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84 证券简称:苏交科 公告编号:2024-010
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4 日召开第
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
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3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29,594,133.28 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31,044,110.07 元。根据
《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按母公司 2023 年度实现净利润的 10%提
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3,104,411.01 元,年初未分配利润为 1,170,251,934.10 元,处置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导致未分配利润减少 1,377,315.60 元,扣除 2023 年向股东分配
现金股利 176,795,888.36 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经营状况及未来发展需要,根据《公司章程》和《股东分
红回报规划(2023-2025 年度)》的规定,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1,262,827,77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
派发现金红利 1.15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145,225,194.01 元(含税)。
如公司总股本在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行
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发生变化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比例不变,相应
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该利
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合理。
三、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
以及《公司章程》、《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3-2025 年度)》等相关要求,与公
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以及合理性。同时,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
回报,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董事会意见
考虑了公司目前的发展阶段、财务状况、未来业务发展需要、资本性支出计划和
投资者利益等多方面因素,不会对公司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正
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
金分红》《公司章程》《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3-2025 年度)》的相关
规定。
(三)监事会意见
配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股东分红回
报规划(2023-2025 年度)》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
在可能被股东大会否决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