴器、同步轮等大
量出口海外市场,海外市场前景乐观。
根据中国海关数据统计,2023 年与传动件相关的商品名称为单独报验的带
齿的轮、链轮及其他传动元件和离合器及联轴器(包括万向节)的海关出口总额
为 253.03 亿元,较 2022 年的 257.96 亿元下滑 1.91%;2022 年与传动件相关的商
品名称为单独报验的带齿的轮、链轮及其他传动元件和离合器及联轴器(包括万
向节)的海关出口总额较 2021 年的 225.57 亿元增长 14.36%。公司精密传动件以
对外出口业务为主,在传动件出口市场的份额较小,市场空间广阔。
(3)谐波减速机
谐波减速机是机器人的关键部件,随着我国机器人产业的快速发展,谐波减
速器行业成长迅速。虽然我国已成为全球最大的工业机器人市场,但以谐波减速
机产品为代表的核心零部件总体供给量存在较大缺口,市场需求旺盛。随着行业
内企业规模化生产的实现与下游工业机器人等产业的快速发展,未来行业规模将
持续扩大。
根据高工机器人产业研究所(GGII)最新统计数据显示,2023 年中国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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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机器人销量 31.6 万台,同比增长 4.29%。预计 2024 年中国市场销量有望超
过 32 万台。按照一台工业机器人搭载 3.5 台谐波减速机计算,2022 年我国工业
机器人对谐波减速机的需求量为 106.05 万台,再按照谐波减速机单价约 2000 元
/台测算,则 2023 年全球机器人用谐波减速机市场规模则为 22.12 亿元。目前公
司谐波减速机处于下游客户的验证测试和小批量供货阶段,占市场容量比例较小,
未来发展空间巨大。
综上所述,公司所属行业的发展与下游工业自动化应用领域的拓展密切相关。
目前下游行业进入快速发展阶段,不存在增长放缓的趋势。
(三)发行人自身优势积累
公司产品下游应用行业广泛,不同应用领域、不同客户均执行不同的性能标
准,公司产品具有定制化特征。通过多年的技术沉淀和经验积累,公司拥有为多
行业进行高效定制化设计的技术优势。公司深刻理解客户需求,并结合公司自主
研发的机械精密加工技术、电磁制动器定制化设计技术、产品开发测试及应用验
证技术、制动器摩擦材料配方与制造工艺以及长寿命重载型谐波减速机工艺制造
技术等核心技术,实现产品和工艺的快速开发。同时公司拥有精益化管理优势,
通过自主开发信息化生产管理系统合理安排生产,进一步提升了公司对客户的响
应速度和公司产品在市场中的竞争力。
公司深耕行业多年,对行业技术发展趋势和下游市场需求理解透彻。凭借技
术研发实力和敏锐的市场判断,公司在多个行业提前布局,形成行业先发优势。
如机器人领域,公司自主研发的机器人用超薄伺服制动器,具有结构小、扭矩大
的特点,解决了协作机器人超薄结构、耐高温和长寿命问题。同时,公司自主研
发的永磁制伺服制动器和轻量化、紧凑型的超小谐波减速机,以及正处于研发测
试环节的滚柱丝杠,可适配应用于协作机器人和人形机器人;电梯领域,公司自
主研发的电磁制动器成为中国的主流制动器品牌之一;高空作业平台车领域:公
司凭借在电梯制动器领域丰富技术储备,自主研制,已成功突破长期由国外品牌
占据的高空作业平台车市场,开始批量供货;汽车电动门领域:为解决汽车电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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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在实际应用工况中出现噪音、震动等问题,公司基于失电制动器相通的技术原
理,自主研制的得电制动器,可大幅减少电动门运行噪音,提高车辆使用舒适度,
实现轿车电动侧门智能开闭,避障悬停,远程控制等功能。随着电动侧门安全及
舒适度等高配要求的普及,得电制动器在汽车领域的市场需求将实现快速增长;
风电领域,公司研制的风电制动器解决了风电偏航与变桨机组应对极端气候条件
下的扭矩稳定性和长寿命耐磨损等问题;核电领域,公司研制的 PMC 核燃料装
卸贮存系统制动器较好地解决了核电燃料转运与存储设备中超大扭矩、抗核辐射、
耐高温等问题;无人机领域,公司定制化开发的无人机超小制动器满足无人机轻
量化,低耗能和高可靠性等性能要求;船舶领域,公司开发的船舶驱动系统制动
器解决了船舶潜水级密闭结构问题。公司在这些领域的技术储备和产品研发为公
司未来业绩增长提供了保障。
传动与制动系统零部件的质量关乎整个自动化设备的精密传动、精准制动及
安全控制,产品质量需要保持高一致性。公司多年为国际客户提供 ODM/OEM
产品,在与客户的合作过程中,公司学习了先进的管理经验并参照各类产品的国
际标准,形成了公司自身的产品设计与生产质量验证标准,在日常生产管理中严
格执行。公司在检测验证设备和人员方面投入很大,对产品质量以实景模拟的形
式进行验证测试,提高产品生产过程的良品率,确保产品质量的高一致性要求。
公司凭借产品质量优势,成功进入多个行业的中高端客户供应体系。
公司凭借高效定制化设计的技术优势与产品质量优势,通过了多个行业长期
的供货验证,逐渐进入多个行业的中高端客户供应体系,如国内工业自动化龙头
汇川技术,全球电梯著名生产商日立电梯、奥的斯电梯和东芝电梯,国际知名传
动件企业德国灵飞达、日本椿本机械及美国芬纳传动等。与优质客户建立长期稳
定的关系,不仅有利于公司及时掌握市场动态和行业发展趋势、不断提升技术水
平,也为公司获取新客户起到了较好的连锁效应。
公司主要的优质客户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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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客户名称 客户行业地位
电磁制动器知名客户
汇川技术(股票 国内工业自动化控制领域的领军企业和上市企业,20 余年来聚焦工业
代码 300124) 领域的自动化、数字化、智能化,定位服务于高端设备制造商
日本知名电梯品牌之一,日立电梯(中国)公司综合实力多年稳居国
内行业三甲之列,跻身中国外商投资企业 500 强
杭叉集团股份有 中国目前最大的叉车研发制造集团之一。中国最大 1000 强大企业集
码 603298) 业 500 强、中国机械工业 100 强
国内领先的自动化核心部件及运动控制系统、工业机器人及智能制造
埃斯顿(股票代
码 002747)
案,焊接机器人和康复机器人等方面具有国际领先的竞争地位
WEG
Equipamentos 成立于 1961 年,总部位于巴西,是全球最大的电气机械制造商之一,
Elétricos S/A – 在 12 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制造基地
Motores
浙江中力机械股 专业从事电动仓储设备、智能搬运机器人及叉车开发、制造、服务的
份有限公司 全球性企业
浙江联宜电机有
限公司
成立于 1988 年,总部位于杭州。杰牌减速机、电动机、变频器、传感
杰牌控股集团有
限公司
据层等数字技术,立足中国市场、服务全球市场
Delta 成立于 1971 年,总部位于中国台湾,是全球第一的电脑电源厂商。在
Electronics, Inc. 工业自动化领域方面,伺服马达,工业机器人产品销量居于行业前列
全球伺服电机的龙头企业。100 余年来,安川电机以驱动控制、运动
株式会社安川电
机
计出货达到 1000 万台
日本电产三协株 域中形成的传动装置生产技术、以及在高精度工业用机器人领域深受
式会社 信任的伺服马达控制技术,生产出运用“机器人技术”的产品销往世
界各地
日本的一个跨国性公司,在全世界设有 230 多家公司,2001 年为世界
制造业 500 强的第 26 名
精密传动件知名客户
全球公认的机械传动领域以及能量和减震领域公认的全球市场领导
场和世界各地的高科技公司
创立于 1917 年,在全球 26 个国家和地区开展业务,是运动领域不可
日本椿本
机械
占有率在 2020 年全球第一
美国芬纳 成立于 1861 年,现隶属于米其林集团,迄今已有 150 年历史。是增强
传动 聚合物技术和动力传动的世界领导者
创立于 1968 年,总部设在意大利米兰市,其生产技术和市场占有率在
国际传动领域均居世界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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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客户名称 客户行业地位
Chiaravalli 成立于 1952 年,是欧洲机械传动领域的先行制造商,在全球 52 个国
Group Spa 家和地区拥有分支机构,始终处于机械传动领域的前沿地位
又称艾麦佳集团,其前身为艾玛拉,成立于 1950 年,总部位于荷兰,
是全球工业输送带领域的主要开拓者之一,目前业务涵盖输送解决方
案、动力传输解决方案和工业产品,在工业动力传动带和轻型输送带
领域占据领先地位,旗下包括 Megadyne、SATI 等知名品牌。
经过多年发展,公司产品获得了国内外多个行业标杆客户的认可,瑞迪品牌
在行业内形成了良好的品牌美誉度。
随着下游行业的发展,市场不断催生出新的需求,公司业务逐渐向着机电一
体化、智能一体化方向发展,对产品的精密度、承载能力、使用寿命、体积、重
量等方面产生了更为多元的需求。在与众多优质客户的合作过程中,公司持续进
行技术创新和产品升级,具备了产品个性化开发和生产能力。通过参与下游行业
产品的前端设计环节,充分了解客户的设计和生产需求,凭借自身研发技术和经
验积累,能够针对客户产品的特性创新开发和设计更加合理的产品。
良好的品牌声誉、经验丰富的产品设计能力为公司强化与现有客户的合作和
新客户的开拓奠定了良好基础,也为公司避免与业内同质化竞争、赢得客户信任
创造了竞争优势。
(四)发行人业绩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56,680.54 万元、58,706.05 万元和 58,518.38
万元;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分别为
(五)发行人未来发展规划
公司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创新为驱动,着力提升公司对客户、市场、社会
的使用价值,致力创建高瞻远瞩百年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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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技术研发与产品开发计划
创新是企业发展的源泉,公司将继续发挥现有的技术研发优势,坚持以市场
需求为导向的产品创新战略,加强与下游客户和上游供应商之间的联系,紧跟国
际最先进技术信息动态,持续为行业、客户提供专业的技术解决方案和产品,不
断提升公司产品的附加值,保证公司的核心技术水平始终处于行业先进地位。
(2)市场营销计划
公司品牌是宝贵的无形资产,是增强公司市场影响力的决定因素。公司将以
现有市场为基石,深度挖掘市场潜在能力。通过向市场和客户充分展示产品的技
术质量优势,对用户认真负责的态度,以及在生产、检验、售后服务等各个环节
强化质量第一的意识,获取客户对公司产品的信任。
公司将增加公司销售服务覆盖的深度与广度,提升公司客户服务能力,进而
增强销售能力,加强与客户的合作粘性。销售团队将加强与客户间关于产品质量
信息的协调和沟通,同时发挥网络资源的便利优势,做好公司网上信息系统的建
设工作,搭建数字化营销平台,系统全面地展示公司产品,并将积极利用公司的
技术与品牌优势,通过行业协会、展会等方式,深度推广公司的产品与服务。公
司将在进一步扎实品牌推广工作的基础上,扩展高端客户群,提高向下游知名企
业的销售份额,取代进口产品,获得更多客户对公司技术、产品的认可,增强公
司的品牌影响力。
(3)生产运营计划
公司高度重视规范化、标准化的运营模式,通过建立完善的信息化管理系统,
运用大数据分析等现代信息化管理手段,不断提升管理效率,逐步提升自动化、
智能化生产水平,以实现智能制造标准化。
公司将持续开展公司治理结构优化和先进管理制度研究工作。集中强化公司
各大领域的专业管理职责,持续优化内部组织架构,形成科学、合理、高效的决
策系统。积极推进企业管理的集成信息化平台构建,实现资源利用最优化、信息
传递时效化、企业管理透明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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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人才招募培训计划
人才是公司创新能力的核心,也是发展战略成功实施的关键因素之一。公司
构建并持续完善与业务发展相结合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通过外部招聘与内部培
养相结合的方式,储备兼具营销开拓与产品专业知识的复合型高端人才。
外部招聘方面,公司将通过猎头招聘、社会招聘、应届生招聘等方式,重点
引进精密传动和制动领域的创新型技术人才,敬业、精业的销售人才和管理人才。
内部培养方面,公司将完善在职培训机制,充分利用内外部资源加强对员工培训,
不断提高员工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业务技能,打造适应公司快速发展要求的技术开
发队伍、经营管理队伍和市场营销队伍。
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公司将同步完善涵盖高级管理人员、核
心技术人员及骨干业务人员的高效股权激励机制。计划未来 3 年实现研发人员、
销售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大幅扩容,建立起一支专业的人才队伍,满足公司快速发
展的需要。
(5)融资投资计划
本次发行成功后,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状况,充分发挥上市公司的渠道优势,
适时采用股权、债权等方式进行融资,为公司的快速发展提供资金支持,不断提
升公司的综合实力。同时,公司将结合自身情况、行业发展状况以及资本市场情
况,适时选择企业进行收购兼并,垂直整合产业布局,延伸公司产业链,丰富产
品结构,扩大生产能力,提高综合竞争力。
七、保荐机构根据《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公司招股说明书财
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信息披露指引》对发行
人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经营状况的核查情况及结论
发行人的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为 2023 年 12 月 31 日,截至本发行保荐书签
署日,保荐机构认为财务报告审计日后,发行人在产业政策,进出口业务,税收
政策,行业周期性变化,业务模式及竞争趋势,主要原材料的采购规模及采购价
格,主要产品的生产、销售规模及销售价格,对未来经营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诉
讼或仲裁事项,主要客户或供应商,重大合同条款或实际执行情况,重大安全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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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等方面均不存在重大变化。
八、保荐机构对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情况的核查
(一)核查对象
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
的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发行人股东中私募投资基金的登记和备案情况进行了核
查。
截至本发行保荐书签署日,发行人在册股东中机构股东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二)核查方式及核查结论
项目组查阅了发行人股东的工商登记材料、营业执照、公司章程或合伙协议,
并通过登录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网站检索私募基金和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
公示信息,就发行人股东是否属于私募投资基金及相关登记和备案情况进行了核
查,具体情况如下:
的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或登记。
金管理人,无需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或登记。
基金信息,履行了相关备案程序,基金编号为 SK6004;中广核二号的基金管理
人深圳元核亨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
协会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填报了私募基金管理人信息,履行了相关备案程序,
登记编号为 P1010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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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发行人与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深度融合情况
(一)发行人符合创业板行业范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2022 年
修订)》第四条的规定:属于上市公司行业分类相关规定中下列行业的企业,原
则上不支持其申报在创业板发行上市,但与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自动化、
人工智能、新能源等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深度融合的创新创业企业
除外:(一)农林牧渔业;(二)采矿业;(三)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四)
纺织业;
(五)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六)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
供应业;(七)建筑业;(八)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九)住宿和餐饮业;
(十)金融业;(十一)房地产业;(十二)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公司是一家致力于自动化设备传动与制动系统关键零部件研发、生产与销售
的高新技术企业,所属行业为自动化设备关键零部件制造行业。根据《国民经济
行业分类与代码》(GB/T 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为“C34 通用设备制造业”
中“C345 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的子行业“C3453 齿轮及齿轮减、变速
箱制造”和“C3459 其他传动部件制造”。
公司所处行业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
规定(2022 年修订)》第四条规定的原则上不支持申报的行业类别,符合创业板
行业范围。
(二)公司创新、创造、创意特征
公司的创新主要体现在技术创新、工艺创新及产品创新,具体情况如下:
工业机器人用谐波减速机具有较高的技术壁垒。公司基于谐波传动领域可控
弹性变形的原理,采用数字化技术对齿形进行参数化建模,形成一套自主知识产
权的齿形自动化生成系统;通过谐波减速机生产检测系统,在线对谐波减速机的
参数和性能进行检测和记录,利用信息系统对谐波减速机零件参数进行最优配对;
将精密传动件领域积累的加工技术升级从而掌握了与谐波减速机有关的薄壁柔
轮加工、精密小模数齿轮加工、极小公差分选装配等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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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产品使用环境复杂,尺寸精度和形位精度要求较高,公司通过不断的生
产实践,开发出薄壁零件、细长轴零件及多孔位加工等工艺技术,解决了产品薄
壁下加工易变形、多次装夹所致高成本、低效率、产品一致性低等困扰行业的问
题,提升了产品的良品率,降低了生产成本,使得公司产品在定价上具有相对竞
争优势。
公司电磁制动器应用领域广泛,不同应用行业需求差异较大。公司以制动器
技术共性为基础,通过制动器产品模块化开发的方式,将制动器分为电磁模块,
摩擦模块和结构设计三部分,从而快速设计出适合不同行业特殊工况需求的产品;
同时,公司通过对核心材料摩擦片的研究,使得改性后的摩擦材料达到轻、薄、
耐腐等效果,实现了制动器小型化、轻量化,满足客户需求的同时提升公司竞争
力。
(三)公司科技创新、模式创新、业态创新和新旧产业融合情况
公司主要产品包括精密传动件、电磁制动器和谐波减速机等,属于自动化设
备驱动机构中必不可少的关键零部件,主要提供安全、精密、高效的动力传动与
控制应用解决方案。近年来,我国持续推出促进行业发展的政策。2010 年工信
部发布《机械基础零部件产业振兴实施方案》,指出我国需要将重大装备基础零
部件配套能力提高到 70%以上;2015 年国务院发布《中国制造 2025》,指出到
全国人大指出我国需要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工程,加快补齐基础零部件及元器件、
基础软件、基础材料、基础工艺和产业技术基础等短板,公司产品作为自动化设
备的基础零部件,具备较好的政策环境。
公司产品作为自动化设备中的刚需品和消耗品,应用领域较为广泛。公司在
多个行业提前布局,形成行业先发优势。下游领域的不断扩大和快速发展,为公
司产品带来了广阔的市场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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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密传动件领域
中国作为全球最主要的机械传动零部件生产国,海外市场对中国机械传动零
部件产品的需求具有较强的刚性和粘性。根据中国海关数据统计,2023 年与传
动件相关的商品名称为单独报验的带齿的轮、链轮及其他传动元件和离合器及联
轴器(包括万向节)的海关出口总额为 253.03 亿元,较 2022 年的 257.96 亿元下
滑 1.91%;2022 年与传动件相关的商品名称为单独报验的带齿的轮、链轮及其他
传动元件和离合器及联轴器(包括万向节)的海关出口总额较 2021 年的 225.57
亿元增长 14.36%;2021 年的海关出口总额为 225.57 亿元较 2020 年的 166.88 亿
元增长 35.17%。随着全球经济的稳定、技术进步及工业自动化程度的提高,精
密传动件市场空间广阔。
(2)电磁制动器领域
工业电机作为工业自动化动力输出的主要来源,属于工业自动化基础设备,
根据中商产业研究院公开数据统计,2021-2023 年期间,中国工业电机行业市场
规模分别为 3,501.30 亿元、3,612.10 亿元和 3,873.56 亿元,市场空间巨大。电磁
制动器作为工业电机的配套装置,以工业电机市场容量为基数,公司根据行业经
验及订单情况测算,2021-2023 年的国内电磁制动器市场容量分别为 161.88 亿元、
(3)谐波减速机领域
以工业机器人为主的谐波减速机下游市场需求持续扩张,行业规模呈现持续
增长态势。根据高工机器人产业研究所(GGII)最新统计数据显示,2023 年中
国市场工业机器人销量 31.6 万台,同比增长 4.29%,预计 2024 年中国市场销量
有望超过 32 万台。公司根据市场经验测算,2023 年我国工业机器人用谐波减速
机的市场规模为 22.12 亿元,未来发展空间巨大。
(四)公司具有较强的成长性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业绩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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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变动比例 金额 变动比例 金额
营业收入 58,518.38 -0.32% 58,706.05 3.57% 56,680.54
营业成本 39,275.17 -6.59% 42,046.85 2.04% 41,204.78
营业毛利 19,243.21 15.51% 16,659.20 7.65% 15,475.76
利润总额 11,357.47 26.66% 8,967.03 12.93% 7,940.62
净利润 10,085.09 23.74% 8,150.13 17.20% 6,954.2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
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大、盈利能力持续增强,营业收入和净利润
均持续增长。公司已具备技术成果有效转化为经营成果的条件,已形成有利于企
业持续经营的商业模式,依靠核心技术形成较强成长性。
(五)公司符合创业板定位相关指标要求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2022 年
修订)》第三条相关规定:
“本所支持和鼓励符合下列标准之一的成长型创新创业
企业申报在创业板发行上市:
于 1000 万元,且最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 20%;
增长率不低于 20%;
且最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 30%。
最近一年营业收入金额达到 3 亿元的企业,或者按照《关于开展创新企业境
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试点的若干意见》等相关规则申报创业板的已境外上市红
筹企业,不适用前款规定的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要求。”
公司最近三年研发投入复合增长率为 23.91%,最近一年研发投入金额为
易所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2022 年修订)》第三条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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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发行人具有创新、创造和创意特征,业务发展具有成长性,符合
创业板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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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瑞迪智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发行保荐书》之签署页。)
项 目 协 办 人: 年 月 日
严 强
保 荐 代 表 人: 年 月 日
陈 黎
年 月 日
ZHANG CHUNYI
保荐业务部门负责人: 年 月 日
任 鹏
内 核 负 责 人: 年 月 日
郑榕萍
保荐业务负责人: 年 月 日
廖卫平
保荐机构总经理: 年 月 日
姜文国
保荐机构董事长: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冉 云
保 荐 机 构(公章):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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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专项授权书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有关文件的规定,我公司作为成
都瑞迪智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授权
陈黎、ZHANG CHUNYI担任保荐代表人,具体负责该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尽职
保荐及持续督导等保荐工作。项目协办人为严强。
特此授权。
保荐代表人:
陈 黎
ZHANG CHUN YI
法定代表人:
冉 云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