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62 证券简称:甬矽电子 公告编号:2024-022
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年 4 月 3 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岑漩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应出
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
《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
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与会监事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相关的议案,形成决
议如下:
监事会对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要求,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2)2023 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
好科创板上市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全体监事保证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4)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编制的人员和审议人员
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甬矽
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职,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
况、重大决策、董事及高管职责履行情况等方面行使了监督职能,切实维护了公司利
益和股东权益,有效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客观的反映了公司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
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
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
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甬矽
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 2024-024)。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与专项使用,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
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甬矽
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
号:2024-027)。
监事会对公司《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
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要求,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2)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
规定的要求。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
(3)全体监事保证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
法承担法律责任;
(4)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的人员和审议
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甬矽
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经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事前核查。我们认为天
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和能力,执业
规范,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和素质优良的执业队伍,符合为上市公司提供审
计工作服务的相关规定要求,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
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甬矽
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 2024 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
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3 年度发生的及 2024 年度拟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
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业务,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交易条件及定价合
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
经营独立性,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关联监事岑漩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甬矽
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 2024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结合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相关人员
的履职表现等,符合公司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
该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同意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