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38 证券简称:国发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4-022
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1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
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 年 5 月 17 日 9 点 30 分
召开地点:广西北海市北部湾中路 3 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5 月 17 日
至 2024 年 5 月 17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
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
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构的议案》
特别说明:公司独立董事将在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会议、第
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 2023 年 12 月 21 日、2024 年 4 月 23
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
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
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
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
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
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
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
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538 国发股份 2024/5/8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欲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应办理登记手续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北部湾中路 3 号国发股份董事会办公室。
股东本人或代理人亲自登记、信函、电子邮件、传真方式登记(需提供有关
证件复印件)。信函、传真登记收件截止日 2024 年 5 月 16 日 17:30,并请在传
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二)参加现场股东大会所需的文件、凭证和证件
法人股东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法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和参会,
代理人另加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和参会;个人股东应持本人
身份证、股票账户卡进行登记和参会,代理人另加持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
进行登记和参会。授权委托书格式参照附件 1。
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
述相关证件。
六、 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0779-3200619 传 真:0779-3200618
电子邮箱:securities@gofar.com.cn 邮 编:536000
地 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北部湾中路 3 号
特此公告。
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4 年 5 月 17 日召
开的贵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构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
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
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