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吾高科: 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4-1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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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证券代码:300631                                 证券简称:久吾高科
       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Jiangsu Jiuwu Hi-Tech Co., Ltd.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园思路 9 号)
                   发行股票预案
                     二〇二四年四月
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发行人声明
  一、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预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确认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预案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
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本预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编制。
  三、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
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
投资者自行负责。
  四、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说明,
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五、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
或其他专业顾问。
  六、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核准,本预案所述以简易程序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取得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或核准。
     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重要提示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预案“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已经公司 2023 年度股
     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实施。本次发行方案及有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
     能实施。
       二、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 35 名(含)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
     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
     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
     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
     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
     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
     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三、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24,390.00 万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
     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
     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合计                     26,824.19        24,390.00
       在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
     关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若实际募集资金金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上述项
     目拟以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轻重缓急的原
     则,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投入优先顺序及各项目具体投资额等使用安排,
     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四、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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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计算公式为:定
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 80%。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
发行日期间,如公司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
宜的,则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
  五、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
行价格确定,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具体发行数量由 2023 年度
股东大会授权的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对应募
集资金金额不超过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若公司股票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因其他原因导致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及本次发行价格发生调整的,或本次发行的股
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批复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的,则本次发行的
股票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数量为
准。
  六、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
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结束后,由于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限售期届满后,
发行对象减持本次发行认购的股票须遵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等监管部门的相
关规定。
  七、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 年修订)》等规定要求,公司
在本预案中披露了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最近
三年现金分红金额及比例、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等情况,详见本预案“第四
节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执行情况”。
  八、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照发
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九、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
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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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和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
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
投资者利益,公司制定了本次发行股票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公司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
履行作出了承诺。相关措施及承诺请参见本预案“第五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董
事会声明及承诺”。公司所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
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
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十、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亦不会导致
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十一、特别提醒投资者仔细阅读本预案“第三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
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之“六、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说明”的有关内容,注意
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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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本次发行已经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 .. 18
   一、本次发行后公司业务、公司章程、股东结构、高级管理人员结构的变动
   三、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关联交易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是否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
   五、上市公司负债结构是否合理,是否存在通过本次发行大量增加负债(包
   括或有负债)的情况,是否存在负债比例过低、财务成本不合理的情况 ......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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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董事会关于除本次发行外未来十二个月内是否有其他股权融资计划的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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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释 义
      在本预案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意义:
久吾高科、公司、本公司、
                 指   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发行人
本次发行、本次以简易程序         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
                 指
向特定对象发行              对象发行股票的行为
                     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
本预案              指
                     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股东大会             指   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公司章程》           指   《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指   《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班戈错项目            指   班戈错盐湖年产 2000 吨氯化锂中试生产线 BOT 项目
德汇集团             指   上海德汇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物料体系特点、水质条件、工艺条件、应用需求及环
                     境等要素,在陶瓷膜等膜材料及膜分离成套设备基础上提
膜集成技术整体解决方案      指
                     供技术与工艺方案设计、膜系统集成、运营技术支持与运
                     营服务等在内的整体解决方案
                     通过物质的化学、物理或生物转化进行的连续生产过程,
                     其原料和产品多为均一相(固体、液体或气体)的物料,
过程工业             指
                     而非由零部件组装成的物品。主要包括化工、石化、冶
                     金、医药、食品、造纸等工业领域
                     过程工业生产过程中涉及的物料分离、浓缩、提纯、净化
过程分离             指
                     除杂等分离工艺环节
                     以锂吸附剂粉体为原料经过造粒而成的一种材料,它能够
锂吸附剂             指   选择性的从含锂卤水中吸附锂离子,并且具有一定的强度
                     和较高的吸附容量
                     以钛氧化物为主体结构的离子筛材料,能够选择性的吸附
                     卤水中的锂离子,并且通过酸能将锂离子解吸出来,从而
钛系吸附剂            指
                     达到分离浓缩的作用,该吸附剂适用于碳酸盐型、硫酸盐
                     型卤水
定价基准日            指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最近三年             指   2021 年、2022 年和 2023 年
      本预案所引用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无特殊说明,指合并报表口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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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数据和根据该类财务数据计算的财务指标。
  本预案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末尾数上存在差异的,这些
差异是由于数据换算时四舍五入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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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本次发行股票方案概要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Jiangsu Jiuwu Hi-Tech Co., Ltd.
   法定代表人        党建兵
    股票简称        久吾高科
    股票代码        300631
    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注册资本        12264.2024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1997 年 12 月 22 日
    注册地址        南京市浦口区园思路 9 号
    办公地址        南京市浦口区园思路 9 号
    邮政编码        211808
     电话         025-58109595-8095
     传真         025-58209595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000134793384D
    公司网址        www.jiuwu.com
    电子信箱        ir@jiuwu.com
                膜、膜组件、膜分离设备、水处理设备、气体分离设备、湖
                泊净化器和过程工业产品及设备的开发、制造、销售,设备安
                装及技术服务,电子计算机及配件、软件的开发、销售,高、低
                压成套设备的设计、制造、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
                的进出口业务,市政公用工程、工业污水处理工程、饮用水和
    经营范围
                纯水处理工程、水环境治理工程、固体废弃物处理工程、大
                气环境治理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的技术开发、设计、总
                承包、技术服务、投资,环保及水务设施的运营管理,水资源管
                理,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
供应安全亟需进一步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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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和商务部正式发布实施《全国矿产
资源规划(2016-2020 年)》(以下简称“《全国矿产资源规划》”)。《全国
矿产资源规划》以 2015 年为基期,以 2020 年为目标年,展望到 2025 年。《全
国矿产资源规划》将锂确定为我国的战略性矿产,鼓励锂能源金属矿产开发利
用、加强盐湖锂资源评价,突破盐湖卤水提锂关键技术。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自然资
规〔2023〕6 号),锂等 14 种矿产的矿业权出让登记相关事宜由自然资源部负
责,充分体现国家在矿产资源管理中对锂矿所给予的高度重视。
  我国为全球最大的锂盐需求市场,而全球锂资源主要集中在南美和澳大利
亚。以碳酸锂产品为例,根据公开信息,2020-2023 年,我国碳酸锂进口量呈逐
年增加趋势,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46.86%。根据自然资源部中国地质调查局国际
矿业研究中心发布的《全球矿业发展报告 2023》,2022 年,中国是全球第一的
碳酸锂进口国,进口量占全球进口总量的 54%;智利为全球第一的碳酸锂出口
国,出口量占全球的 42%。我国从智利进口的碳酸锂数量占自身进口总量的
                我国碳酸锂进口量(万吨)
  数据来源:百川盈孚、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锂业分会等公开信息
  当前国际贸易摩擦升级、保护主义抬头及局部地缘政治冲突加剧等不利宏
观环境,给锂矿等关键矿产的供应安全增加诸多不确定因素。提高战略金属矿
产资源开发利用能力与水平,进而提升国家资源供给能力、充分保障国内锂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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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需求及安全,已成为行业相关学者、专家共识。
   全球锂资源主要存在形式为盐湖卤水、矿石锂和黏土锂等,过去受制于提
锂技术不成熟等因素,盐湖提锂产能利用率偏低,只能作为锂供应端的少量补
充。国内机构发布的锂行业研究报告显示,盐湖为海外企业生产锂盐的主要原
材料来源。与之相比,2023 年我国锂盐原材料仍以锂辉石为主:碳酸锂方面,
以锂辉石、锂云母作为原材料的产量占比合计超过 60%,以盐湖作为原料的产
量占比为 20%左右;氢氧化锂方面,以锂辉石作为原材料的产量占比高达
产资源报告 2019》数据,我国硬岩锂潜在资源量为 878 万吨,卤水锂潜在资源
量为 9,250 万吨,即我国锂矿潜在资源量中,卤水类型占比较高、开发潜力巨
大。
   随着盐湖提锂工艺日渐成熟、开发成本大幅下降,国内盐湖锂资源开发已
步入新的阶段,将成为锂资源开发的重要来源。根据公开信息,近年来国内盐
湖资源战略重视程度不断提高,产业资本加速布局,青海地区的一里坪盐湖、
察尔汗盐湖、西台吉乃尔盐湖、东台吉乃尔盐湖、大柴旦盐湖以及西藏地区的
扎布耶盐湖、麻米错、拉果错、结则茶卡、班戈错等盐湖已实现产品量产或已
进入开发阶段。
矿资源绿色发展。2021 年 1 月 18 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西部地区鼓励类
用。
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粮食和储备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的《有色金属行
业稳增长工作方案》指出,要推动铜、锂等国内资源开发取得积极进展,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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锂等重点资源开发和产业发展总体方案,加快建设战略性矿产资源产业基础数
据平台,推动盐湖高效提锂提镁、锂云母尾渣消纳等关键技术攻关及工业化试
验。
年本)》并于 2024 年 2 月 1 日起实施,锂等短缺化工矿产资源勘探开发及综合
利用为鼓励类产业。
  根据《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推动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3-
略资源储备基地的作用,聚焦铜锂等战略性资源,为畅通国内大循环,保障国
内铜锂资源安全供应作出贡献。
  西藏地区盐湖众多,锂资源储量丰富,蕴藏着巨大的经济潜力和发展空间。
盐湖锂资源不仅是西藏自治区重要的优势资源,亦是我国锂资源供应的重要保
障,科学有序、高效绿色开发盐湖锂资源,对保障我国完成“双碳”目标、推
动清洁能源转型升级、促进西藏自治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本次发行的目的
快发展新质生产力”,要“坚定不移深化改革,增强发展内生动力”。在全球
“双碳”政策驱动、新兴经济体需求增长,以及国内经济的巨量市场、韧性和
潜力的背景下,锂矿产需求市场更加成熟,盐湖资源开发利用已经到了新动能
转换、新质生产力培育的关键时期,是推动锂产业链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和
重要着力点。
  本次募投项目之班戈错项目所在地为西藏自治区,系积极贯彻国家及西藏
自治区盐湖锂资源综合开发利用部署的具体实践。通过本次发行及募投项目实
施,公司将发挥自身技术优势,持续优化班戈错盐湖开发利用的生产工艺,有
序推动西藏地区盐湖开发利用进度,助力国家锂资源开发的同时,促进西藏自
治区将绿色矿产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打造新的高质量经济发展增长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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厚植新质生产力。
  发展西藏自治区经济是国家长期坚持的一贯方针,也是各民族人民的共同
愿望。利用西藏地区得天独厚的资源禀赋条件、聚力发展锂矿等特色优势产
业,不仅能够满足锂产品的市场需求,更能够有效带动新能源、新材料等相关
产业发展,符合国家关于调整产业结构政策和西部大开发战略。
  本次募投项目之班戈错项目已取得环评批复文件,公司将严格按照生态保
护要求实施项目。公司实施班戈错项目,旨在推动班戈错盐湖开发利用的同
时,引入适合当地发展的现代化产业体系,为那曲市班戈县人民提供就业机
会,改善当地民生发展水平。此外,公司将派驻专业的管理、技术、生产人员
于班戈错项目所在地实施项目,为当地带来先进的企业管理经验,协助西藏自
治区培育盐湖提锂领域的专业型技术与技能人才,为西藏自治区人民的幸福生
活、人才培育贡献自己的力量。
  公司长期深耕盐湖提锂相关技术的研发及产业化落地。凭借独特的技术优
势,公司在盐湖提锂领域中具备较强的市场竞争力,技术成果在不断进行产业
化应用。鉴于我国盐湖类型、情况属性差异较大,盐湖资源开发过程中,需制
定具备灵活性及适应性的提锂方案,实施“一湖一策”的开发策略。公司前期
已完成班戈错盐湖卤水资源的小试试验并成功找到合适的工艺技术路线。本次
募投项目之班戈错项目系班戈错盐湖工业化生产前的中试验证,旨在考察工艺
长周期运行的稳定性、经济性,从而进一步优化运行参数,实现公司由吸附材
料、膜材料向下游盐湖提锂投资建设运营业务的拓展与延伸的战略部署。
  此外,公司拟将本次发行的部分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满足公司持
续发展的营运资金需求,也为公司业务拓展和研发投入提供保障;通过本次发
行可增强公司的资金实力,提升整体抗风险能力,增强公司的综合竞争力,进
一步夯实公司高质量发展的基础。
  三、发行对象及其与公司的关系
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公司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不超过 35 名(含),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
的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
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
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
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
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
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根据 2023 年度股东大会授权,与
保荐人(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发行竞价情况,
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协商确定。
   截至本预案公告日,公司尚未确定具体的发行对象,因而无法确定发行对
象与公司的关系。具体发行对象与公司之间的关系将在询价结束后的相关公告
中予以披露。
   四、本次发行方案概要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
币 1.00 元。
   (二)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式,在中国证监会作出予
以注册决定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发行缴款。
   (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 35 名(含)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
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
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
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
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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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
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由公司董事会根据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人(主
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发行竞价情况,遵照价格
优先等原则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对本次发行的特定对象有新的规定,
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本次发行的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以同一价格认购公司本次
发行的股票。
  (四)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
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计算公式为:定价基
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
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 80%。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
日期间,如公司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宜的,
则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价格将根据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
定根据发行竞价结果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现金股利、送红股
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1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为
D,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为 N。
  (五)发行数量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
     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格确定,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具体发行数量由年度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对应募集资金金额
     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
     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及本次发行价格发生调整的,
     或本次发行的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批复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的,
     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以中国证监会同意
     注册的数量为准。
       (六)本次发行的限售期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发行结束后,由于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
     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限售期届满后,发行对象减持本次
     发行认购的股票须遵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七)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交易。
       (八)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24,390.00 万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三
     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
     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合计                     26,824.19        24,390.00
       在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
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照相关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若实际募集资金金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上
述项目拟以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轻重缓急
的原则,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投入优先顺序及各项目具体投资额等使用安
排,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九)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
本次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同享有。
  (十)发行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为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
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若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新的
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五、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截至本预案公告日,本次发行尚未确定发行对象,因而无法确定本次发行
是否构成关联交易;若存在因关联方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构成关联交易的情形,
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进行审议和披露。
  六、本次发行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截至本预案公告日,德汇集团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为 32,000,000 股,占公
司股本总额的 26.09%,为公司的控股股东,薛加玉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相应增加,公司的股东结构将发生变化,
公司原股东的持股比例也将相应发生变化。
  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七、本次发行股票方案的实施是否可能导致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本次发行股票方案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八、本次发行已经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
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一)本次发行已取得的授权和批准
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等与本次发行
相关的议案。
     (二)本次发行尚需获得的授权、批准和核准
见。
     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第二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24,390.00 万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三
     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
     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合计                     26,824.19        24,390.00
       在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
     照相关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若实际募集资金金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上
     述项目拟以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轻重缓急
     的原则,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投入优先顺序及各项目具体投资额等使用安
     排,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必要性分析
       (一)贯彻落实西藏自治区锂资源开发及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22-2030
     年)
       根据《西藏自治区锂资源开发及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22-2030 年)》
     (以下简称“《锂资源开发及产业发展规划》”),西藏自治区深入贯彻中央
     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立足盐湖锂资源开发现状,
     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引领,以科技创新为动力,科学有
     序开展盐湖锂资源的开发和综合利用,提升盐湖资源综合利用效率,着眼提升
     产业基础水平,着力优化产业和产品结构,打造世界盐湖锂产业高地,构建环
     境友好、创新驱动、效益显著、可持续发展的盐湖锂产业体系,推动盐湖锂产
     业成为绿色、富民、兴藏的支柱产业。本次募投项目之班戈错盐湖(与“班嘎
     错”同义)为《锂资源开发及产业发展规划》列明的“尽快推动条件较为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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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盐湖项目”之一。
   班戈错盐湖的开发落地已列入《锂资源开发及产业发展规划》之西藏自治
区锂资源开发重大项目清单。公司实施班戈错项目,有助于为后续班戈错盐湖
提锂综合开发利用提供技术支撑,系落实西藏自治区锂资源产业发展规划、助
力西藏自治区打造盐湖锂资源规模化发展集群的重要举措。
   (二)顺应全球能源变革趋势,把握锂电池产业的重要发展机遇
   当前全球能源结构变革势在必行,发展绿色低碳经济已成为全球共识,我
国亦高度重视“碳达峰、碳中和”战略发展目标,近年来已出台《关于促进新
时代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关于加快
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完善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体制机制和政策
措施的意见》《“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等多项利好政策鼓励新能源产
业发展。
   随着新能源交通工具的发展、电化学储能的大规模应用、电子产品的不断
更新以及节能环保要求的提高,新能源产业上游的锂离子电池行业蓬勃发展。
在国家利好政策支持和下游应用领域驱动的双重影响下,锂离子电池已大量应
用在动力领域、储能领域、消费电子领域、工业及其他领域。从应用终端来看,
动力电池、储能电池成为锂电池市场主要增长点,在全球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
产业的背景下,动力锂电池受全球新能源汽车市场快速发展带动,成为锂电池
市场的主要增长点;在我国能源结构的转型过程中,光伏、风能发电装机量快
速增长,带动了锂电储能需求的释放,储能领域的需求在锂资源的整体消费占
比有望提升。
   经过多年的积累,我国锂离子电池技术不断进步,已经批量应用于新能源
汽车、储能等领域,在国家政策的驱动下,有着广阔的发展前景,根据高工产
业研究院(GGII)统计数据等公开信息,2023 年中国动力电池出货量 630GWh,
相较 2022 年增长 31.25%,预计 2025 年中国动力电池出货量为 1,200GWh;2023
年中国储能锂电池出货量 206GWh,同比增长 58%,预计 2025 年中国储能锂电
池出货量达到 430GWh,复合增长率达 44.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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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投产运营后,生产的氯化锂产品系锂电池产
业链的重要组成部分。故此,公司实施本次募投项目有利于把握锂电池产业的
重要发展机遇,有望受益新能源汽车及储能产业等各项锂电池利好政策的叠加
共振,具有良好的实施环境。
  (三)拓展产业链条,提升公司整体解决方案能力
  吸附法与膜法是盐湖卤水提锂两个重要方法,是盐湖提锂的两个不同工艺
段,相互补充及协同。公司前期已完成班戈错盐湖卤水资源的小试试验并成功
找到了适合西藏气候等条件的工艺技术路线。本次募投项目之班戈错项目旨在
推进公司钛系吸附剂工艺在西藏地区盐湖的产业化应用,进行工业化生产线的
进一步放大以及优化运行参数。项目顺利投产后,公司承接万吨级盐湖提锂整
体解决方案业务的能力及市场竞争力将进一步提升,符合公司在盐湖提锂业务
领域的战略部署。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
  (一)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导向
  近年来,国家已出台多项政策鼓励锂资源开发,西藏自治区亦出台相应产
业政策,力求加快推进开发建设力度、完善项目配套设施建设,为盐湖锂矿资
源开发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与硬件条件。
  班戈错项目所在地为西藏自治区那曲市,系积极贯彻西藏自治区盐湖锂资
源综合开发利用部署的具体实践,为新能源、新材料产业的快速发展提供支撑,
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要求,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为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创
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二)公司拥有行业领先的品牌优势与市场竞争力
  作为行业内极少数既拥有盐湖提锂核心材料及工艺,又具备大型工业化项
目实施经验的解决方案供应商,公司已凭借成熟的项目实施经验、突出的材料
及技术服务优势,在盐湖提锂等新能源服务领域获得了行业内的认可,与多家
锂资源企业建立合作关系。得益于良好的市场形象、业界口碑与产业深耕成果,
公司已逐步成长为西藏、青海地区锂产业代表性企业。2023 年 2 月,青海省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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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领导调研藏青工业园区时,听取公司关于锂吸附剂生产情况、产品
性能及发展前景的介绍;2023 年 4 月,公司受邀参加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锂产
业推介会,并作为企业代表发言;2023 年 8 月,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驻格尔木
办事处有关领导出席公司年产 6000 吨锂吸附剂生产线落成仪式,对公司的生产
经营情况予以指导和支持。
  公司已在盐湖提锂领域树立起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品牌形象,拥有领先的市
场竞争力与社会影响力,为公司募投项目的运营实施及盐湖提锂业务的推广奠
定坚实基础。
  (三)公司拥有持续的技术创新能力和良好的研发成果产业化能力
  公司积极鼓励技术创新,研发实力雄厚,拥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和研发
成果转化能力。公司研发资金投入持续保持较高水平,大量的研发投入有效保
障了公司技术研发能力及产品开发水平的持续提升,公司承担过国家“863”计
划、国家级火炬计划、江苏省自然科学基金等十多项国家及省级科研计划和产
业化项目,取得了多项成果,具有较强的技术研发及产业化应用能力。
  公司很早便开展了盐湖提锂相关的研发及产业化,2018 年签订首个盐湖提
锂万吨级产业化订单,成功实现全膜法盐湖提锂工艺的产业化应用,在此过程
中,公司在全膜法盐湖提锂工艺的基础上不断优化工艺并对核心材料展开研究,
于 2019 年成功开发出锂吸附剂材料,形成了“吸附+膜”法工艺,大大提高了
盐湖提锂的效率,降低了盐湖提锂的成本。同时,公司储备了一批优秀的专业
人才,组建了盐湖提锂研发与管理团队,在膜法分离和吸附分离材料研究及应
用开发方面拥有多年经验。经过多年的技术积累,公司自主掌握了大量吸附分
离和膜法分离的核心技术,积累了较丰富的专利技术与非专利技术,公司在盐
湖提锂领域已形成十数项相关专利。
  公司在研发、技术创新方面的积累以及丰富的研发成果转化经验为公司在
盐湖提锂工艺的研发和产业化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为本次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
提供有力的保障。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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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班戈错盐湖年产 2000 吨氯化锂中试生产线 BOT 项目
  本项目位于西藏自治区那曲市班戈县。项目设计规模为 2000 吨氯化锂/年,
采用“吸附+膜”法工艺,公司已与盐湖资源方西藏中鑫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西藏中鑫”)签订《西藏班戈错盐湖 2000t/a 氯化锂中试生产线建设、运营
和技术服务 BOT 合同》,双方在西藏中鑫拥有采矿权的班戈错盐湖开展盐湖提
锂中试合作,本项目采用 BOT 合作模式,公司承担工艺设备投资、建设、运营、
维护并收取服务费,合作期限为 5 年(不含建设期)。
  本项目工艺设备投资 19,524.19 万元。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为 17,090.00 万
元,用于工艺设备购置及安装工程等资本性支出。
  本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或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截至本预案公告日,本项目已完成投资备案手续,并已取得那曲市生态环
境局出具的环评批复。
  本项目顺利实施后,预计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
  (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公司拟将本次募集资金中 7,300.00 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优化资本结构,
提升盈利水平,助力业务快速发展。
  在中国经济进入新常态、行业政策调整的背景下,公司聚焦新材料、新技
术等领域,持续加强新材料、新技术的研发并以此夯实和扩大应用领域,围绕
新能源服务、工业流体分离、水处理与资源化利用、工业废石膏资源化等四大
应用方向开展经营活动。随着公司研发成果的不断转化,市场推广的不断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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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实现生产经营业务的快速发展需要较强的资金支持,仅靠公司自身利润留存
难以充分保证实现公司业务发展目标。本次募集资金部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将有效满足公司业务发展所带来的新增流动资金需求。
  近些年来,通过银行借款等方式筹集资金为公司扩大经营规模、提升市场
竞争力提供资金支持和保障,但由此增加了利息费用,降低了公司的盈利水平。
本次利用部分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将改善公司的资本结构、减少财务费
用,从而提升公司盈利水平。
  五、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向为班戈错盐湖年产 2000 吨氯化锂中试生产线 BOT 项
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以及公司整体战略发展方向。
  本次发行后,公司资本实力将进一步增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达产后,
能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巩固公司在盐湖提锂领域的市场地位,增强竞
争力和提升品牌影响力,符合公司长期发展需求及股东利益。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资产及净资产规模将有所增加,资本结构将得
到优化,可有效降低公司的财务风险,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抗风险能力。由于本
次募投项目从投入、建设到运营存在一定周期,经济效益不能立即体现,因此
存在短期内公司的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出现一定摊薄的风险。但从中长期来看,
本次募投项目预计将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有助于提升公司的竞争实力,从而
对提高盈利能力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益的逐步显现,
公司未来的长期盈利能力将得到有效增强,有利于公司长期健康发展。
  本次发行完成后,募集资金的到位将使得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入获得有效
提升;随着募投项目建设的陆续投入,未来公司的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将有所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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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随着募投项目的建成投产,未来公司的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将有所增加。本
次发行将进一步优化公司整体现金流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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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一、本次发行后公司业务、公司章程、股东结构、高级管理人员结构的变
动情况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业务及资产的影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投向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将有利于本公司主营业
务的发展,本公司的行业地位、业务规模都有望得到进一步的提升和巩固,核
心竞争力将进一步增强。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主营业务保持不变,不存在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业务与资产整合计划。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章程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将相应增加,公司原股东的持股比例也将相应
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发行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中关于公司注册资本、股本
结构及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事项进行调整,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三)本次发行对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将相应增加,公司的股东结构将发生变化,公
司原股东的持股比例也将相应发生变化。
  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亦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
备上市条件。
  (四)本次发行对高管人员结构的影响
  截至本预案公告日,公司尚无对高级管理人员结构进行调整的计划,本次
发行不会对高级管理人员结构造成重大影响。若公司在未来拟调整高管人员结
构,将根据有关规定,严格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五)本次发行对业务结构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公司
未来整体战略发展方向。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主营业务仍为分离材料和分离
技术的研发与应用,并以此为基础面向下游客户提供系统化的膜集成技术整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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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方案、材料及配件,包括:研发、生产陶瓷膜、有机膜、锂吸附剂等分离
材料及膜成套设备,根据客户需求设计技术方案、实施膜系统集成,以及提供
运营技术支持与运营服务。公司的业务结构不会因本次发行而发生重大变化。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的变动情况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将同时增加,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下
降,资金实力将相应提升,公司资产结构和财务状况得到进一步改善,财务风
险降低,抗风险能力和后续融资能力将得到增强。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盈利能力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净资产和总股本将有所增加。由于募集资金投向的
项目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过程和时间,因此发行后短期内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及
每股收益等指标将被摊薄。但从中长期来看,本次募投项目具有良好的市场前
景和经济效益,有助于提升公司的竞争实力,从而对提高盈利能力起到重要的
推动作用。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现金流量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募集资金到位将使得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量将
有所增加,并有效缓解公司日益增长的日常营运资金需求所致的现金流压力。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或实施期间,公司的投资活动现金流出也相应增加。随
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产和产生效益,公司未来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将逐步增加。
总体来看,本次发行有助于改善公司现金流量状况,降低经营风险与成本。
  三、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关联交
易及同业竞争等变化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前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
关系、管理关系均不会发生变化。同时,本次发行亦不会导致公司与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新增同业竞争或关联交易等情形。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是否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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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占用的情形,或上市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截至本预案公告日,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违规占
用的情形,也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
人占用的情形,亦不存在上市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违规担保的情况。
  五、上市公司负债结构是否合理,是否存在通过本次发行大量增加负债
(包括或有负债)的情况,是否存在负债比例过低、财务成本不合理的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口径的资产负债率为 35.54%。本次
发行全部以现金认购,按照募集资金金额 24,390.00 万元计算,本次发行完成后,
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将下降至 31.49%。因此,本次发行能够进一步优化公司的资
产负债结构,有利于降低公司的财务风险,提高公司偿债能力。
  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出现负债比例过低、财务成本不合理的情况,也不
存在通过本次发行大量增加负债(包括或有负债)的情况。
  六、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说明
  投资者在评价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时,应特别认真考
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宏观经济波动风险
  公司膜集成技术整体解决方案、材料及配件的下游行业主要包括面向新能
源、化工、生物医药等行业的工业过程分离领域,化工、造纸、印染、冶金、
采矿等行业的工业污水处理过程,以及部分市政供水、污水的处理过程,分布
较为广泛。尽管公司下游行业分布领域广,但业务发展仍受到宏观经济波动影
响。当前宏观经济形势受到国内外多重因素的影响,其景气程度和变化趋势具
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如果未来宏观经济发生不利变化,将会对公司产品的市场
需求产生不利影响,进而对公司未来业绩产生影响。
  (二)产业政策风险
  国家近年来高度重视发展节能环保和水资源保护,相继出台《国务院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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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意
见》《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十四五”城镇污水处理及
资源化利用发展规划》等政策,推动了节能环保、水资源利用相关产业的快速
发展;化工与石化、生物制药等过程工业领域,《关于“十四五”推动石化化
工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十四五”工业绿色发展规划》等相关政策
将高性能膜材料、膜分离技术作为创新领域及先进技术加以推广。上述政策给
公司的持续发展带来了广阔空间,但如果相关产业政策出现较大不利调整,公
司未来发展将可能受到影响。
  新能源领域,锂电新能源产业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受到国家政策的大力支
持,行业发展前景较好,但新能源产业的发展速度、市场竞争格局等还存在一
定的不确定性。若宏观经济增速放缓、相关支持政策贯彻落实不到位或下游新
能源汽车、消费电子行业、储能领域发展速度低于预期,则将对公司盐湖提锂
业务的盈利能力产生一定的影响。
  (三)市场竞争风险
  公司自主掌握膜材料和膜分离技术领域内的核心技术,以及先进的锂吸附
剂材料与“吸附+膜”法提锂工艺路径,积累了多年膜分离系统集成及盐湖提锂
产业化项目经验,具有突出的技术和品牌优势。与此同时,竞争对手亦不断进
行技术革新和进步,与公司在产品价格、技术服务、内部管理等方面展开竞争。
若公司未来不能持续在产品研发、技术创新、市场拓展、品牌打造、产品经济
性等方面取得突破、保持优势,将可能导致公司竞争力下降,从而影响公司的
盈利能力。
  (四)经营管理风险
  公司近年来快速发展,随着公司业务和规模的不断扩张,尤其是募投项目
实施后,公司在管理模式、人才储备、技术创新、市场开拓等方面将面临新的
挑战。如果公司的管理水平、人才储备不能适应公司规模迅速扩张的需要,管
理制度未能随公司规模扩大及时调整完善,将难以保证公司实现经营目标,进
而放缓公司发展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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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是基于当前市场环境、行业发展趋势
和公司经营战略等因素做出的。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将严格按照预定
计划推进项目落地,但若因宏观环境、经济政策变化等因素导致实施进度等方
面出现不利变化,将可能导致募投项目实施周期延长或项目实施效果低于预期,
进而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六)募投项目折旧摊销对经营业绩的影响风险
  本次募投项目建成投产后,公司资产规模将出现一定幅度增长,年折旧、
摊销费用将相应增加,短期内可能会对公司业绩水平产生一定影响。
  虽然公司已对本次募投项目进行了较为充分的市场调查和可行性论证,预
计本次募投项目实现的利润规模以及公司未来盈利能力的增长能够消化本次募
投项目新增折旧、摊销,但考虑到相关项目从开始建设到实现收益需要一定的
时间周期,未来行业发展趋势、下游客户需求以及市场竞争情况等存在不确定
性,在本次募投项目对公司整体经营促进作用体现之前,公司存在因折旧或摊
销增加而导致利润下滑的风险。
     (七)本次发行审批风险
  本次发行方案尚需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能否取
得相关批准或注册,以及最终取得相关批准或注册的时间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
性。
     (八)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的显现需要过程,预期利润难以在短期内释放,
股本规模及净资产规模的扩大可能导致公司的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被摊薄。
     (九)股票价格波动风险
  本次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除经营和财务状况之
外,股票价格还将受到国际和国内宏观经济形势、资本市场走势、市场心理和
各类重大突发事件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波动风险。投资者在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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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本公司股票时,应预计到前述各类因素可能带来的投资风险,并做出审慎
判断。
  (十)前瞻性陈述具有不确定性的风险
  本预案所载内容中包括部分前瞻性陈述,一般采用诸如“将”、“预期”、
“可能”等带有前瞻性色彩的用词。尽管此类陈述是基于行业背景、公司发展
所理性作出的,但由于前瞻性陈述往往具有不确定性或依赖特定条件,包括本
预案中所披露的各种风险因素,因此,除非法律协议所载,本预案中的任何前
瞻性陈述均不应被视为公司对未来计划、战略、目标或结果等能够实现的承诺。
任何潜在投资者均应在完整阅读公司披露的相关文件的基础上独立做出投资决
策,而不应仅依赖于本预案中的前瞻性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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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节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执行情况
  一、《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政策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 年修订)》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3]64 号)等相关政策要求,公司为完善和
健全持续、科学、稳定的股东分红机制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切实保
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制定了有效的股利分配政策。根据现行有效的《江苏
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 年 3 月修订)》,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主要
如下:
  “第一百五十九条 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
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的利润分配政
策为: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
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
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二者相结合的方式支付股利,并优先采取现金
的方式分配利润;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
的税后利润)为正值;
  (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原则上公司每年度实施一次利润分配,且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
司现金股利政策目标为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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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25%,且在连续三个年度内,公司以现金方式
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公司董事会可以
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公司采用股票方式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以股东合理现金分红回报和维持
适当股本规模为前提,并综合考虑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
因素。
  第一百六十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
营模式、盈利水平、债务偿还能力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和投资者回报
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
政策: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本章程所指“重大资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 12 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
产或者购买设备等交易涉及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值的 30%的情形,募投项目除外。
  第一百六十一条 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利情况、资金供给和需求情况和股东回报规划提出、拟订,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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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
事认为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可能损害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有权发表独立意
见。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的意见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
记载独立董事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披露。
况及决策程序进行监督。
的情况说明,包括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
划;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期现金分红的条件、比例上限、金额上限等。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下一年中期
分红上限不应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董事会根据股东大
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
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大会审议通过的下一年中期分红条件和上限制定具体方案后,须在 2 个月内完
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政策的,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章程的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经公司
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同时应当提供网络投票方式以方便中小股东参与股东
大会表决。
  第一百六十二条 存在公司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公司应当在利润分配
时扣减该股东可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公司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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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公司最近三年利润分配及未分配利润使用情况
   (一)最近三年利润分配方案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 122,642,02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发现金股利 1.5 元(含税)。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 122,642,02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发现金股利 0.7 元(含税)。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实施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
股本(扣除公司回购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二)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
   公司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
          现金分红金额(含          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
 分红年度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税)               司股东的净利润
                                                    润的比例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合计                                          4,905.68
最近三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年均净利润                                   5,291.63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占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比
 例
注:2023 年度现金分红金额以公司 2023 年末的总股本 122,642,024 股为基础计算,未考虑
回购账户中股份的影响;截至本预案出具日,公司尚未实施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三)最近三年未分配利润的使用情况
   为保持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公司历年滚存的未分配利
润主要用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以满足公司各项业务拓展的资金需求,促进公
司持续发展,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公司未分配利润的使用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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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三、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为了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公司持续稳定的分红政策,给予投资者合理的投资
回报,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已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
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 年修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2022〕3 号)以及《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
《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规划的制定原则
  公司制定本规划应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着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兼顾公司可
持续发展的原则,同时充分考虑、听取并采纳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和中小股东
的意见、诉求。
  二、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在综合分析发展战略、经营发展实际情况、社会资金成本及外部融资
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自身经营模式、目前发展
所处阶段、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本次发
行融资等情况,在保证公司股本规模和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统筹考虑股东
的短期利益和长期利益,从而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分红回报机制,
保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持续性和稳定性。
  三、未来三年(2023-2025 年)股东分红回报的具体规划
  (一)利润分配方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二者相结合的方式支付股利,并优先采取现金
的方式分配利润;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公司采用股票方式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以股东合理现金分红回报和维持适当
股本规模为前提,并综合考虑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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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现金股利分配条件
  公司实施现金分红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税后利润)为正值;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
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
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重大资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 12 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
等交易涉及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的 30%的情
形,募投项目除外。
  公司因特殊情况而不进行现金分红时,董事会应就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具体
原因、公司留存收益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经独立
董事发表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存在公司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公司应当在利润分配时扣减该股东可
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公司资金。
  (三)股票股利分配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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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满足现金股利分配的条件下,若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增长快速,且董
事会认为公司股本规模及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可以在提出现金股利分配预
案之外,提出并实施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四)利润分配的比例及时间间隔
  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原则
上每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后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
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公司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公
司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
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25%,且在连续三个年度内,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
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
  四、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与机制
  (一)公司每年利润分配预案由公司管理层、董事会结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盈利情况、资金供给和需求情况和股东回报规划提出、拟订,经董事会审议通
过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预案发表明确的独立意见并公
开披露。
  (二)监事会应对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
的情况及决策程序进行审议,并经过半数监事通过。若公司年度内盈利但未提
出利润分配的预案,监事会应就相关政策、规划执行情况发表专项说明和意见。
  (三)注册会计师对公司财务报告出具解释性说明、保留意见、无法表示
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的,公司董事会应当将导致会计师出具上述意见的
有关事项及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的影响向股东大会作出说明。如果该事
项对当期利润有直接影响,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就低原则确定利润分配预案或
者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四)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
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邮箱、互
动平台等),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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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分红预案应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所持二分之一以上的表
决权通过。
  (五)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需调整利润
分配政策的,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章程的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由
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意见,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
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同时应当提供网
络投票方式以方便中小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表决。
  (六)公司当年盈利但未作出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司需对此向董事会提交
详细的情况说明,包括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
用计划,并由独立董事对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立意见并公开披露;董事会审议
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通过现场及网络投票的方式审议批准。
  五、附则
  本规划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
执行。本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修订时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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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董事会声明及承诺
  一、董事会关于除本次发行外未来十二个月内是否有其他股权融资计划的
声明
  除本次发行外,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公司资本结构、业
务发展情况,并考虑公司的融资需求以及资本市场发展情况确定是否安排其他
股权融资计划。若未来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及资产负债状况安排股权融资,
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拟采取的填补回报措施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
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
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和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
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
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制定了具
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
诺。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以下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经
营情况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
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产品市场情况及公司
经营环境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2)考虑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和发行需要一定时间
周期,假设本次发行于 2024 年 9 月末实施完毕(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以
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对实际完成
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时间构成承诺,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实际发行完成的时间为准);
  (3)在预测公司总股本时,以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122,642,024
股为基础,除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影响外,不考虑其他因素
(如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股利分配、股权激励、股份回购等)导致公司
股本总额发生的变化;
  (4)假设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为 1,500 万股,该数量仅用于计算本次以简易
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以经中国
证监会同意注册并实际发行的数量为准;
  (5)假设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 24,390.00
万元,本测算不考虑相关发行费用,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
同意注册、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6)公司 2023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
别为 4,535.05 万元和 3,929.77 万元。根据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及谨慎性原则,
假设公司 2024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按以下三种情况进行测算:
(1)较上一年度持平;(2)较上一年度增长 10%;(3)较上一年度增长 20%,
且假设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长比例也保持一致。
(上述假设不代表公司对未来利润的盈利预测,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
回报对主要指标的影响,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
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7)假设不考虑其他非经常性损益、不可抗力因素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不考虑公司未来年度利润分配因素的影响,亦不考虑募集资金未利用前产生的
银行利息的影响;
  (8)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
务费用、投资收益)等影响;
  (9)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募集资金金额、发行时
间仅为基于测算目的假设,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股份数量、发行结
果和实际日期为准。
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基于上述假设情况,公司就本次发行对 2024 年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了
测算,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总股本(股)                          122,642,024   122,642,024    137,642,024
假设 1:2024 年扣非前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 2023 年度持平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4,535.05      4,535.05       4,535.0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70         0.370          0.35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370         0.370          0.359
基本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元/股)                 0.320         0.320          0.311
稀释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元/股)                 0.320         0.320          0.311
假设 2:2024 年扣非前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 2023 年度增长 1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4,535.05      4,988.55       4,988.5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70         0.407          0.39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370         0.407          0.395
基本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元/股)                 0.320         0.352          0.342
稀释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元/股)                 0.320         0.352          0.342
假设 3:2024 年扣非前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 2023 年度增长 2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4,535.05      5,442.05       5,442.0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70         0.444          0.43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370         0.444          0.431
基本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元/股)                 0.320         0.385          0.373
稀释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元/股)                 0.320         0.385          0.373
注: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系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
——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规定测算。
  经测算,本次发行后,短期内公司每股收益指标存在摊薄风险,但长期来
看,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将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综合实力和市场竞争力,增强公
司的盈利能力,为公司和投资者带来更好的投资回报,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
展。
  公司对 2024 年度财务数据的假设分析并非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
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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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规模将有所增加,而募集资金的使
用和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周期。在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均增加的情况下,如果
公司利润暂未获得相应幅度的增长,本次发行完成当年的公司即期回报将存在
被摊薄的风险。此外,一旦前述分析的假设条件或公司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不能排除本次发行导致即期回报被摊薄情况发生变化的可能性。
  特别提醒投资者理性投资,关注本次发行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三)董事会关于选择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经过公司谨慎论
证,项目的实施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承接万吨级盐湖提锂整体解决方案业务
的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具有充分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具体分析详见本预案之
“第二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
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公司专注从事陶瓷膜、有机膜、锂吸附剂等分离材料和分离技术的研发与
应用,并以此为基础面向下游客户提供系统化的膜集成技术整体解决方案、材
料及配件。2018 年,公司成功签订首个盐湖提锂万吨级产业化项目,该项目采
用公司自主研发的全膜法盐湖提锂工艺,系公司承接的首个万吨级盐湖提锂领
域膜集成技术整体解决方案。
  吸附法与膜法是盐湖卤水提锂两个重要方法,是盐湖提锂的两个不同工艺
段,相互补充及协同。近年来,公司不断丰富盐湖提锂的技术手段,成功研发
出高性能锂吸附剂材料,形成了“吸附+膜”法工艺,该工艺具备提锂效率高、
成本低等优势。本次募集资金投向为班戈错盐湖年产 2000 吨氯化锂中试生产线
BOT 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其中班戈错盐湖年产 2000 吨氯化锂中试生产线 BOT
项目旨在推进公司钛系吸附剂工艺在班戈错盐湖的产业化应用,进行工业化生
产线的进一步放大以及优化运行参数。项目顺利投产后,公司承接万吨级盐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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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锂整体解决方案业务的能力及市场竞争力将进一步提升。本次募投项目采用
BOT 的业务模式,实现了公司由吸附材料、膜材料向下游盐湖提锂投资建设运
营业务的拓展与延伸,符合公司在盐湖提锂业务领域的战略部署。此外,补充
流动资金项目可有效满足公司业务发展所带来的新增流动资金需求,优化公司
资本结构,降低财务风险,助力业务快速发展。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过详细的分析论证。公司在人员、技术、
市场等方面均进行了充分的准备,公司具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综合执行能力,
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积极鼓励技术创新,研发实力雄厚,拥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和研发
成果转化能力。公司研发资金投入持续保持较高水平,大量的研发投入有效保
障了公司技术研发能力及产品开发水平的持续提升,公司承担过国家“863”计
划、国家级火炬计划、江苏省自然科学基金等十多项国家及省级科研计划和产
业化项目,取得了多项成果,具有较强的技术研发及产业化应用能力。
  公司很早便开展了盐湖提锂相关的研发及产业化,2018 年签订首个盐湖提
锂万吨级产业化订单,成功实现全膜法盐湖提锂工艺的产业化应用,在此过程
中,公司在全膜法盐湖提锂工艺的基础上不断优化工艺并对核心材料展开研究,
于 2019 年成功开发出锂吸附剂材料,形成了“吸附+膜”法工艺,大大提高了
盐湖提锂的效率,降低了盐湖提锂的成本。同时,公司储备了一批优秀的专业
人才,组建了盐湖提锂研发与管理团队,在膜法分离和吸附分离材料研究及应
用开发方面拥有多年经验。经过多年的技术积累,公司自主掌握了大量吸附分
离和膜法分离的核心技术,积累了较丰富的专利技术与非专利技术,公司在盐
湖提锂领域已形成十数项相关专利。
  综上,公司在研发、技术创新及人员的积累以及丰富的研发成果转化经验
为公司在盐湖提锂工艺的研发和产业化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为本次募投项目的
顺利实施提供有力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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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公司填补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主要措施
  为了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降低本次发行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公
司拟采取多种措施保证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有效使用、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
险,以提高对股东的即期回报。公司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确保募集资金专项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公司已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并完善了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明确规定公司对
募集资金采用专户专储、专款专用的制度,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
对其使用情况加以监督。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针对募集资金使用
的申请、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程序均做出明确
规定。公司将定期检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保证募集资金得到合理合法使用。
  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将有序推进募集资金的使用,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
效率,提升未来期间的股东回报,降低本次发行导致的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内部控
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
公司治理的最新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
持续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优化业务流程,对各个业务环节进行标准化管理。
  公司将持续改进完善生产与管理流程,提升生产和管理效率,加强对采购、
生产、销售、研发、仓储等各个环节流程和制度实施情况的监控,进一步增强
企业执行力,提高公司资产运营效率,并同步推进成本控制工作,全面提高管
理水平,降低公司营运成本,并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充分的调研和论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公
司整体战略发展方向。本次募投项目旨在推进公司钛系吸附剂工艺在班戈错盐
湖的产业化应用,进行工业化生产线的进一步放大以及优化运行参数。项目顺
利投产后,公司承接万吨级盐湖提锂整体解决方案业务的能力及市场竞争力将
进一步提升。除此以外,补充流动资金可有效满足公司业务发展所带来的新增
流动资金需求,优化公司资本结构,降低财务风险,助力业务快速发展。随着
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经营业绩将会显著提升,有助于填补本次
发行对股东即期回报的摊薄。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为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尽快实施,公司将积
极调配资源,提前落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本次发行募集资金
到位后,公司将尽快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确保项目预期收益顺利实现,从
而增加以后年度的股东回报,减少本次发行对股东即期回报的影响。
  为进一步细化有关利润分配决策程序和分配政策条款,增强现金分红的透
明度,公司已制定了《未来三年(2023-2025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在综合
分析公司发展战略、经营发展实际情况、社会资金成本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
的基础上,通过制定具体的股东回报规划和相关决策机制等,从而保证利润分
配的持续性和稳定性。
  公司提请投资者注意,制定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
公司将在后续的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完成情况及相关承诺
主体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
  综上,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合理规范使用募集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
率,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采取多种措施持续提升经营业绩和管控
成本,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前提下,积极推动对股东的利润分配,以提高公
司对投资者的回报能力,有效降低股东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六)相关承诺主体对公司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的承诺
  为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
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对于摊薄即期回报、
投资者保护或者承诺内容出台新的监管规定的,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若因违反本承诺或拒不履行本承诺而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
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施的承诺
  为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作出如下承诺:
  “1、本公司/本人承诺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上市
公司利益,不采取任何方式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毕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对于摊薄即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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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报、投资者保护或者承诺内容出台新的监管规定的,且本承诺不能满足国家
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该等规定时,本公司/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以及本承诺,若违反本承诺或拒不履行本承诺而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
失的,本公司/本人将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承担相应
的法律责任。”
                      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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