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税友软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保荐机构”)作为税友软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的保
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税友股份”、
荐机构,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则》 《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对税友股份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
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税友软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1〕549 号),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059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3.33 元,共计募集资
金 54,106.47 万元,扣除总发行费用人民币 4,691.50 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公
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49,414.97 万元。上述资金已于 2021 年 6 月 24 日到位,
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天健验〔2021〕328 号”
《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49,414.97
项目投入 B1 22,566.93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1,461.75
项目投入 C1 7,454.04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862.28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项目投入 D1=B1+C1 30,020.97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2,324.03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21,718.03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21,718.03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
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税
友软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
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4 日与中国光大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德胜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于 2021 年 6 月
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司子公司亿企赢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对募集资
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4 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下沙小微企业专营支行签
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
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
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有 3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
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延中支行 1202023029900015934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下沙小微企业专营支行 121920227510123 194,505,975.80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德胜支行 77450188000293247 22,674,323.90
合计 217,180,299.70
三、2023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
币 30,020.97 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研发实力和自主创新能力,应用市场
先进技术,紧跟行业发展趋势,吸引优秀人才,匹配行业快速发展的要求,增强
公司长期盈利能力,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实力,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直接
产生经济效益,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情况。
(三)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的置换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
的银行理财产品。
(六)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七)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
等)的情况。
(八)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电子税务局系统智慧化升级改造项目”旨在公司新建大楼内实施建设智慧
税务大脑云计算中心,“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旨在公司新建大楼内实施建设业务
实验室和技术实验室。受防控及所在地重大活动保障等外部客观因素影响,上述
募投项目实施场地建设进度放缓,使得项目的实际投资进度与原计划投资进度存
在一定差异。公司在充分考虑当前项目建设进度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基础上,
将上述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
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
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
题。
六、保荐机构对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
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
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国金证券对公司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2 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49,414.97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7,454.04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0,020.97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 已变更项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 截至期末 本年度投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累计投 截至期末投 项目达到 本年度 是否达 项目可行
目,含部 诺投资总额 资总额 承诺投入 入金额 累计投入 入金额与承诺投 入进度(%) 预定可使 实现的 到预计 性是否发
分变更 金额(1) 金额(2) 入金额的差额(3) (4)=(2)/(1) 用状态日 效益 效益 生重大变
(如有) =(2)-(1) 期 化
电子税务 局系
统智慧化 升级 否 21,481.96 21,481.96 21,481.96 1.20 21,679.62 197.66 100.92 2024 年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改造项目[注]
亿企赢财 税综
合管理与 服务
否 22,346.78 22,346.78 22,346.78 3,746.67 4,635.18 -17,711.60 20.74 2024 年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平台升级 改造
项目
研发中心 建设
否 5,586.23 5,586.23 5,586.23 3,706.17 3,706.17 -1,880.06 66.34 2024 年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项目
- 49,414.97 49,414.97 49,414.97 7,454.04 30,020.97 -19,394.00 - - - - -
合计
“电子税务局系统智慧化升级改造项目”旨在公司新建大楼内实施建设智慧税务大脑云计算中心,“研发中
心建设项目”旨在公司新建大楼内实施建设业务实验室和技术实验室。受防控及所在地重大活动保障等外部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
客观因素影响,上述募投项目实施场地建设进度放缓,使得项目的实际投资进度与原计划投资进度存在一定
差异。公司在充分考虑当前项目建设进度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基础上,将上述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
日期延长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电子税务局系统智慧化升级改造项目自筹资金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0,742.94 万元。置换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了《关于税友软件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1〕8991 号)。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
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单、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
管理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7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购
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
金可循环滚动使用。2023 年度,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保本浮动收益型存款产品金额为 9,000.00
万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零。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无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无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无
注:电子税务局系统智慧化升级改造项目累计投入 38,975.86 万元,其中通过募集资金投入 21,679.62 万元,自有资金投入 17,296.24 万元,目前募集
资金已全部投入,项目建设尚未完成,剩余将用自有资金补足,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项目投入进度达到项目总预算的 98.32%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