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51 证券简称:奥普家居 公告编号:2024-026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议由监事会主席鲁华峰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监事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奥
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符合法
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
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公允地反
映出公司 2023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没有发
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奥
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
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财务
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
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
分配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奥
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形成了较完善的
经营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之间的制衡机制,法人治理结构完整;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努力为公
司的发展尽职尽责,没有出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制度或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利益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行业状况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订了 2024
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方案:公司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
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
公司监事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公司考核方案考核后发放,因届次、
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表决结果:
会议以 2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监事鲁华峰先生 2024
年度的薪酬,监事鲁华峰先生回避表决。
会议以 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职工代表监事王翠华女
士 2024 年度的薪酬,职工代表监事王翠华女士回避表决。
会议以 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监事曾海平先生 2024
年度的薪酬,监事曾海平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
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为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各自职责范
围内更充分地发挥决策、监督 和管理的职能,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
公司 于 2020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于 2020 年 5 月 19 日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在
保费金额和核心保障范围内,办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具体购买事
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主体、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
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
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
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公司根据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继续
购买 2024 年度董监高责任险,具体方案如下:
准)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4 年度综合授信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为了满足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保证公司
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及子公司 2024 年度计划向银行
申请合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
于流动资金贷款、非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各类商业票据开立及贴现、
项目贷款、银行保函、保理、信用证等综合授信业务(具体业务品种以相关银行
审批为准)。各银行具体授信额度、贷款利率、费用标准、授信期限等以公司与
银行最终协商签订的授信申请协议为准。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
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总额范围内根据资金需求签署相关
协议及文件。综合授信额度的申请期限为自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至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
并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
际需求来合理确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奥
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
告编号:2024-029)。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符合法
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
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公允地反
映出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季度报告编制过程中,
没有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奥
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国家统一的相关会计政策进
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
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
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
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已届满,相关解除限售条件
已成就。本次解除限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
形,同意公司按相关法律法规及《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要求,
为 12 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所持共计 1,089,000 股限制性股票办理
解除限售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
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暨上
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 )。
表决结果: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了《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制定分红回报规划是综合考虑了公司长远发展和
股东合理投资回报的诉求,从而对利润分配作出的制度性安排,规划科学合理,
执行回报规划所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
不利影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奥
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2024 年-2026 年)》。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二四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