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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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
相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维护了公司及
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公司2023年监事会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
(一)监事会会议情况
序号 召开日期 会议届次 审议事项 意见类型
第五届监事会 1、《关于变更部分项目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
; 同意
(通讯表决) 2、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
《关于<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关于<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关于<2022 年度报告及 2022 年度报告摘
要>的议案》
;
《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关于<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关于<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
议案》
;
《关于<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第五届监事会 8、
《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 同意
(现场表决) 案》
;
《关于 2023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
案》
;
《关于坏账核销的议案》
;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议案》
;
《关于转让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
;
《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后形成对外
关联担保的议案》
;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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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议案》
;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
案》
。
《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
第五届监事会
案》
;
《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现场表决)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第五届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
(现场表决)
第五届监事会 1、
《关于转让控股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
;
(现场表决) 联担保的议案》
。
(二)2023年度,公司部分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
参与了公司重大决策的讨论,依法监督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召开及审议议
案的程序。
二、监事会对2023年度公司运作的独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作,决策程序合法有效。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监事会认为,本年度公司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能够有效执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完善。本年度未发
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
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审查公司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等方式,对公司财务运作情况进行检查、
监督。公司监事会认为,本年度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各项财务指标合理;公司2023
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
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财务报表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
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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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流量。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度报告真实、合法、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情况,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公司对外担保、资产置换的情况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52,969.49万元(包
括公司对控股公司担保余额51,707.88万元,对参股公司关联担保余额1,261.61万
元)。公司监事会认为,被担保人为公司子公司或参股公司,生产经营稳定,具
备良好的偿还能力,控股及参股公司其他股东按其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比例担保或
同比例反担保,担保风险可控。相关担保事项符合规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未发生其他对外担保、资产置换的事项。
(四)检查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因公司全资子公司科大智能
机器人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机器人公司”)参股公司上海泾申智能科技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泾申”)及皖投智谷科技发展(上海)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皖投智谷”)项目开发建设需要,经各方共同协商,公司同意机器人公司
以自有资金按照20%持股比例以不低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上海泾申、皖投智谷
各提供500万元借款。上海泾申、皖投智谷的其他股东上海裕安投资集团有限公
司以同等条件按照80%持股比例各提供2,000万元借款。所投入资金将作为启动资
金用于上海泾申及皖投智谷项目的开发建设。截止2023年12月31日,机器人公司
对上海泾申、皖投智谷的借款余额分别为300万元、450万元。
部分股权后形成对外关联担保的议案》,公司出让原持股51%的控股子公司江苏
宏达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达电气”)5%的股权交易完成后,公司对宏达
电气的存量担保因合并报表范围变更形成关联担保;此外,同意公司对宏达电气
拟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申请期限一年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
各类融资业务授信额度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公司对宏达电气担保额度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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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31日,公司对宏达电气关联担保余额为1,261.61万元。
股公司部分股权后形成对外关联担保的议案》,公司出让原持股70%的控股公司
科大智能(合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科技公司”) 50%的股权交易
完成后,公司对合肥科技公司的存量担保因合并报表范围变更形成关联担保。截
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对合肥科技公司担保余额为5,552.34万元。
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科大智能物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
司科大智联(上海)技术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为人民币2,936.95万元,与
关联方宏达电气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为人民币2,652.49万元,与关联方上海英同电
气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为人民币653.44万元,与关联方上海赛卡精密机械
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为人民币22.09万元,与关联方皖投智谷发生日常关
联交易为人民币21.83万元,与关联方上海泾申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为人民币2.72万
元。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开展经营业务需要,交易价格依据公平、合理
的定价政策,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不会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投资者
的利益,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除上述关联交易外,公司2023年度未发生其他需监事会审核的重大关联交易
事项。
(五)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
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审核后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
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生
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对公司经营管理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
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
况。
(六)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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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为,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体系。
公司严格执行内幕信息保密制度,严格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公司董事、监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未发现有内
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受到
监管部门查处和整改的情形。
(七)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
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三、监事会2024年度工作计划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实履行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树立公司的诚信形象,维护公司及股东
的合法权益。
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