帅丰电器: 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4-2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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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5336      证券简称:帅丰电器         公告编号:2024-017
              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用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为本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
构,并同时聘任其为 2024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本事项尚须提交本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
生效。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1992 年 9 月成立,2012 年 8
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
场安永大楼 17 层 01-12 室。截至 2023 年末拥有合伙人 245 人,首席合伙人为毛
鞍宁先生。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 2023 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
师近 1,800 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 1,500
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近 500 人。安永华
明 2022 年度业务总收入人民币 59.06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 56.69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 24.97 亿元。2022 年度 A 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
共计 138 家,收费总额人民币 9.01 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
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3 家。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
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
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
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安永华明近三年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以及行业协
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曾收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出具警示函
一次,涉及两名从业人员。前述出具警示函的决定属监督管理措施,并非行政处
罚。曾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所的两名从业人员出具书面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
一次,亦不涉及处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监管措施不影响安永华明
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项目合伙人和第一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周华女士,于 2007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 5 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
包括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以及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第二签字注册会计师为谢云琦女士,于 2020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 年开
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 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
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 1 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报告,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
业。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为潘健慧先生,于 2000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 年开
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 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
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 2 家境内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报告,涉及的行业
主要为生态环保和环境治理业以及制造业。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曾因执业
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曾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
监督管理措施,未曾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
律处分。
  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
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万元,系按照安永华明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员天数和相关收费标准收取服务
费用。工作人员天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简繁程度等确定,收费标准根据执业
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
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与安永华明协商确定 2024 年度相关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安永华明在
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符合相关要求,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按时
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且报告内容客观、公正,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
是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能够满足公司未来年度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
司财务状况及内部控制状况进行审计。同意继续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并同时聘任其为 2024 年度内
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董事会认为在本次审计工作中安永华明及审计成员始终保持了形式上和实
质上的双重独立,遵守了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中关于保持独立性的要求。审计小组
具有承办本次审计业务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职业证书,能够胜任本次审计
工作,同时也能保持应有的关注和职业谨慎性。审计小组在本年度审计中按照中
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执行了恰当的审计程序,为发表审计意见获取了充
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安永华明对财务报表发表的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是在获取
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的基础上做出的。
  基于安永华明的专业胜任能力及职业操守,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为公司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三)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须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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