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年审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 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
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年审会计师事
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于
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
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截至2023年末拥有合伙
人245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
执业资格,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事务所之一,在证券业务
服务方面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良好的专业服务能力。
安永华明拥有分所数量23家,分别为上海、天津、大连、沈阳、济南、青
岛、郑州、西安、武汉、成都、合肥、南京、苏州、杭州、长沙、昆明、重庆、
厦门、广州、深圳、太原、海口、宁波。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的
《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百家排名信息》,安永华明排名第二。安永
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2023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近1,800人,其
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1,500人。
安永华明2022年度业务总收入人民币59.0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
币56.69亿元(含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24.97亿元)。2022年度A股上市公司年报
审计客户共计138家,收费总额人民币9.01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
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
术服务业等。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6月16日
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
案》,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为公司2023年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
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职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
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安永华明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
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
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于
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安永华明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和
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4年1月26日,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
讯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公司财务总监召开年报审计预沟通会
议。审计委员会成员审阅了安永华明关于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人
员安排、重点审计领域等的汇报,并对审计计划安排提出建议。
(三)2024年4月19日,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
讯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公司财务总监召开会议。审计委员会
成员认真听取了安永华明关于公司年报审计相关事项的汇报,就年报审计过程中
发现的问题、审计内容相关事项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进行了充分讨论并给予
建议,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等议案并
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对安永华明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
的了解和审查,针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重要事项及时开展沟通讨论并提出
相应建议,并对后续情况进行持续跟踪落实,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
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有效推动外部审计事务所服务质量提升。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安永华明在为公司提供2023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
制审计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严格按照审计计划的安
排,执行了恰当的审计程序,获取了充分的、适当的审计证据,按时完成了2023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真实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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