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24 证券简称:汇川技术 公告编号:2024-026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
下简称“IPO”)超募资金投资项目苏州汇川企业技术中心结项,结项后,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所涉募投项目均全部实施完毕。
●公司拟将 IPO 募投项目所涉节余资金 21,518.70 万元(全部为利息及理财等收
益,实际金额以届时资金转出时对应的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 IPO 募投项目节余资金超过该次募集资金净额 10%且高于 1,000 万元,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
关规定,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将 IPO 超募资金投资项目苏州汇川企业技术中心结项,并将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的 IPO 所涉节余募集资金 21,518.70 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全部为利
息及理财等收益,实际金额以届时资金转出时对应的专户余额为准)。该事项尚需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2010 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募集资金到位和管理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161号文《关于核准深圳市汇川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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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的核准,同意本公司向社会
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700万股。本公司于2010年9月13日向社会公众
投资者定价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7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认购
价格为人民币71.88元,共计募集人民币1,940,760,000.00元。经此发行,注册资本变更
为人民币108,000,000.00元。截至2010年9月16日,本公司共计募集货币资金人民币
额为人民币1,858,314,960.00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公司已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相关规定,与保荐机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用于存放上
述募集资金,以保证募集资金使用安全。
二、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时承诺投资项目的使用及节余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
募集资金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额 募集资金投资额
小 计 29,280.39 29,280.39
注:“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即超募资金。
截至 2012 年 9 月 30 日,上述六个承诺投资项目均已完成项目建设,节余资金共
计:78,184,671.86 元,其中节余本金 72,626,616.87 元,占承诺投资募集资金总额 24.80%;
利息 5,558,054.99 元。2012 年 10 月 24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
过,同意公司将上述六个承诺投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78,184,671.86 元用于永久性补
充流动资金。
(二)超募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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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超募资金本金对应的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超募资金投向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投资进度
设立全资子公司长春汇通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3,000.00 已结项
在香港设立全资子公司 4,114.94 已结项
苏州汇川企业技术中心 33,932.16 已结项
生产大传动变频器项目 10,172.00 已结项
生产新能源汽车电机控制器项目 10,674.00 已结项
生产光伏逆变器项目 20,658.00 已结项
收购宁波伊士通 40%股权 11,000.00 已结项
汇川技术总部大厦 33,000.00 已结项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0,000.00 已结项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156,551.10 --
具体情况如下:
资金。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定,该 15,000 万元在 2011 年转为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
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以超募资金出资 5,000 万港币(折合人民币约 4,250 万
元,以实际投资时汇率折算额为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立全资子
公司。2011 年实际使用超募资金 4,114.94 万元(按实际投资时汇率约折港币为 4,988
万)投入香港子公司,该投资款已存放于香港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用于香港子公司
支付进口物料款、员工薪酬、海外投资款、铺底流动资金、办公场所租赁及设备购置
等。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汇川技术(香
港)有限公司资金使用结构的议案》,将香港汇川原计划用于支付进口物料的 1,500 万
港币调整为“铺底流动资金”项目支出。本项目实际使用超募资金 3,315.35 万元,剩
余 799.59 万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将“在香港设立全
资子公司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 2017 年转为永久性
补充流动资金。
全资子公司暨收购长春市汇通电子有限责任公司整体资产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
金 3,000 万元设立全资子公司。截至目前公司实际使用超募资金 3,0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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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 30,000 万元超募资金永久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将第一
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公告使用的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15,000 万元转为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同时新增 15,0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目前实际使用 30,000
万元。
川企业技术中心项目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生产大传动变频器项目
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生产新能源汽车电机控制器项目的议案》、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生产光伏逆变器项目的议案》、《关于缴付子公司苏州
汇川技术有限公司剩余出资额的议案》,拟使用超募资金中的 21,529 万元用于苏州汇
川企业技术中心项目;拟使用超募资金中的 10,172 万元用于年产 600 台/套大传动变
频器项目;拟使用超募资金中的 10,674 万元用于年产 4 万台/套新能源汽车电机控制
器项目;拟使用超募资金中的 20,658 万元用于年产 8,000 台/套光伏逆变器项目。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使用超募资金投资的“苏州汇川企
业技术中心项目”进行调整的议案》,对苏州汇川企业技术中心项目增加投入超募资
金 12,403.16 万元。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部分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将生产大
传动变频器项目、生产新能源汽车电机控制器项目、生产光伏逆变器项目合计节余募
集资金 4,565.22 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对部分募投项目追加投资金额的议案》,对苏州汇川企业技术中心项
目追加投资 18,861 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净额追加 8,050.85 万元。截
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苏州汇川企业技术中心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已完成
竣工验收,正进行政府验收),截至目前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41,983.04 万元(含
募集资金利息净额 8,050.85 万元及节余募集资金利息)。
伊士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40%股权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中的 11,000 万元收
购宁波伊士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40%股权。截至目前公司实际使用超募资金 11,000 万
元。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建设总部基地的议案》,项目拟使用超募资
金中的 33,000 万元建设汇川技术总部大厦。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 2021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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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将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
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将超募资金投资项目“汇川技术总部大厦”节余募集
资金 13,381.96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部为利息及理财等收益)。
三、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为苏州汇川企业技术中心项目,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该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已完成竣工验收,正进行政府验收),该项目实际使
用募集资金 41,983.04 万元(含追加的募集资金利息净额 8,050.85 万元及节余募集资
金利息),后续需支付的尾款 9,915.78 万元将全部由自有资金支付。该项目结项后,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涉募投项目均全部实施完毕。
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涉募集资金余额为 21,518.70 万元
(全部为利息及理财等收益),节余原因为自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账后,公
司合理安排闲置募集资金存放,以及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了现金管理。
四、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节余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节余募集资金存放于以下募集资金专户:
单位: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苏州分行 89060078801500000182 312,779.45
中国建设银行苏州金阊支行 32250198903700000772 0.00
恒丰银行深圳分行 851210010122600358 309,821.06
杭州银行深圳分行 4403092218100166509 4,564,393.52
杭州银行深圳分行 4403040160000236808 210,000,000.00
北京银行深圳宝安支行 20000030822100038541317 0.00
公司拟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实际金额以届时资金转出时对应的专户余额为准)
全部转入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
与保荐机构、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五、本次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和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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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涉募投项目均全部完成建设,可以将节余募集资金永
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21,518.70 万元(全部为利息及理财等收益)永久
性补充流动资金,是为满足公司的日常经营需要。
六、相关审批和核准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决议
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IPO超募资金投资项目苏州汇川企业技术中心结项,并将截至2024年3月
益,实际金额以届时资金转出时对应的专户余额为准)。
根据相关规定,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监事会决议
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
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监事会认为:
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
规,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公司将苏州汇川企业技术
中心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过了董事会、监事会
审议,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本次
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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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机构对公司将苏州汇川企业技术中心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
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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