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特偶: 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4-2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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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319       证券简称:唯特偶          公告编号:2024-033
        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
七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星期三)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
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4 月 9 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因临时增加
议案,并于 2024 年 4 月 17 日发送了补充通知。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
出席董事 7 人。
   会议由董事长廖高兵主持,监事及部分高管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审慎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董事会认真审议了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认为公司年度报告及
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度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就该报告签署了
书面确认意见。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披露于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 年年度报告》及《2023 年年度报告摘
要》。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认真审议了公司《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认为该报告真实、
准确地反映了公司董事会 2023 年度的工作情况。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 2023 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
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3 年度董事会工
作报告》以及公司《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与会董事认真听取了《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该报告客观、真
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度的经营管理工作情况。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地反应了
公司 2023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
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 年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根据公司经营和发展情况,以 2023 年 12 月 31 日股本 58,640,000.00 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4 元(含税),共派发现金股利
计转增 26,388,000 股,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 85,028,000 股(转增股数系公
司根据实际计算结果所得,最终转增股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实际
转增结果为准)。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股本如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
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
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
上对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内部控制拟定了公司《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
价报告》。公司董事对上述报告进行了讨论,审议通过了该报告。具体内容详见
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
评价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出具了相应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遵循法律法规以及职业准则,完成了
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7 票回避。
  全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
披露的《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2 票回避。
  关联董事廖高兵先生、吴晶先生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酬
方案的公告》。
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 2023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通过该议案。具体
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 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出具了相应的核查意见,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相应的
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核查,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预计公司 2024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
度事项,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推动公司整体持续稳健发展,降低
财务成本,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4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在任独立
董事向董事会提交《独立董事关于 2023 年度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报告》。董事会
根据自查报告及任职经历,对在任独立董事陈实强先生、田卫东先生、卢周广先
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董事会关于 2023 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
专项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
事会关于 2023 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提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
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
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认真审议了公司《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认为该报告真实、
准确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经营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就该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具
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 年第一季度
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境外孙公司,本次新设立公司的资金
来源为公司的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孙公司的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规定和要
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
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
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会计
政策变更的公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经营范围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
                           (2024 年 4 月)。
的公告》及修订后的《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在原审批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额度的基础
上,增加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即合计使用
不超过 50,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授权代理人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财
务部办理具体相关事宜。该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
会。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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