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普医疗: 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4-2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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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03     证券简称:乐普医疗       公告编号:2024-023
       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
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在北京市昌平区超前路 37 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
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9 日以邮件方式送达。会议应
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其中,现场出席的监事共 2 名,以通讯方式
出席的监事共 1 名。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兴林先生主持,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形成如下决议:
  一、 审议《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并行使监事会的监督职权和职责,对公司经营活动、
财务状况、关联交易、重大事项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方面
进行了监督,较好地保障了公司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
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有效发挥了监事会职能。
  具体内容详见证监会指定网站披露的《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告
编号:2024-024)。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 年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258,200,337.67 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684,986,398.67 元。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 2023 年度母公司净利润的 10%
提 取 法 定 公 积 金 68,498,639.87 元 , 本 年 度 可 供 股 东 分 配 的 利 润 为
   公司拟以 2023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未来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已
回购股份后的股本为基数,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3141 元(含税),剩余未
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截至 2024 年 3 月 29 日,公司总股本为 1,880,610,488 股,已通过股份回
购证券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28,235,700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1.5014%。按公司总股本 1,880,610,488 股扣减已回购股份 28,235,700
股后的股本进行测算,现金分红总金额暂为 613,900,000.00 元(含税)。
   自本次现金分红预案披露日至实施该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如股本发生变
动的,依照变动后的股本为基数实施,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3141 元(含
税)的分配比例保持不变。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 审议《2023 年年度报告》及《2023 年年报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 年度报告》及《2023
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 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现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
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
制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
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
况。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七、 审议《2023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
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八、 审议《关于公司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聘
期一年。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 审议《关于公司监事津贴》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拟定第六届监事会 2024 年度津贴为:监事会主席每年津贴
事不领取津贴。
  因本议案涉及全体监事利益,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
     十、 审议《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预计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经
营生产的需要,关联交易发生有其必要性,交易价格公允,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
公正、合理的原则。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的情形。董事会在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时,关
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
相关公告。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十一、 审议《关于为下属控股子公司深圳市科瑞康实业有限公司提供担
保》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担保能够促进子公司科瑞康的筹集资金工作,满
足其不断增长的营运资金需求,为进一步拓展市场,不断提升竞争力提供有力的
保障。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之内,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担保事项履行了
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十二、 审议《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监事会的组织和运作,保障监事会依法独立行使监督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的最新修订和更新情况,结
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制
度全文。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 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一季度报告全文》的
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
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十四、 审议《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符
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财
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有助于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
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
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计提资
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
                       。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十五、 审议《关于追认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核查,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情况未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建设需要,是为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股东回报,在保证公司
正常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后续将督促公司管理层加强对业务人员的专业培训,
杜绝发生类似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情况进行
追认。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追认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十六、 审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进度,并有效控制风险
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4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投资额度和期限
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
的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
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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