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园集团: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4-2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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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525     证券简称:长园集团         公告编号:2024031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 2023 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
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为: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七条规
定,公司实施现金分红应同时满足的条件:
                  (1)公司年末资产负债率未超过百分
之七十;
   (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正数;
                      (3)当年年度盈利且不存在
未弥补亏损;
     (4)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
报告。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 年度公司存在未弥补亏
损,公司不具备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公司属于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负但合
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相关说明详见公告正文。
  一、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母公司 2023 年度实现净利润 320,554,872.36 元,根据《长园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从母公司本年度
实现的净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 0 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
产生的未分配利润 31,650,405.06 元,减本年度已分配现金股利 0 元,未分配
利润余额为-1,606,320,734.58 元,本次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0 元。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以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 2023 年度不派发现金
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预案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
    二、2023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公司实施现金分红应同时满足的条
件:
 (1)公司年末资产负债率未超过百分之七十;
                     (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净额为正数;
     (3)当年年度盈利且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4)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审计,2023 年度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公司不具备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
为了支持公司发展,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未来发展,并考虑公司长远发展利益,
公司 2023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公司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负但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说

并报表中未分配利润为 1,862,724,532.20 元,属于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未分配利
润为负但合并报表中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形。2023 年度子公司长园深瑞向母公
司实施现金分红 3.5 亿元,长园高能向其母公司长园深瑞实施现金分红 900.26
万元,达明科技向其母公司运泰利实施现金分红 3 亿元,其他子公司未实施现金
分红。公司的主要业务由子公司承载,公司子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研发投
入、工艺升级改造等,公司不存在大额资金闲置,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求,并
适当减少财务费用,公司拟将自有资金优先用于支持公司发展。
    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
和价值的认同,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公司 2024 年 2 月
通过了《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 7,000 万元
(含),不超过 10,000 万元(含)。截至 2024 年 3 月月底,公司已累计回购 109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8%,支付的金额为 510.55 万元。
    四、董事会审议程序及意见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公司 2023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董事会意见:为保障公司稳定可持续发展,结合公司经营发展规划及资金需
求等实际情况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分红条件,公司 2023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该预案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
定。
     五、监事会审议程序及意见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公司 2023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表决结果:3 票同意,
   监事会意见:为保障公司可持续发展、维护公司及股东的长远利益,基于公
司现阶段情况及发展资金需求,公司计划 2023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
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其他及相关风险提示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计
划于 2024 年 05 月 07 日 15:00-16:30 举行 2023 年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
充分交流。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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