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进智能: 关于公司生产基地搬迁进展暨签署补充协议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4-1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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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3025      证券简称:思进智能          公告编号:2024- 016
         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况
国家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土地整理中心(高新区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现
名为:宁波高新区自然资源整治中心(宁波高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以下简称
“收储方”)签订了《高新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购协议》
                          (甬高土整【2019】
第 02 号),约定由收储方收购公司位于江南路 1832 号的 15,653.5 平方米(约
设施设备和附属物的评估补偿补助奖励等)。公司需在 2022 年 6 月 30 日前将搬
迁完毕的房屋土地交付给收储方,并协助收储方办理土地和房屋权属变更或注
销手续。
协议》,约定在 2023 年 6 月 30 日前,公司需搬迁完毕并将项目涉及的房屋腾空
并通过验收交付给收储方。
年 1 月初配合收储方完成了注销手续。
土整【2019】第 02 号的补充协议 2》,约定在 2024 年 1 月 31 日前,公司需将房
屋腾空搬迁完毕并通过验收交付给收储方。
    二、公司搬迁进展情况
   鉴于公司当前拟搬迁的生产基地主要以生产制造高工位、大直径、加长型
的重型装备为主,由于重型装备的生产交付周期较长,为保证公司目前相关在
手订单的有序生产,经过公司综合考虑,已向收储方提交了生产基地延期搬迁
的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1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申请生产基地
延期搬迁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近日,经相关行政部门审批通过,公司与收储方签署了《关于甬高土整【2019】
第 02 号的补充协议 3》。
    三、《关于甬高土整【2019】第 02 号的补充协议 3》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签订方
   甲方:宁波高新区自然资源整治中心(宁波高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乙方: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二)主要内容如下:
            原补充协议                    本次补充协议
乙方在 2024 年 1 月 31 日前将房屋腾空   乙方在 2024 年 6 月 30 日前将房屋腾
搬迁完毕交付给甲方,并通过甲方验收, 空搬迁完毕交付给甲方,并通过甲方
甲 方 向 乙 方 付 清 余 款 人 民 币     验收,甲方向乙方付清余款人民币
   甬高土整【2019】第 02 号协议其他条款不变。
    四、特别提示
   本次公司生产基地搬迁进展暨签署补充协议,有助于公司高工位、大直径、
加长型的重型装备相关订单的有序生产,缩短相关重型装备订单交付周期,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披露本次公司生
产基地搬迁事项的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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