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89 证券简称:澄天伟业 公告编号:2024-016
深圳市澄天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澄天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
议案》,并将此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说明
经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 年度公司实现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891.76 万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2,641.86 万元。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按照母公司净利润的 10%提取
法定盈余公积 264.19 万元,母公司净利润减去法定盈余公积后,2023 年度实现
可供分配的利润为 2,377.67 万元。
为了回报投资者,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综合考虑
公司未来持续健康发展,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
的 20%,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截至 2024 年 4 月 23 日,公司总股本 115,600,000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 1,645,070 股后的股本 113,954,930 股。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42 元(含税),暂以截至本公告
日的公司总股本剔除回购股份后 113,954,930 股为基数进行测算拟分配现金红
利合计 478.61 万元(含税),占母公司 2023 年度实现可供分配的利润的 20.13%。
本次不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如发生变动,分配比例将按
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
《企业会计准则》
《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
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
来发展相匹配,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
性。
三、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 2023 年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相关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澄天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