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
“保荐人”)作为广州鹿山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鹿山新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及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人,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
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2]398 号),截至 2022 年 3 月 22 日,
公司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3,003,000 股,每股发行价格 25.79 元,共募集资金人
民币 593,247,370.00 元,扣除不含税承销费用人民币 46,037,735.85 元、其他不含
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24,752,543.17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522,457,090.98 元。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
于 2022 年 3 月 22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 ZL10050 号)。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人、存放募
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50 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
行面值总额为 524,000,000.00 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 6 年。根据发行结果,公
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发行数量
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13,088,490.57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
位情况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信会
师报字[2023]第 ZL10071 号)。上述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公司已按照要求
存放在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签署了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额
合计 60,497.35 52,245.71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共
(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额
合计 61,484.55 52,400.00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共 208,756,238.59
元,募集资金实际余额为 305,262,482.56 元。
三、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同意公司拟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7,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理财产品等安
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授权期限自 2022 年 4 月 27 日起至 2023 年 4
月 27 日止,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其中,单个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
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
意见,保荐人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在上述规定的使用期限内,公司
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投资相关产品。
四、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方案
因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所募集资金金额较大,且募投项目的资
金投放存在一定的时间跨度,因此存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情况。为了最大
限度地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状况,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
的前提下,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拟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最高
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结构性
存款、大额存单、理财产品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授权期限自本
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起不超过 12 个月,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其中,单
个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董事会授权管
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
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五、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2,740,270,374.42
负债总额 1,424,702,275.63
净资产 1,315,568,098.79
项目 2023年度(经审计)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54,844,153.57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 51.99%,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为 10,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2023 年
经营成果、募投项目的建设等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负有大额债务的同时购买大
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实施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用途的情况,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与此同时,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
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会计处理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列报于资产负债表中交易
性金融资产,到期收益列报于利润表中投资收益,具体以审计结果为准。
六、投资风险和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性好,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
市场波动的影响。
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
响理财产品收益的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
风险。
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财务部于发生投资事项当日应及时与银行核
对账户余额,确保资金安全。
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得泄露公司的理财方案、交易情况、结算情况、资金状况等与公司理财业务有关
的信息。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七、专项意见说明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履行了
必要的审批程序,内容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计划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
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实施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亦不
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
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
回报。
八、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
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保荐人同意鹿山新材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
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戴顺 彭立强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