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383 股票简称:金地集团 公告编号:2024-032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科 学 筑 家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发出召
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
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十一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十一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
案:
十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选举徐家俊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同本届董事会
任期。
十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选举季彤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同本届董事会
任期。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和主任委员的议案》。
根据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选举以下人员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
员,并选举主任委员。委员五人:徐家俊、季彤、徐文渊、徐倩、廖南钢;徐家
俊任主任委员。
根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选举以下人员为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委员,并选举主任委员。委员五人:独立董事刘中、廖南钢、吴鹏程,
董事季彤、李荣辉;独立董事刘中任主任委员。
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选举以下人员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
员,并选举主任委员。委员五人:独立董事李普伟、刘中、廖南钢,董事季彤、
徐文渊;独立董事李普伟任主任委员。
根据相关法规,选举以下人员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并选举主任委员。
委员五人:独立董事廖南钢、刘中、吴鹏程,董事徐家俊、徐倩;独立董事廖南
钢任主任委员。
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聘请李荣辉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同本届董事会任期。
级副总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聘请陈爱虹女士、韦传军先生、陈长春先生、郝一斌先生、王南
先生为公司高级副总裁,任期同本届董事会任期。
总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聘请阳侃先生、蔡占宁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同本届董事会任
期。
务负责人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聘请李荣辉先生任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同本届董事会任期。
事会秘书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聘请胡学文女士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同本届董事会任期。胡
学文女士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与工作经验,未发现其存在
《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中规定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情形。由于其尚未取得董事会秘书任职
培训证明,暂由公司董事长徐家俊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待胡学文女士取得
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后,将正式履行董事会秘
书职责。
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聘请张晓瑜女士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同本届董事会任期。
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授权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决定
在确定年度经营计划后,授权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董事会制定的高级管
理人员薪酬方案及业绩指标的达标情况,确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激励事宜。
行日常融资授权的议案》。
为提高工作效率,董事会同意在闭会期间授权由董事长签订公司与金融机构
(包括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融资相关的协议及文件,融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
贷款、债务融资工具、承兑汇票、银行保函、资管/信托计划、银行理财子融资
等,增信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维好承诺、流动性支持、债务加入等,额度为单笔不
超过叁拾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一,提名委员会审查意见详见本公告附件
二,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详见本公告附件三。
特此公告。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一: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李荣辉,男,1971 年 11 月生,研究生学历,西安理工大学工商管理硕士,
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曾任国民控股集团总裁助理、财务总监,富德
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资金管理部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审计责任人,生命
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富德控股(集团)
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财务总监,深圳富德金蓉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务。
现任公司总裁、财务负责人。
截至目前,李荣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陈爱虹,女,1970 年 11 月生。研究生学历,清华-威尔士大学 MBA,会计
师。曾任深圳市福田区投资管理公司财务部部长、审计部部长、福田区国有企业
监事会监事、深圳市福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长兼总经理,金地集
团董事、深港科技创新特别合作区发展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福田人才安居有限
公司董事等职务。现任公司高级副总裁。
截至目前,陈爱虹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韦传军,男,1968 年 10 月生,经济学学士,上海财经大学 MBA,中国注册
会计师协会会员、英国特许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曾任职深圳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审计师、万科集团财务部总经理助理等。2003 年加入金地集团,历任计划财务
部总经理、公司董事、高级副总裁、财务负责人。现任公司高级副总裁。
截至目前,韦传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960,100 股,与公司的其他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符合法律、行
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陈长春,男,1967 年 1 月生,1984 年至 1993 年就读于浙江大学,取得浙江
大学工学博士学位。历任金地集团董事、副总裁;同景集团常务董事、总裁,北
京前景置地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高级副总裁、华北区域地产公司董事
长、总经理。
截至目前,陈长春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710,000 股,与公司的其他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符合法律、行
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郝一斌,男,1972 年 11 月生,清华大学土木工程系建筑管理学士及清华五
道口金融学院金融学硕士。2003 年 7 月加入金地集团,历任金地集团华北区域
金地中心项目总经理、华北区域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兼任天津分公司总经理、公司
助理总裁、副总裁,现任公司高级副总裁。
截至目前,郝一斌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315,800 股,与公司的其他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符合法律、行
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王南,男,1972 年 1 月生,北京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本科毕业于东北大学管
理工程系。2002 年 4 月加入金地集团,历任金地集团武汉地产公司和上海地产
公司营销总监,上海地产杭州公司总经理,华东区域地产公司副总经理,金地集
团战略总监,集团公司助理总裁,华中区域地产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副总裁。
现任公司高级副总裁。
截至目前,王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阳侃,男,1965 年 10 月生,中欧商学院 EMBA,浙江大学管理学硕士,本
科毕业于大连理工大学土木工程系。1996 年至 2005 年任职于公司,历任金地宾
馆总经理,集团项目拓展部总经理助理,企业发展部副总经理,经营管理部总经
理。曾任职金科集团副总裁、景瑞集团董事及高级副总裁。2013 年任金地集团
华北区域地产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裁、华东区域地产公司董事长、
总经理。
截至目前,阳侃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蔡占宁,男,1965 年 9 月生,曲阜师范大学文学学士。历任金地物业副总经
理,金地集团企业发展部副总经理,金地北京地产公司行政人事总监,金地物业
董事长,金地集团行政人事部总经理,金地集团助理总裁,现任金地集团副总裁、
金地智慧服务集团公司 CEO、中国物业管理协会名誉副会长。
截至目前,蔡占宁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胡学文,女,1985 年 4 月生,南开大学经济学博士。曾任广发证券私募融资
部项目经理,资本市场学院培训部副主任(主持工作)、研究员,生命保险资产
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助理、固定收益部副总经理、职工监事。
截至目前,胡学文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附件二:提名委员会审查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公司拟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履历等相关材料进
行了审查,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查公司拟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履历等有关资料,我们认为本次聘任
的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资格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规定的不
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本次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名委员会同意聘请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并同意将
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
附件三: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
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经审议《关于聘请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发
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查李荣辉先生的个人履历等有关资料,我们认为李荣辉先生具备与其担
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相适应的任职资格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
员的情形。财务负责人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一致同意聘请李荣辉先生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并同意将
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