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普特: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4-2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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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619          证券简称:罗普特            公告编号:2024-020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1 日召
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
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 2021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
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上 述 相 关 事 项 公 司 已 于 2021 年 10 月 8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
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7),根
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林晓月女士作为征集人就 2021 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
何人对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1 年 10 月 20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1-042)。
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并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43)。
露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
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44)。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部分相关事项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
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
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前述相关事项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9 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
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
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
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1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
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
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手续已完成,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日为 2023 年 1 月 20
日,上市流通数量为 35.746 万股。
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作废处理部
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同意公司此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
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监事会对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同意公司此
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
  二、本次作废处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和数量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
离职的,包括主动辞职、因公司裁员而离职、劳动合同/聘用协议到期不再续约、
因个人过错被公司解聘、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等,其已归属股票不作处
理,自离职之日起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
失效。”鉴于首次授予部分中38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
资格,作废处理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105,800股。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
的第三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归属期对应的公司层面业
绩考核要求如下:
  (1)业绩考核目标A:“以2020年度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年营业收入增长
率不低于40%”;
  (2)业绩考核目标B:“以2020年度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年营业收入增长
率不低于30%”。
  根据公司经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增长率未达到上
述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公司董事会决定作废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
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和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
归属期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839,910股。
  综上所述,本次合计作废处理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945,710股。
  三、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
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
实施。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此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公司本次作废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
和授权,履行了相应的程序;本次作废的原因和数量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2021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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