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凌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
求, 广州凌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李
伯侨先生、白荣巅先生、张崇岷先生在 2023 年度的任职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
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李伯侨先生、白荣巅先生、张崇岷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
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
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
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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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