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联网络: 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4-2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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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628   证券名称:亿联网络   公告编号:2024-011
        厦门亿联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亿联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
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10 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
方式发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监事
会主席艾志敏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 3 名,实参与表
决监事 3 名,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证券法》
                       《公司章程》和《监
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对公司依法运作
情况和公司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
积极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
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公
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3 年年度
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
规定,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现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实际经营管理的需要,并能得到有效
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
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能够为公司的经营管理合规性和资产安全性提
供合理的保证;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不存在重大缺陷;
                         《2023 年
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
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五、会议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
会计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有利于全体股
东共同分享公司经营成果。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 2023
年本公司的审计工作中遵循职业准则,认真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为
了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与会监事一致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容诚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会议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00,000 万元的闲置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信用级别较高的金融机构发行的流
动性较好的低风险金融工具,使用期限自该议案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并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
使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会议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金融衍生品投资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适当开展外汇金融衍
生品交易,以合理降低财务费用。拟开展的外汇金融衍生品交易合约
量不超过 12,000 万美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的 12 个月内有效。
  九、会议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80,000 万元
的综合授信额度,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的授信金额、授信期限、
授信方式等以公司根据资金使用计划与各银行实际签订的授信协议
为准,授信期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以上授权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根据运营
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
   同时,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授信额度范围内和有效期内行使决
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会议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公司《2024 年第
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十一、会议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
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将《公司章程》中的英文名称由“Xiamen
Yealink Network Technology Co.,Ltd”变更为“Yealink(Xiamen)
Network Technology Co.,Ltd”;同时,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
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
自身实际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对《公司章程》中有关专门委员会及
利润分配政策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并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及其授权人士负责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公司英文名称变更和章
程备案手续。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会议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
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
法权益的情形。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会议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保证
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将进一步完善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股
权激励的作用,激励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业
务)人员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进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
实现。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会议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
于核实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
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
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监事会将于股
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
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十五、会议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
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
法权益的情形。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会议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保证公
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将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股权激
励的作用,激励公司潜力骨干员工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进而确保公
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会议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
于核实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
对象条件,符合《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
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
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监事会将于股
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
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十八、会议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提名魏志华先生、艾志敏先生为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以上 2 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
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出的职工代表
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
年。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公司第
四届监事会仍将继续按照《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
责。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产
生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十九、会议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
于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
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
等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厦门亿联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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