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江苏
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本着勤勉尽责
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
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潘序伦博士于
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
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
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
(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3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278 名、注册会计师 2,533 名、从业人员
总数 10,730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693 名。立信 2023
年业务收入(经审计)50.01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5.16 亿元,证券业务收
入 17.65 亿元。2023 年度立信为 671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
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
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
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有丰富的上
市公司审计经验,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
立信在担任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期间,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及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开展工作,严格按照审
计准则的规定执行审计工作,具有足够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审计委员会于 2023
年 4 月 17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
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担任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 1 年,负责公司 2023 年度审计工作,并将
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4 年 1 月 25 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
项目经理进行审前沟通,对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会计师事务所和相
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问题、总体审计策略、关键审计事项、重要时间节点、人
员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4 年 3 月 27 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
项目经理进行初审后沟通,对 2023 年度审计基本情况、关键审计事项、审计进
展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四)2024 年 4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
议案》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江苏亚虹医
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
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
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
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