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亚机械: 监事会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4-2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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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301028       证券简称:东亚机械           公告编号:2024-005
               厦门东亚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东亚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其中监事洪兵先生、监事姚丽芳女士以通讯方
式参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
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
司 2023 年度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 年
年度报告》和《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 2023 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以及相关工作内容进行总结,编制了《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 年
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
司 2023 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资产质量良好,财务状况健康。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厦门东
亚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分红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未来经营计
划的实施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
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的生产经营实际需求,建立
了比较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报告期内,不存在重大内部控制缺陷。公司编制的《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和运作情况
的实际效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 年
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监事 2024 年度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行业、参照同等规模企业的薪酬水平,
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相关人员的履职情况制定的,方案的制定程序合法有效,不
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4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因该事项与全体监事存在利害关系,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监事会同意公司以 2024 年 4 月 23 日为预留授予
日,并同意以 4.86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19 名激励对象授予 28.35 万股的
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厦门东亚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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