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要求,我们作为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现就 2023 年度履职情
况作如下报告: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张炳辉先生、独立董事秦扬文先生、
董事江新明先生共 3 名委员组成,其中主任委员会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
事张炳辉先生担任。
报告期内,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8 日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完成换届选举,并同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的议案》,选举
产生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张炳辉
先生、独立董事王文宁女士和董事江新明先生共 3 名委员组成,其中主任委员由
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张炳辉先生担任。独立董事人数占审计委员会成员
总数的 1/2 以上,审计委员会成员均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对审计委员会人数比例和专业配置的要求。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会议召开和审议情况如下:
召开时间 会议名称 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
第一届董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关于<
会审计委员
会第九次会
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
议
计机构的议案》《关于<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召开时间 会议名称 会议审议事项
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的议案》《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第一届董事
会审计委员
会第十次会
议
第一届董事
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
会审计委员
会第十一次
的议案》《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
会议
第一届董事
会审计委员
会第十二次
会议
第一届董事
会审计委员
。
会第十三次
会议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相关工作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立信”),审计委员会客观评估了立信的独立性和专业性,对审计工作进
行了监督,认为立信能够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开展工作,
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完成各项审计任务,做到了恪尽职守、勤勉尽
责。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职责,加强与内部
审计部门联络与沟通,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正常有序开展。报告期内,我们未
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三)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各期的财务报告,并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
实的、完整的、准确的,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且公司也不
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
报告的事项,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
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
构和治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
以及内部管理制度,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
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得到了有效实施,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四、总体评价
《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
的职责。
观、专业的判断原则,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监督、指导、评估、协调的职能,切
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推动提高公司的治理水
平。
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