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09 证券简称:ST中利 公告编号:2024-040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利集团”或“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就本
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14 日(星期二)下午 14 点 30 分。
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5 月 14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14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
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5 月 14 日上午 9:15-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
间。
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
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
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1)截至 2024 年 5 月 9 日(星期四)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本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附后);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
江苏省常熟市东南经济开发区常昆路 8 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编码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4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 2023 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的议案》
《关于 2024 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
议案》
《公司<未来三年(2024 年-2026 年)股东回报规
划>的议案》
一以上同意方可通过。
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即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
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日在《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
《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
理人的,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
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
(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身份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
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
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邮件方式办理登记(须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
并请认真填写回执,以便登记确认,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以上资料须于登记时
间截止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
联系人:程娴
联系电话:0512-52571188
传真:0512-52572288
通讯地址:江苏省常熟市东南经济开发区常昆路8号中利集团
邮编:215542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投票代码:362309,投票简称:中利投票。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 弃
权;
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和 13:00—15:00。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期间的任意时间。
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
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
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郑重声明:
本单位/个人现持有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利集团”)股
份____________股。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受托人)代理本单位/
个人出席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并对提交该次会议审
议的所有议案行使如下表决权。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 该列打勾
提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编码 的栏目可
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的议案》
《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
的议案》
《关于 2023 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关于 2024 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
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公司<未来三年(2024 年-2026 年)
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关于拟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
所的议案》
请在表决意愿选择项下打“√”
,多选或未作选择的,视为无效表决票。
特此授权!
委托人姓名及签章(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票账号: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______ ______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