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的审核
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
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
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结合所处行业以及公司经
营方式、资产结构等自身实际情况的特点,经过持续的整章建制和加强规范运作,
建立了内部控制体系,基本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公司内
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能保证公司经营业务活动的正常开展,有
效防范风险。2023 年度,公司进一步加强了内控管理体系,公司内部管理水平和
风险防范能力得到了进一步提升。公司未有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等相关规定的情
形发生。
《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认为,
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三、关于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 2024 年中期现金分红事项的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 2024 年中期现金分红
事项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利润分配预
案。
四、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和颁布的企业会计
准则等具体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
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
政策的变更。
(以下无正文)
[此页为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有关事项
的审核意见签署页]
监事签名:
林整榕 许成建 陈继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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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