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40 证券简称:飞 力 达 公告编号:2024-027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
次会议于2024年4月19日下午14:00时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出席董事9人(其中董事吴有毅先生,唐烨先生,钱康珉先生;独立董事赵先德
先生、蒋德权先生以通讯的方式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姚勤先生主持,
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江
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董事认真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并同意提交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蒋德权先生、赵子夜先生、赵先德先生、陈江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
交了《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2023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上述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
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全体董事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和《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能
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并对该定期报告出具了书面确
认意见,同意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和《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并同意提交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议,董事会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同意提交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议,董事会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
《2023年度审计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议,董事会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议,董事会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相关
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议,董事会通过了《关于制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并同
意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相关
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保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通过了《关于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
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并同意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对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2024年
度担保额度为人民币7,000万元,对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含)的合并报表范围
内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2024年担保额度为人民币15,000万元;有效期自公司
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有效期内签署担保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不再另行召开董事
会,公司将按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相关
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担保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通过了《关于公司为飞力达物流(深圳)有限公司申请银行
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飞力达物流(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力达物流(深圳)”)系公司
的全资子公司。为拓展公司业务,满足资金需求,结合飞力达物流(深圳)生产
经营情况,公司拟对飞力达物流(深圳)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和招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分别申请授信额度为1,500万元和2,000万元提供
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自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一年。同时,公司授权董
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本次担保授信融资额度内办理相关担保手续、
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相关
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通过了《关于公司为上海飞力达国际物流有限公司申请银行
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上海飞力达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飞力达”)为公司的全资子
公司。为拓展上海飞力达货运代理业务,满足资金需求,公司拟对上海飞力达向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徐汇支行和中信银行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申请
贷款授信额度分别为人民币3,000万元和4,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
为自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一年。同时,公司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
代理人在本次担保授信融资额度内办理相关担保手续、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相关
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通过了《关于公司为重庆联智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申请银行
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重庆联智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联智供应链”)系公司的全
资子公司。为拓展公司业务,满足资金需求,结合重庆联智供应链生产经营情况,
公司拟对重庆联智供应链分别向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两江新区支行和宁波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昆山支行申请授信额度为4,000万元和2,000万元提供连带
责任担保,担保期限自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一年。同时,公司授权董事长或
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本次担保授信融资额度内办理相关担保手续、签署相
关法律文件等。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相关
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议,董事会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并同意提交
汇套期保值业务,期限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度
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相关
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议,董事会通过了公司《关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议
案》,并同意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万元的财务资助。期限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度
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是为了满足其实际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支持其主营业
务发展,降低财务融资成本,利息定价公允,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自身的正常
经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本次提供财务资助的对象为公司的控股
子公司,其经营情况总体良好,具备履约能力,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风险控
制。上述财务资助事项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并将采取必要的风险控制及
保障措施,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上述财务资助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相关
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议,董事会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并同
意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3.2亿元的授信额度,具体如下:
授信银行 贷款条件 授信额度(万元)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 信用 40,000.0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 信用 22,000.0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 信用 12,000.00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 信用 22,000.00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信用 20,000.00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 信用 8,000.0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信用 20,000.00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信用 20,000.00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信用 10,000.00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信用 8,000.00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市支行 信用 5,000.00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 信用 5,000.00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 信用 5,000.00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信用 5,000.00
光大银行昆山支行 信用 20,000.00
浦东发展银行昆山支行 信用 10,000.00
上述授信期限有效期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信额度在有效期内自银行批准之日起生效。同时,
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姚勤先生在上述额度内代表公司签署有关合同及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议,董事会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
并同意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在保
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
(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低风险型理财产品,在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
动使用,期限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
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相关
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议,董事会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
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工程合同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通过了《关于东莞飞力达电子元器件集散中心项目签订施工
总承包工程合同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相关
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津贴,基于谨慎性原则,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提
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涉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委员津贴,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
委员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刊登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
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依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
营发展等实际情况,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资、管理津贴、绩效奖金、超业
绩奖金、年终奖金及福利组成,其中基本薪酬、管理津贴根据其职务确定,绩效
奖金根据月度实际经营情况及月度工作表现考核设定,年终奖金根据公司年度实
际经营情况和季度考核目标达成确定,超业绩奖金根据公司下达业绩目标超额完
成情况确定。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
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董事姚勤先生、耿昊先生
因兼任公司高管回避表决。
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
,并同意提交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
产 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 2024 年年度股东
大会召开之日止。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以下内容:
速融资”)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注
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
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的条件。
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
百分之二十的中国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
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 35 名的特定对
象。
(1)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 80%;
(2)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
对象属于《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
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
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
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
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
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决议有效期为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
之日止。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
《注册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
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
资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办理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申报事宜,包括制作、修改、签署并申报相
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2)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
照有权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小额快速融
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
他与小额快速融资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决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发行时机等;
(3)根据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小额快速融
资方案及本次发行上市申报材料,办理相关手续并执行与发行上市有关的股份限
售等其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一切
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
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5)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
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6)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7)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完成后,根据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结果修改《公司
章程》相应条款,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他相关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新增
股份登记托管等相关事宜;
(8)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
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
次小额快速融资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
关的填补措施及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9)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小额快速融资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
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小额快速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
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延期实施,或者按照新的小额快速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发
行事宜;
(10)办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其他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经审议,董事会通过了《关于拟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
意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相关
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议,董事会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公司2023
年度股东大会于2024年5月17日下午14时在昆山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玫瑰路999号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全体董事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
反映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并对上述报告出具了书面确认意见,同意通过《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