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
鉴证报告
二○二三年度
信会师报字[2024]第 ZL10104 号
关于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一、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
证报告 1-2
二、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1-9
三、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4
关于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4]第ZL10104号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鹿山新材”)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以下
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董事会的责任
鹿山新材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募集资
金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编
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
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
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
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
专项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鉴证报告 第1页
(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
反映鹿山新材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获取合理保证。在执
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
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
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鹿山新材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鹿山新材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五、报告使用限制
本报告仅供鹿山新材为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的目的使用,不得用
作任何其他目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王首一
中 国·上海
中国注册会计师:陶国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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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广州鹿山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就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 398 号)核准,截至 2022 年 3 月
集资金人民币 593,247,370.00 元,扣除不含税承销费用人民币 46,037,735.85 元,
扣除其他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24,752,543.17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 ZL10050 号《验
资报告》。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
金实行专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
户存储监管协议》。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
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522,457,090.98
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40,667,188.23
减:募集资金累计投入 361,581,507.67
其中:功能性聚烯烃热熔胶扩产项目 4,975,136.00
专项报告 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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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金额
功能性聚烯烃热熔胶技改项目 34,566,658.80
TOCF 光学膜扩产项目 9,792,296.87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2,247,416.00
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 300,000,000.00
减:闲置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00.00
加: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866,539.17
减:手续费支出 239.00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21,074,695.25
(二)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50 号),本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
行面值总额为 524,000,000.00 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 6 年。根据发行结果,公
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数量 5,240,000 张,发行价格为每张人民
币 100.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24,000,000.00 元。扣除本次公开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费用 10,911,509.43 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 ZL10071
号)。上述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公司已按照要求存放在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
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及
四方监管协议。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公开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
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513,088,490.57
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17,956,795.38
减:募集资金累计投入 190,799,443.21
其中:太阳能电池封装胶膜扩产项目 37,009,980.75
补充流动资金 153,789,462.46
减:闲置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300,000,000.00
专项报告 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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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金额
加: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930,278.58
减:手续费支出 48.00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5,262,482.56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使用情况的监管
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并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存放、
使用、管理资金。
(一)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广州分行科学城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
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同日,本公司、子公司江苏鹿山新材料有限公司及中信证
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本公司、子公司广州鹿山先进材料有限公司及中信证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开发区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
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为 21,074,695.25 元,具
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3 年 12 月 31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名称 日余额
江苏鹿山新材料有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营业部 15599657130083 2,437,528.50
限公司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经济技术
份有限公司 开发区支行
广州鹿山先进材料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支行 120912312610828 3,438,012.90
专项报告 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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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3 年 12 月 31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名称 日余额
有限公司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科学城支行 120903656910106 4,890,013.67
份有限公司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支行 8110901013001405617 7,563,371.74
份有限公司
合计 21,074,695.25
注:
“广州鹿山先进材料有限公司”的曾用名为“广州鹿山光电材料有限公司”
。
(二)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同保荐机构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
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鹿山新材
料有限公司同保荐机构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
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
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
的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日余额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8110901012501577121 4,442,686.26
公司
江苏鹿山新材料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8110901012601577126 819,796.30
合计 5,262,482.56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
专项报告 第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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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币 40,224.87 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对照表》。
募投项目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已由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公司于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和已支付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44,651,159.93 元。
(1)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项目自筹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承诺募集资金投资
序号 项目名称 预先投入金额 置换金额
金额
合计 522,457,090.98 40,667,188.23 40,667,188.23
(2)置换前期已支付不含税发行费用
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本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12,000 万元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独立董
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在上述规定的使用期限内,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
为 12,000 万元。2023 年 4 月 24 日,公司已按承诺将实际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
置募集资金 12,0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未超过约定的使用期限。
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
专项报告 第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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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10,0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独
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
见。本报告期内,公司实际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的金额为 10,000.00 万元,未超过约定的使用期限。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同意公司拟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7,0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理财产品等安
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授权期限自 2022 年 4 月 27 日起至 2023 年 4
月 27 日止,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其中,单个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
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
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在上述规定的使用期限内,公
司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投资相关产品。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
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
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投资的“功能性聚烯烃热熔胶技改项目”进行结项并将募集资金节余金额共计人
民币 1,090.44 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另外,该项目尚有未支付的项
目尾款及质保金合计 167.47 万元,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完成
专项报告 第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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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该项目待支付尾款及质保金仍由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支付;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时,公司将该项目待支付尾款及质保金一并从募集资金账户转
出;上述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完成后,该项目待支付尾款及质保金由公司自有
资金支付。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节余募投项目资金暂未进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节余募投项目资金存放在募集资金账户中,未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
(二)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
民币 20,875.63 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
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投项目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已由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公司于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
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9,717,361.41 元置换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1)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项目自筹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承诺募集资金投
序号 项目名称 预先投入金额 置换金额
资金额
合计 513,088,490.57 17,956,795.38 17,956,795.38
(2)置换前期已支付不含税发行费用
截至 2023 年 4 月 25 日,本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专项报告 第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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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
核查意见。本报告期内,公司实际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 30,000.00 万元,未超过约定的使用期限。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投资相
关产品的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
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
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
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专项报告 第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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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附表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专项报告 第9页
附表 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52,245.71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605.7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0,224.87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项目可行
已变更项 本年度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 截至期末投入 项目达到预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截至期末承诺 本年度实 是否达到预 性是否发
承诺投资项目 目,含部分 投入金 累计投入 金额与承诺投入金 进度(%)(4) 定可使用状
诺投资总额 总额 投入金额(1) 现的效益 计效益 生重大变
变更(如有) 额 金额(2) 额的差额(3)=(2)-(1) =(2)/(1) 态日期
化
其中:功能性聚烯烃热熔 不适用(未
否 4,787.02 4,787.02 4,787.02 260.42 1,770.33 -3,016.69 36.98 2024 年 5 月 不适用 否
胶扩产项目 完成建设)
功能性聚烯烃热熔胶技
否 5,620.00 5,620.00 5,620.00 914.05 4,555.94 -1,064.06 81.07 2023 年 10 月 246.67 是 否
改项目
不适用(未
TOCF 光学膜扩产项目 否 7,253.69 7,253.69 7,253.69 160.02 2,673.86 -4,579.83 36.86 2024 年 6 月 不适用 否
完成建设)
不适用(未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否 4,585.00 4,585.00 4,585.00 271.22 1,224.74 -3,360.26 26.71 2024 年 12 月 不适用 否
完成建设)
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
否
营运资金
合计 52,245.71 52,245.71 52,245.71 1,605.70 40,224.87 -12,020.84
鉴于宏观环境、下游行业需求、 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产能布局规划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功能性聚烯烃热熔胶扩产项目”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和“TOCF 光学膜扩产项目”进展有所滞后,存在延期风险。
对照表 第1页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44,651,159.93 元(含发行费用)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具体内容详见“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2、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 10,000.0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实际使用情况”之“(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尚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具体内容详见“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用情况 ”之“(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
产品情况”。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详见本专项报告“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之“(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之“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情况”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不适用
注 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 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 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 4:功能性聚烯烃热熔胶技改项目于 2023 年 10 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因此本年度仅核算 2023 年 11 月、12 月效益情况。
对照表 第2页
附表 2: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51,308.85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0,875.63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0,875.63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已变更项目, 募集资金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 截至期末投 项目达到预 本年度 项目可行性
调整后投资 截至期末承诺 本年度投入 是否达到
承诺投资项目 含部分变更 承诺投资 计投入金额 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 入进度(%) 定可使用状 实现的 是否发生重
总额 投入金额(1) 金额 预计效益
(如有) 总额 (2) 差额(3)=(2)-(1) (4)=(2)/(1) 态日期 效益 大变化
不适用
其中:太阳能电池封装胶
否 35,929.90 35,929.90 35,929.90 5,496.68 5,496.68 -30,433.22 15.30 2025 年 3 月 不适用 (未完成 否
膜扩产项目
建设)
补充流动资金 否 15,378.95 15,378.95 15,378.95 15,378.95 15,378.95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合计 51,308.85 51,308.85 51,308.85 20,875.63 20,875.63 -30,433.22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项目按计划,目前尚处于建设期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9,717,361.41 元(含发行费用)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具体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内容详见“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之“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 30,00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实际使用情况 ”之“(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情况”。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不适用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对照表 第3页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详见本专项报告“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之“(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之“2、募集资金
使用和结余情况”。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不适用
注 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 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 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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