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84 证券简称:晶品特装 公告编号:2024-017
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股份方案的具体内
容:将回购股份资金总额由“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含)”调整为“不低于人民币 6,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
(含)”。
除上述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并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外,公司本次回购股
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实质变化。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增加回购公司股份资金总额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增加回购公司股份资金总
额。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增加回购公司股份资金总额事项已经三
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
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及进展情况
募资金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公司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份。具体详
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
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推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及提议回购公司
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
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
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前述回购股份用于股权
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
(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 90 元/股。本次回购股
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4-002)。
首次回购股份 38,519 股,占公司总股本 75,659,066 股的比例为 0.05%,回购成交
的最高价为 52.73 元/股,最低价为 51.16 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年 2 月 2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 381,817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0.5047%,购买的最低价为 48.97 元/股,最高价
为 56.10 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 19,999,446.86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
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4-008)。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二、 本次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的原因及具体内容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和切实履行社会责任,
同时也为了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提高公司员工
的凝聚力。公司结合战略发展规划、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决定在原定回购额度
基础上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将回购资金总额由“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
(含),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含)”调整为“不低于人民币 6,000 万元(含),
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
公司将根据增加后的回购股份资金总额情况及《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相应调
整《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的回购股份数量等内
容。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实质变化。公司将
根据上述调整情况及《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相应修订《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的相关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的回购报告书(修订稿)》。
三、 本次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的合理性、必要性、可行性分析
公司依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有利于
增强投资者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信心,有利于促进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顺利实
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
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本次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具有合理性、必要性及可
行性。
四、 本次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所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根据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事项已经三分之二以上董
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 风险提示
(一) 本次回购股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
的价格区间,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二) 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
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提请终止
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
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三) 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则存在导致本次回购
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四)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拟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
励。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存在启动未转让部分
股份注销程序的风险。
公司将努力推进本次回购方案的顺利实施,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
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