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日达: 董事会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4-2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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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285     证券简称:鸿日达         公告编号:2024-017
              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日达”或“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第六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以电话、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在公司行政办公楼一楼大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
公司董事长王玉田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实际出席董事 5 人,全体监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和《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根据 2023 年度的工作情况编制了《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沈建中先生、张建伟先生以及离任独立董事占世向先生分
别向董事会递交了《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
况的报告》,公司董事会对此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
况的专项意见》。上述三位独立董事将在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等相关
文件。
  总经理王玉田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汇报了 2023 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内容涉及
公司 2023 年工作总结及 2024 年工作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度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全
体委员全票同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 年年度报告》、《2023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和审议《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
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
司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董事会同意该议
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全
体委员全票同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董事会认为:《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能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出公
司 2023 年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全
体委员全票同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 2023 年度相关财务数据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
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 年年度报告》。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届时回购专用证
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93 元(含税),不
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截至董事会审议之日,公司总股本
为基数,以此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 19,041,541.87 元(含税),占 2023 年度合
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 61.43%。
   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在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特点、
盈利能力、财务状况、未来发展前景等因素,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
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关
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公
告编号:2024-019)。
   公司本次计提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能公允地反映公
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同意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全
体委员全票同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3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20)。
  董事会依据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编制了《董
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张建伟先生、沈建中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
意见》。
  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进行了认真的自查和分析,认为公司现行的内部控制
制度较为完整、合理及有效,能够适应公司经营管理的要求和公司发展的需求,
能够较好地保证公司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能够确保公司所属财
产物质的安全、完整。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全
体委员全票同意。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亦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全
体委员全票同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事项出具了专项鉴证
报告,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专项核查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21)。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经审查,董事会认为: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
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沟通,切
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 2023 年财务报告
及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独立、客观、公正、规范执业,表现了良好的执业操守
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全
体委员全票同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
评估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鉴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 2023 年度审计工作中表现
出专业的执业能力,工作勤勉、尽责,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全
体委员全票同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4-022)。
  本次被担保对象东台润田精密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资信状况良
好,未发生贷款逾期的情况,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的控制范围之内,无需提供
反担保。公司能够有效控制对外担保风险,公司充分了解被担保对象的发展和经
营状况,对被担保对象生产经营等方面具有较强的管控力,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
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担保额度系东台润田精密科技有限公司日常经营需求设
定,能满足其业务顺利开展的需要,促使东台润田持续稳定发展。经对东台润田
资产质量、行业前景、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等进行全面评估,董事会认为该担保
事项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23)。
  根据日常生产经营需要,预计 2024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将与关联方昆山鑫田
精密机械有限公司发生总金额累计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的日常关联交易。以
上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性交易,属于正常的市场行为,交易目的主要是利用
各自技术和市场等方面的优势,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共享,提升双方市场竞争力
和经营业绩,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关联董事王玉田先生、石章琴女士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全
体委员全票同意。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全票同意,并出具了审查意见。保荐机构东吴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规定,并结合公司薪资制度、经营发展、行业
薪酬标准,公司制定了 2024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本议案涉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委员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
委员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关联交易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 2024 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
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9.5 亿元的融资额度,并由公司实际控制人王玉田先生及石
章琴女士拟根据金融机构的实际需要为公司融资业务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可以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有效期内、在担保额度内连续、循环使用。本次担保事
项决议有效期自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
开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关联董事王玉田先生、石章琴女士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全
体委员全票同意。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全票同意,并出具了审查意见。保荐机构东吴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 2024 年度申请融资额度并接受
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资额并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使用超募资金、自有资金增加投资额
并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规划、项目实施的可
行性等因素,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推动业务快速发展,实现公司长远规划。因
此,董事会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全
体委员全票同意。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全票同意,并出具了审查意见。保荐机构东吴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使用超募资金、
自有资金增加投资额并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
   公司本次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人民币
步提升公司的经营能力,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全体独立董事全票同意,并出具了审查意见。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国有企业、上市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
司的自身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的议案》
  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期末净资产 20%的股票,此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进行融资
的事项将采用简易程序进行。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全
体委员全票同意。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全票同意,并出具了审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
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
  同意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6 日下午 13:30 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31)。
  本次会议中,董事会认真听取了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特此公告。
                      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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