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37 证券简称:海联金汇 公告编号:2024-026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保证人”)于 2024 年 3 月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
属子公司于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
期间为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171,100 万元的担保,同时,授权
公司总裁或其授权人士为代理人,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全权负责业务办理、协议、
合同签署等事宜,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不再逐笔审议。详细信息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5 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 2024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4-014)。
二、对外担保进展情况
范区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
达”)与农业银行形成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债权金额为人民币 10,800
万元,所保证的主债权期限为 2024 年 4 月 23 日至 2025 年 3 月 28 日。保证担保
的范围为上海和达在主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
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上海和达和公司
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
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编号:ZB6911202400000015 号),
简称“浦发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
同意为青岛海联金汇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海联金汇”)与浦发
银行形成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债权金额为人民币 5,000 万元,所保
证的主债权期限为 2024 年 4 月 23 日至 2025 年 4 月 23 日。保证担保的范围为
除了合同所述之主债权,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合同所指利息包括利息、罚息
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合同而发生的费用、
以及浦发银行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
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浦发银行要求青岛海联金汇需补足的保证金。保
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ZB6911202400000016),同意为青岛海联金汇精密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青岛精密”)与浦发银行形成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债权金额为人
民币 3,000 万元,所保证的主债权期限为 2024 年 4 月 23 日至 2025 年 4 月 23
日。保证担保的范围除了本合同所述之主债权,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合同所
指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
履行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浦发银行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
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浦发银行要求青岛精
密需补足的保证金。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上述担保在公司审批额度范围内。
三、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为青岛精密提供3,000万元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
币109,900万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6.17%。具体说明如下:
(1)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109,900万元,占公司2023年度
经审计净资产的26.17%。
(2)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公司的担保总额为0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
产的0%。
特此公告。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