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70 证券简称:盈方微 公告编号:2024-026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4 日召开第
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的通知》
(财会〔2023〕21 号)
(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7 号》),该解释对“关
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
“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
“关于售后租回
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进行了规范说明。
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开始执行前述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 17 号》要求
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
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
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准则解释第17号》的要求进行
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
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不会对公司利益产生不利影响。因此,审计委员会同意将本次会计政策
变更事宜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4 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 9 票同意,
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对公司会计政
策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
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
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