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28 证券简称:景旺电子 公告编号:2024-018
债券代码:113602 债券简称:景 20 转债
债券代码:113669 债券简称:景 23 转债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
会议之通知、议案内容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通过书面、电话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告
知了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
开,会议由董事长刘绍柏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
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
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拟定了《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实施 2024 年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
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邓利先生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
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景旺电子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公告编号:2024-020)及《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
摘要》
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二)审议通过了《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
为保证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确保公司
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
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邓利先生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
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
项,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确定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
股票期权的数量与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
方法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并办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授予时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
署《授予协议书》;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行权或解除限售资格、行权或解除限售条件
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行权或解除限售;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行权或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
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行权或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
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事宜;
(8)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行权标的股票期权的等待期事宜和未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的限售事宜;
(9)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
办理本次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行权或解除限售
资格,取消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票回购注销,办理已身故(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或尚未解除限
售的限制性股票的继承事宜等;
(10)授权董事会对公司本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
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
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
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1)授权董事会按照既定的方法和程序,在总额度不变的前提下在各激励
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12)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
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
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
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激
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
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公司董事邓利先生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决定暂不召开股东大会,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将另行发布。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