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91 证券简称:明阳电气 公告编号:2024-011
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二
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
如下:
一、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3 年度合并报表实现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净 利 润 497,871,015.62 元 , 其 中 母 公 司 实 现 净 利 润
利润 896,262,274.74 元,其中母公司期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 897,801,207.92
元。
本着积极回报股东、与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的原则,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
资金需求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拟定 2023 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如下: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1,22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
民币 6.4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9,980.80 万元(含税)。本次
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
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方案则按“分配总额不变,调整
分配比例”的原则实施。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进步落
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
金分红》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
关规定,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的经营成果,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
配,实施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利影响。综上所
述,本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公司当前实际情况,
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的经营成果,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 2023 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拟定的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规定和当前公司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了
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说明
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
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备案,防止内幕
信息的泄露。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