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27 证券简称:奥特迅 公告编号:2024-017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
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4 月 6 日以电子邮件等书面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下午 14:00 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
产业园北区松坪山路 3 号奥特迅电力大厦公司十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
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会议由董事长廖晓霞女
士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以及《董事会议事规则》
等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以现场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二、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
告》;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全文详见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中“第三
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章节。
公司第五届、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已向董事会提交《2023 年度独立董事
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报告》,董事会依据独立董
事提交的《2023 年度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出具了《董事会关
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及《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
项意见》详见 2024 年 4 月 16 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
要》;
公 司 《 2023 年 年 度 报 告 》 详 见 2024 年 4 月 16 日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 2024 年 4
月 16 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中的财务报告部分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 2023 年度累计实现营业收入 354,672,539.84 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43,054,471.41 元;基本每股收益-0.1737 元。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总 资 产 为 1,541,404,330.29 元 ,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权 益 合 计 为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 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的净利润-43,054,471.41 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4,100,149.67 元,截至
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 2023 年度盈
利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
的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长远利益。
《关于 2023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
说 明 》 详 见 2024 年 4 月 16 日 《 证 券 时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本预案需经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六、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 2024 年 4 月 16 日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上述事项出具了内部控制
审计报告。《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 2024
年 4 月 16 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七、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 2023 年度薪酬的议案》;
对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董事,根据其在公司的任职岗位领取相应报酬,不
再领取董事职务报酬;对不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发放薪酬,独立
董事薪酬按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标准发放;高管根据其各自职务领取
相应报酬,董高薪酬情况详见《2023 年年度报告》“第四节 公司治理之五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2024 年 4 月 16 日 《 证 券 时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公司董事长廖晓霞、董事黄昌礼、董事张翠瑛为关联董事,对此议案回避表
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九、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合并报表范围内
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2024 年 4 月 16 日 《 证 券 时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提供担保额
度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
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经营目标的顺利完成,减少资金压力,拓宽融资渠道,根据公司
的实际情况和业务需要,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4.50 亿元
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种类包括各类贷款、保函、信用证及承兑汇票等,授信期
限为一年(自授信申请被批准之日或签订授信协议之日起)。
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股东大会通过之日一年内签署上述授信额度
内的有关授信合同、协议等文件。
上述综合授信额度以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批复金额为准。公司将根据生产经
营的实际需求,履行公司内部和银行等金融机构要求的相应审批程序后具体操作
各项授信业务品种。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编
制了《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
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规范,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的要求,履行了募集资金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
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上述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
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就上述事项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
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
查意见》详见 2024 年 4 月 16 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二、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
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4 年 4 月 16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4 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就上述事项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详见 2024 年 4 月 16 日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三、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
目实施地点、实施主体的议案》。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4 年 4 月 16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和《证券时报》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
目实施地点、实施主体的公告》。
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就上述事项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
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主体的核查意见》详见 2024 年 4 月 16 日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十四、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2024 年 4 月)的议案》。
修订后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 年 4 月)》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6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披露文件。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及冲回资产
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
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拟对公司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合并报表范围内有关资产计提及冲回相应的减值准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披露的《关于 2023 年度计提及冲回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六、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 2024 年 5 月 9 日(周四)下午 15:00 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 2024 年 4 月 16 日《证券时报》
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