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要求,并结合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独立性自
查报告》,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
司在任独立董事盛黎明、张跃进、李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
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盛黎明、张跃进、李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
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
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
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中关于独立董事任职
资格及 独立性的要求。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