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电股份: 杭电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4-1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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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618      证券简称:杭电股份   编号:2024-014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
下简称“会议”)于2024年4月1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的方式在公司(浙江省
杭州市富阳区东洲街道永通路18号)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
董事9人,其中董事陆春校先生、独立董事屈哲锋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与表决。
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6日以书面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
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会议由董事长华建飞先生主持,经参加会议董事认真审议并记名投票方式表
决,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杭电股份2023年度董事
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
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杭电股份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杭电股份2023年度社会
责任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
司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本次年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及经
营状况,经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普通特殊合伙)审计,出具了天健审[2024] 2160
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及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根据公司2023年度实际经营和盈利情况以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于2024年4月16日出具的天健审[2024] 2160号《审计报告》,公司2023年度
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930,629,312.91元,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35,545,659.95元。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实
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
人民币0.6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不送红股。以截至2024年3月5日公司总股本691,375,616股为基数进行估算,
预计现金分红总金额为41,482,536.96元(含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公司内
部控制制度和评价方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公司与内部
控制审计机构进行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及内部控制审计。
  公司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
媒体披露的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为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同意公司与关联方开展销售、采购商品和货物的日
常交易。同意公司向关联人销售和采购产品,可节省买卖双方运输成本,并保证
双方获得快捷、充足和稳定的产品供应。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该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
定,关联董事华建飞先生、孙翀先生、郑秀花女士、孙臻女士、陆春校先生回避
表决,由4名非关联董事倪益剑、徐小华、吴士敏、屈哲锋进行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审议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的
议案》
  为加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意识,提升工作效率及经营效益,保证
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根据同行业可
比公司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拟定2023年公司董事、高管薪酬
及独立董事津贴标准。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华建飞先生、陆春校
先生、倪益剑先生,独立董事徐小华先生、屈哲锋先生、吴士敏先生回避表决。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支付2023年度审计费用及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
的议案》
  同意公司支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天健事务所”)
  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机构,
聘期一年,并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审计工作情况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公司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
媒体披露的《关于支付2023年度审计费用及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4-018)。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变更营业执照的议案》
  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后续由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兑付,公司总股本和
注册资本发生变更,截至2024年3月5日(可转债最后转股日),公司总股本因可
转债转股增加至691,375,616股。公司拟在《公司章程》(2023年12月)修订稿的
基础上修订公司总股本和注册资本相关条款。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
并变更营业执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活动中融资业务的正常开展,2024年度,公司
及各控股子公司根据业务发展状况拟向各家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80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包括非流动资金贷款、流动资金贷款、信用证额度、银行
票据额度等,并根据授信额度,办理相关资产的抵押、质押等手续(涉及重大资
产抵押、质押,仍应根据公司相关制度履行审批程序)。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
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
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同时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银行综合授信额
度总额范围内根据资金需求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上述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有效期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同意2024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预计不超过人民币
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为子
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有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为客观反映公司
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对2023年度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包
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2023年度
计提各类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共计8977.12万元,减少2023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
额8977.12万元。
   公司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
媒体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运营和公司日常资金周转的前提下,使用
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 2 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银行、
证券公司、保险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该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
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购买事宜。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会计政策进行的合理变更,符
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为降低原材料市场价格波动带来的不可控风险,减少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
生产经营造成的不确定影响,同意公司开展最高保证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
的套期保值业务,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期限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作
为议案附件与本议案一并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开展期货套期
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公司选聘(含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
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
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
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二、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
立性进行评估,认为公司独立董事徐小华先生、屈哲锋先生、吴士敏先生不存在
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董事会关于对独立董事
独立性自查情况专项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
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
所管理办法》,公司对天健所2023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
公司认为天健所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
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会议具体召开时间、地点、议题等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
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26)。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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