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晶电子: 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4-1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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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99        证券简称:东晶电子           公告编号:2024004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16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3 日以电话、
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8 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8 名。其中,董
事骆红莉女士、茹雯燕女士、肖岩松先生、独立董事陈雄武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
议。会议由董事长王皓先生主持,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
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陈雄武先生、黄雄先生、严臻先生、潘从文先生及第六
届董事会时任独立董事巢序先生、尤挺辉先生已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3 年度独立
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公
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2023 年年度报
告》中“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第四节 公司治理”和“第六节 重要事项”的
具体内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
收入 17,324.25 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4.1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659.56 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 3.6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的净利润-7,274.62 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 2.07%。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3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为-6,659.56 万元,母公司的净利润为-288.52 万元。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以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基础,提取法定公积金 0.00 元,加以上年度留
存的未分配利润-35,919.18 万元,2023 年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6,207.70 万元。
  依据《公司章程》、
          《未来三年(2021-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和《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
经营和可持续性发展,兼顾股东长远利益的前提下,公司拟定的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为:公司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即不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的议案》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度薪酬情况
相关人员在 2023 年度内没有被授予股权激励情况。
  (2)2024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为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稳
健、有效长远健康发展,依据目前行业状况、公司经营情况和业务考核要求,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了公司 2024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在公司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①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采取年薪制,年薪=基本薪酬+绩效薪酬。
  ② 基本薪酬按月平均发放,具体拟定的公司 2024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情
况为:
              职务                      2024 年度基本薪酬(万元/年,含税)
             总经理                               120
       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30-60
  ③ 绩效薪酬按照《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在 2024
年度结束后,根据其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一次性发放。
  ④ 在公司担任多项管理职务的高级管理人员,采用就高不就低的原则,领取较高
金额的一份薪酬。公司内部董事同时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其薪酬标准和绩效考核依据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① 上述薪酬为含税薪酬,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符合薪酬发放条
件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
讯网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2024 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
总额合计不超过 3.00 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家金融机构实
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非流动资金贷款、承
兑汇票、保理、保函、开立信用证、票据贴现等授信业务。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
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在授信额度内以合作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具体的融资金额、期限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且融资金额不超过上
述授信金额。同时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办理前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融资手续时,可以用
其自身资产进行抵押、质押等担保。授信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在上述有效期内,综合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授权代理人在授权范围内办理
上述申请授信事宜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管理层根据经营及资金需求
情况使用授信额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为了充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公司
及控股子公司拟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需求,并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最
高额度不超过 10,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
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以及其他固定收益类或承诺保本型的金融产品。投资期限
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在上述额度及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但任一时点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包括购买理财产品或其他金融产品)的总
金额(时点余额)不超过 10,000 万元。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行使本议案所涉及投资的
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为支持公司全资子公司东晶电子金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晶金华”)的业务发
展,公司拟向东晶金华提供不超过 15,000 万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担保的主债务类型
包括但不限于融资、合同债务等,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本次提供担保
额度的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任一时
点提供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 15,000 万元。
  董事会认为:公司有能力对子公司的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
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同时,本次担保系
为支持东晶金华的业务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同意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东晶
金华提供担保额度,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及期
限内办理担保相关的全部手续及签署相关文件。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和对冲汇率出现大幅波动时对公司带来的不良影响,
增强财务稳健性,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
万元(不含 5,000.00 万元)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一年
内有效。在上述时间和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但任一时点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
务的总金额(时点余额)不得超过 5,000.00 万元。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负
责具体实施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
                                     《外汇
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已就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出具了《关
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从公司审计工作的持续、完整角度考虑,董
事会同意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聘
期一年。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
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及内部运作,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章程指
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并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事宜(修订内容以工商登记机关最
终备案登记的内容为准)。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相
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及内部运作,根据《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及内部运作,根据《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对《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进行了修
订。
  修订后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为了规范公司选聘(含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
高财务信息质量,根据《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
定了《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现金分红机制,
积极回报广大股东,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的理念,根据《公司法》、
                                    《证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券法》、
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2024-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
  《未来三年(2024-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
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为完善公司风险控制体系,促进董监高及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
为公司稳健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
定,拟为公司及董监高等相关责任人员购买责任保险。
  为顺利推进上述事项实施,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
管理层办理董监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
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
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相关事宜。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的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公司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
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
审核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
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
人民币 3 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 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 2023 年年度股东大
会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鉴于独立董事陈雄武先生、黄雄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提名,提
事职务,根据《公司法》、
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拟选举傅宝善先生、冯骊玲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其中,股东李庆
跃先生向董事会提名傅宝善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股东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蓝海投
控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向董事会提名冯骊玲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
  冯骊玲女士已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明。傅宝善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证书,已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
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
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累积投票制的表决方式进行选举。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鉴于公司董事会成员变动,为保证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能够顺利高效开展
工作,根据《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
董事会拟在选举傅宝善先生、冯骊玲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获得股东大会通过的前
提下,补选傅宝善先生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补选冯
骊玲女士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为止。
  此外,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
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为保障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规范运作,公司董事长、
总经理王皓先生将不再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董事会同意选举董事潘从文先生担任审计
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定于 2024 年 5 月 20 日(星期一)下午 14:30,在浙江省金华市宾虹西路 555
号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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