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作为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
有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以关注和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为宗旨,2023 年度,本人诚信、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对各项
议案进行认真审议,积极参与公司决策,为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和规范运作起到
了积极作用。现将具体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人员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占董事会人数三分
之一以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8 日完成换届选举工作,选举本人为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第二届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占董事会人数
三分之一以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二)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王文宁女士,196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王文宁女士于复
旦大学获得学士学位和博士学位。1996 年至今,于复旦大学化学系历任讲师、副
教授、教授及副系主任;2023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三)独立董事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本人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担任委员,在提名
委员会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
(四)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及直系亲属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
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没有为公
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
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本人具有《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法》要求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能够确保客观、独
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 出席董事、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自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之日起,公司共召开 1 次董事会,未召
开过股东大会。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审议
的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不存在投反对票或弃权票的情形。报告期内,本人不
存在缺席、连续两次未亲自参与会议的情况。报告期内,本人参与的公司董事会
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
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二)出席专门委员会情况
报告期内,自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之日起,公司未召开审计委员会、战略
与投资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三)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新任独立董事,积极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进行
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管理情况,勤勉尽责,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等相关监
管机构发布的各类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加强自身学习,不断提高履职能力。
公司及管理层十分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精心组织准备会议材料,并及时传递,
为本人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积极有效地配合了独立董事的工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求,对公司多方面事项予以重点关注。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的情况。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未发生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况。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被收购的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年度报告》,并于同日披露了《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内部评
价报告》;2023 年 4 月 27 日,公司披露了《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 年 8 月 23 日,公司披露了《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2023 年 10 月 31 日,公司披露了《江苏亚虹医药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的要求,披露了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真实、准确、
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情况。公司时任董事、监事及高级人员均保证定期报告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
定,积极推进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建立了较为完备的内部控制制度,确
保了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监事会等机构的规范运作和内部控制
制度的有效性,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进行信息披露,充分维护了投
资者和公司的利益。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8 日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
议案》,同意聘任杨明远先生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
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3-040)。本次换届聘任财务负责人的提名、聘任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
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
况。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8 日分别召开了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
举产生了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同意聘任 PAN KE 先生担任公司总
经理,聘任 ZHUANG CHENGFENG JOHN 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聘任杨明远
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均自第二届董事
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本人认为本次聘任高
级管理人员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根据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 2023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及 2022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执行,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股权激励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8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
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 2023 年 8 月 8 日为
预留授予日,以 6.79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18 名激励对象授予 192.50 万股限制性
股票。经后续审阅相关材料,本人认为本次预留授予的授予日、激励对象主体等
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章程》等
法律、法规,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
定,认真履行职责,忠实勤勉,与公司管理层之间保持良好沟通,独立客观地发
表意见,为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发挥了
积极作用。
平的提升贡献力量。
独立董事:王文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