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17 证券简称:海波重科 公告编号:2024-021
债券代码:123080 债券简称:海波转债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分别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
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 3 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 3 名,其中以通讯方式
出席会议的人数为 2 人,监事王峰先生、监事张霞先生以电话方式参加会议并
以通讯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世珍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
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审慎行使《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
赋予的职权,结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共召开 5 次监事会会议,会议的通知、
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要求。
监事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地履行了监事会职能,对公司经
营、财务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
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和提升治理水平发挥了职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
告》。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 年度审计报告》公允反映了公司财务状
况 、 经 营成 果 和现 金 流量 。 具体 内 容详 见 公司 同 日 刊登 于 巨潮 资 讯网 上 的
《2023 年度审计报告》。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2023 年年度报告》、《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以及《公司章程》
、《未来三年(2021 年-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
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因此我们同意该利润分
配预案,并同意将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 2023 年度拟不进行利
润分配的公告》。
本议案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核查,监事会一致认为:公司现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
持续完善相关制度和流程,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能够适应公司经营管
理和发展的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
高效开展,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
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议案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与会监事审议,监事会一致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本议案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议,监事会一致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
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同
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 万元
的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理财产品,资金使
用期限自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
日止,在有效期内资金可在上述额度内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经审核,监事会一致认为:公司本次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是
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出发,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变更注册资本、修
订《公司章程》事项。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生效施行,现行的《公司章程》同时废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
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案
公司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
[2012]37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
章程》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未来三年(2024 年-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监事会认为股东回报规划切实保护了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和公司可持续发展需要,保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
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