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21 证券简称:银禧科技 公告编号:2024-40
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7 日以电子通讯等方式送达。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谭文钊先生主持,经逐项表决,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
露网站同期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相关部分。
在本次会议上,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并
将在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表决结果为: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报告及其他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3 年度审计报告》及其他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
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为: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此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业利润 3,887.93 万元,同比上升 1,849.77%;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润 2,703.00 万元,同比上升 594.62%。
公司 2023 年度报表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了标
准无保留意见,具体详见《2023 年度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为: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此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相关规定:公司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
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总额和比例。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
计,公司 2023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703.00 万元,截至 2023 年
-40,763.45 万元。
公司母公司及合并报表的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数,考虑公司日常经营对资金
的需求,为提高财务稳健性,满足流动资金的需求,保障生产经营的健康快速发
展,因此公司 2023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关
于公司 2023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为: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此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经核查认为: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载资料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发表了明确审核意见,监事会认
为: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及相关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其内容客观、真实、全面的反映了公司 2023
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
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为: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此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经核查认为:在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重大内部控制缺陷,公司已按照
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控体系,同时公司
内控制度得到完整、合理和有效的执行。
公司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以及监事会所发表意见的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
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为: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此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2024 年非独立董事薪酬与考核方案>的议案》
该方案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2024
年非独立董事薪酬与考核方案》。
非独立董事谭文钊先生、周娟女士、林登灿先生、傅轶先生、张德清先生、
谭映儿女士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为: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此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2024 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方案>的议案》
该方案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2024
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方案》。
兼任高管的董事林登灿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为: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此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4年经营计划安排,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需求,
同意公司拟向相关银行申请不超过等值人民币3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所获授信
额度用于公司的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投资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
用证、开立保函、申办票据贴现及贸易融资等业务,该额度在有效期内可以滚动
使用)。
董事会授权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审核并签署
上述授信额度内的所有文件,上述授信总额度内的单笔融资不再上报董事会进行
审议表决。
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申请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担保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
于公司为子公司申请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聚氯乙烯与聚丙烯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
性分析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开展聚
氯乙烯与聚丙烯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为: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此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聚氯乙烯与聚丙烯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以自有资金对聚氯乙烯不超过 1 万吨,聚丙烯不超过 1 万吨进行套期保值业务,
投入保证金及后续护盘滚动资金合计不超过 2,000 万元,单一交易日保证金占用
最高额度为 800 万元。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
披露网站的《关于开展聚氯乙烯与聚丙烯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此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开展外
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为: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此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随着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国际贸易业务的不断增加,外币结算业务
日益频繁,日常外汇收入不断增长,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
波动对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造成不良影响,公司必须进行合理有效的风
险管理才能确保实际业务的稳健发展。基于此,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子公司拟开
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货、外汇期权及
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来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及合并报
表范围子公司造成不良影响,锁定汇兑成本。
根据公司资产规模及业务发展需求,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
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子公司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不超过3,000万美元或等值外
币额度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在有效期内,该额度可滚存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开展外
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此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具体情况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
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的公告》。
公司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
策的规定,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信
用及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公允地反映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
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
表决结果为: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此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资产核销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资产核销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有助于
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核销依据充分,本次核销的应
收账款,不涉及公司关联方,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因
此一致同意本次资产核销事项。
公司监事会对此事项分别发表了审核意见,此议案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
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资产核销的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此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固定资产报废的议案》
基于谨慎性原则,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根据《企
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同意公司对公司及子公司的部分固定资产
进行报废。
上述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
于部分固定资产报废的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此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赵建青、
谢军、魏龙)对其2023年度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独立
董事关于2023年度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报告》。根据相关法规要求及结合独立董事
自查情况,公司董事会需对独立董事2023年度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专项意
见,董事会认为:2023 年度,公司独立董事(赵建青、谢军、魏龙)符合《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
性的情形。
全体独立董事(赵建青、谢军、魏龙)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董事会关于
独立董事2023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
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
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在 2023 年度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以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的监督职责汇总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回购注
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关联董事林登灿、张德清、傅轶、谭映儿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同期披露的《关于未弥
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此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此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
二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 年修订)》等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股权激励回购注销股份的实际情况,
为规范运作,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体系,公司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修订。
《公司章程》具体内容详见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同期披露
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为: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为规范运作,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体系,公司对《独立董事工
作细则》进行了修订。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具体内容详见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同期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为: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为规范运作,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体系,公司对《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工作细则》进行了修订。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具体内容详见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
披露网站同期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为: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为规范运作,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体系,公司对《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工作细则》进行了修订。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具体内容详见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
披露网站同期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为: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为规范运作,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体系,公司对《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进行了修订。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具体内容详见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
板信息披露网站同期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为: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董事会经核查认为: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所载资料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在中国证
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同期披露的《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表决结果为: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此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以简易程序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份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上市审核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
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 20%的股票,
授权期限为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同期披露的《关于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此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此议案尚需提交 2023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
三十、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24 年 6 月 18 日(星期二)下午 15:30 在东莞市道滘镇南阁西路
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同期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表决结果为: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