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森科技: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树林)

证券之星 2024-04-1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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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王树林)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
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和要求,在履职期间忠实
勤勉、恪尽职守,积极出席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履行职责,独立自
主决策,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现将 2023 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王树林:1964 年生,中国国籍,博士研究生学历。1988 年 6 月至 1994
年 6 月任江苏理工大学工业工程系讲师;1994 年 6 月至 2003 年 9 月任江苏大学
机械工程学院副教授;2003 年 9 月至 2004 年 9 月于上海外国语大学进修;2004
年 9 月至 2005 年 4 月任江苏大学机械工程学院教授;2005 年 4 月至 2006 年 4 月
任德国 ILLMENAU 访问学者;2006 年 4 月至今任江苏大学机械工程学院教授、
博士生导师;2012 年 3 月至 2020 年 9 月任镇江布尔机电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总经理。2014 年 3 月至 2020 年 3 月任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 1 月至今任公司独
立董事。
   经自查,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
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召开等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照规定履行相应的程
序,合法有效。2023 年度,本人与公司管理层保持充分有效的沟通,对需经董事
会审议及需经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事项,本人均事先详细询问、审慎审阅相关资
料,在充分了解情况的基础上利用自身专业知识,依据相关规定,做出公正判断,
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并发表独立意见。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
以及需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事项均表示同意,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独立董
       应出席董事 亲 自 出 委 托 出
事                              缺席次数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会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王树林          10     10     0     0         3
    (1)提名委员会
    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
规则》等规定,积极开展提名委员会相关工作。2023 年本人组织召开 2 次提名委
员会会议,对提名董事候选人、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及履职能力进行了审查,
将合格人选提报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2)战略委员会
    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
则》等规定,积极参加战略委员会会议。2023 年本人参加 2 次战略委员会,对公
司对外投资事项进行了审查。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
况,公司 2023 年 12 月修订了《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明确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召开机制等事项。自形成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机制以来,公司没有发生需要召
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项。
务、内部控制等问题进行有效的探讨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保证公
司内控机制有效运行。
意见和建议。日常工作过程中,密切关注投资者对公司的评价,针对部分投资者
提问及时向公司核实,切实维护公司股东的利益。
察,同时以视频、电话等多种形式,保持与公司经营管理层的充分沟通,密切关
注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关心公司的
经营发展。在履职过程中,运用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经营发展、规范运
作、防范风险等提供富有建设性的意见,对公司董事会作出正确决策起到了积极
作用。
  在年度履职过程中,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部负责做好相关会议的组织
工作并及时提供完整、详尽的文字资料,定期通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组织并配
合本人开展实地考察等工作,为本人的履职提供了积极的支持和配合,公司不存
在任何妨碍独立董事履职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8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确认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暨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的议案》
   ,本人对该关联交易事项予以了事前认可,且认为: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
为日常生产经营所需,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关联
交易的定价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及市场化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发
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与关联方在 2022 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范围且交
易价格公允,日常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预计的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正常经营所需,有助于公司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
势,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获取更好效益,因此存在交易的必要性。交
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当期以及未来财
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
方产生依赖。鉴于以上,本人同意该事项。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不涉及上述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不涉及上述情形。
  (四)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2 年度报告》、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 年半年度报告》、《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本人
认真阅读报告,重点关注了报告内容是否存在重大编制错误或者遗漏,主要财务
数据和财务指标是否发生大幅波动及波动原因解释的合理性等,本人对定期报告
和季度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在详细了解
公司内部控制相关制度及其执行情况的基础上,基于独立判断,本人认为:公司
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
要求,内部控制设计合理,执行有效。《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准
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及运行的实际情况。
  (五)聘用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
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人对公司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中审亚太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情况、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
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等进行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能够胜任公司年报审计等相关工作,本人对此议案投赞成票。
  (六)聘任财务负责人
   因换届选举,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经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个人简历及有
关情况的调查了解,本人认为: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
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
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未解除的情况,符合上市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其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专业能力等方面能够
胜任岗位职责的要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
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不涉及上述情形。
 (八)提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1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本人认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
《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对董事候选人的个人简历及有关情况的
调查了解,董事候选人均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
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
禁入者并且禁入未解除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其教育背景、
工作经历、专业能力等方面能够胜任岗位职责的要求;同意提名且将上述事项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因换届选举,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
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经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个人简历及有关情况的调查
了解,本人认为: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
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
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未解除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任职资格的规定,其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专业能力等方面能够胜任岗位职责
的要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
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股权激励股份回购注销
  公司支付给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是依据公司所处的行业薪酬水平,结
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支付薪酬的
金额、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规定。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人审核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资料,认为公司本次回
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9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本人同意回购注销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的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履行独立董事的职权,充分
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参与公司治理,独立、客观、
审慎、有效的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在公司发展战
略、管理等方面提供更多合理建议,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王树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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